截至2月8日24时,我省累计报告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的
肺炎确诊病例1120例
。2月8日当天,全省
新增确诊病例45例
。
新增确诊病例中,深圳市13例、广州市6例、惠州市6例、中山市5例、佛山市5例、茂名市3例、江门市3例、东莞市2例、珠海市1例、湛江市1例。另有疑似病例208例。有3197名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累计报告
确诊病例
中,深圳市364例、广州市304例、珠海市83例、佛山市65例、东莞市58例、中山市51例、惠州市47例、汕头市25例、湛江市21例、江门市17例、肇庆市14例、阳江市13例、梅州市13例、清远市10例、茂名市9例、揭阳市7例、韶关市6例、汕尾市5例、潮州市5例、河源市3例。男性550例,女性570例,年龄介于2月龄-90岁之间。
截至2月8日24时,在院的994例确诊病例中,轻型67例,普通型798例,重型91例,危重型38例。新增出院28例,累计出院125例。累计死亡1例。
湖北以外新增数连续5天下降
据国家卫健委网站消息,2月8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
新增确诊病例2656例
(湖北2147例),
新增重症病例87例
(湖北52例),
新增死亡病例89例
(湖北81例,河南2例,河北、黑龙江、安徽、山东、湖南、广西各1例),
新增疑似病例3916例
(湖北2067例)。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600例(湖北324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31124人。
截至2月8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
确诊病例33738例
(其中重症病例6188例),累计
治愈出院病例2649例
(黑龙江核减1例),累计
死亡病例811例
,累计报告
确诊病例37198例
(山西、黑龙江、河南、海南各核减1例),现有
疑似病例28942例
。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371905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88183人。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
确诊病例53例
:香港特别行政区26例(死亡1例),澳门特别行政区10例(治愈出院1例),台湾地区17例(治愈出院1例)。
据国家卫健委数据统计,2月8日0—24时,
全国除湖北以外地区新增确诊病例509例
,
连续第5日呈下降态势
。过去5日这一数据分别为:890例(3日)、731例(4日)、707例(5日)、696例(6日)、558例(7日)。
广东多地购买退烧药要实名登记
深圳:购买治疗发热、咳嗽药品须实名制登记
2月8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药品零售企业进一步加强疫情联防联控有关工作的通知,除要求进入药店要测量体温外,
购买治疗发热、咳嗽药品还须实名制登记。
江门:2月7日起买退热药止咳药要实名登记
2月7日,江门市市场监管领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组发布《关于疫情期间药品零售企业退热药止咳药实行实名制登记销售的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将在疫情期间对退热药、止咳药的销售实行实名制登记。
英德:所有零售药店出售退烧、咳嗽类药品须实名登记
2月7日,英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明确将加强药品安全管理,所有零售药店出售退烧、咳嗽类药品, 必须实名登记,第一时间上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梅州多地:购买感冒发热、喉咙肿痛药品需实名登记
2月4日,梅州梅县区发布《关于做好购买感冒发热、咳嗽、咽痛等药品实名登记的通知》,要求从2020年2月4日起,市民凡到药店购买感冒发热、咳嗽、咽痛等药品,一律实行实名登记。
2月4日,梅州市五华县发布《关于做好购买感冒发热、喉咙肿痛药品实名登记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市民前往药店购买感冒发烧、喉咙肿痛药品一律实行实名登记,并由县医保局和县市场监管局分别对医保定点药店和非医保定点药店进行汇总上报至县防疫指挥部疫情防控小组。
2月5日,梅州平远县发布《关于做好购买感冒发热、喉咙肿痛药品实名登记的通知》,要求从2020年2月5日起,市民凡到药店购买感冒发热、喉咙肿痛等药品,一律实行实名登记。
兴宁市亦发文要求全市药店从2月5日起凡到药店购买感冒发热、喉咙肿痛药品的一律实行实名登记,并于2月5日起每天下午3:30前将当天购买感冒发热喉咙肿痛药品的实名登记表及时报送。每天下午3:30后的数据于第二天一并报送。
“肺炎1号方”获批用于
广东30家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
昨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最新消息,同意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申报的
透解祛瘟颗粒
(曾用名“肺炎1号方”)
用于全省30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定点救治医院临床使用
。非定点医院申请调剂使用,将由省药监局予以优先审批。
透解祛瘟颗粒(曾用名:“肺炎1号方”颗粒)是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中医科谭行华主任中医师临床经验方。他在温病学说理论指导下,拟定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中医治则为“清热解毒、疏风透表、益气养阴”,
临床应用“肺炎1号方”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轻症)确诊病人50例,经1周临床观察全部患者体温恢复正常,50%患者咳嗽症状消失,52.4%咽痛症状消失,69.6%乏力症状消失,无一例患者转重症。
经省中医药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论证,基于“肺炎1号方”颗粒具有改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轻症)临床症状和可能减少重型肺炎发生趋势的疗效,同意“肺炎1号方”颗粒按照广东省医疗机构传统中药制剂提出备案申请,并纳入应急审批程序准予附条件备案。该制剂规范名称为"透解祛瘟颗粒"。
据悉,“肺炎1号方”共涉及16味中药,产品制作周期约为一周。
“肺炎1号方”是广东省药监局应急特批的医院制剂,暂不能用于其他地区。
谭行华此前强调,该方仅限于治疗轻症确诊病人和疑似病人,不可当作预防方使用。
广州已组织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广州市中医院等医院协同攻关,未来争取摸索出针对重症患者的“肺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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