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下午13时30分左右,广西钦州市某医院一辆载有大出血孕妇的救护车在赶往医院的路上,遇到一辆白色小轿车在前方阻碍。
图源:截图于秒拍
道路较窄,救护车多次鸣笛和喊话,但前方轿车仍未作出任何减速或避让的动作,且多次驶入道路中间,救护车多次超车未果,整个过程持续了十几分钟。此时,
救护车上有一名大出血的孕妇已经休克,情况十分危急。
最后,在随行医护们的努力下,成功将女子转运入院进行抢救,目前孕妇和胎儿已脱离生命危险。据了解,如果抢救再晚几分钟,可能大人和小孩都会有生命危险。
事后,医院将该起事件向钦州交警部门进行了举报,钦州交警随即展开调查,调查到白色小轿车驾驶人为宁某某。
宁某某表示她当时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因为正在处理两个骚扰电话。
图源:截图于秒拍
最终,交警部门对宁某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其做出
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
的处罚。
对于这样的处罚,不少网友纷纷表示真是太轻了!
图源:截图于微博
行为恶劣,车主仅被扣分罚款说得过去吗?
当地民警是按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给予轿车车主处罚的。我们先来翻看一下相关的处罚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第90条规定: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扣3分、罚款2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从以上两项法规来看,对阻碍救护车或特种设备车辆的,最多就是扣3分,罚款200元。
那么肯定会有人问:
根据后一项法规,为何不是拘留10日,罚500元呢?
因为这要求是情节严重、产生危害后果的,而本起事件中并没有构成严重后果。
由此说来,给予轿车车主的处罚合法合规,既不存在轻判,又不是瞎罚。但孕妇和胎儿是另外一种结局,那对应的处罚还合理吗?
扣分罚款,为何难平群众对车主的愤怒?
疾病面前,时间就是生命,尤其对于一些脑溢血、心梗、心脏病、煤气中毒等危重患者,情况都非常危急,时间都是以秒来计算的。也许就是那耽误的一分钟或一秒钟,便成为了患者病情加重的最后一根稻草,有时候,脆弱的生命真的经不起一丝耽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