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褒优贬劣价值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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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的解决凉透老顾客心,永别“京东”

褒优贬劣价值先  · 公众号  ·  · 2025-02-21 20:40

正文


我数次在于京东人工客服通话中,向其说明我要卖家履行合同,但京东客服都说对卖家没办法,只能按京东相关规定(与民法典不一致)给予实付金额10%的补偿。我说不要赔偿(包括三倍),只要货。如果京东能秉持公正、维护本平台信誉的客观立场,完全、也应该接手此单,代为履行在本平台成交合同,而未履行完成的发货责任。但从去年11月7日下单、催单(卖家回复11月30日前发货,再失信)、投诉,至今没有、结果。

又等到2025年2月18日我看到该订单物流显示——

我电问京东客服问为何还没收到货,并将本文转达在线京东客服,她转专线客服处理。19日专线处理的男客服来电告诉我,卖家撤店了,趁还有资金在京东建议我退货款,我再次说明我只要履行正常合同,卖家撤了,京东如维护本平台正当有效的已付款合同,理应代为执行,有何难?我让他客观、公正地解决吧。20日我收到退款短信,去年支付的102.99元退回。

就这样一退了之,丝毫没有代为履行正当有效合同的意识!这样的平台有何信任可言?还来短信要我对“交易纠纷单下方点击“已解决”进行评价,我就把拍照本文上传作为我的评价提交吧。

之前,我还考虑平衡一下网购途径,专门去京东平台选购,那我今后只有永远不再看相关“京东”任何图文,永别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即成立。这意味着即使价格标错,只要用户成功提交订单,合同依然有效‌

那以无货不履行合同发货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如果商家无法履行合同提供商品,造成了消费者的损失,商家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商家在订立合同时所能预见到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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