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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嘉兴桐乡市挂牌5宗地块 总起价3.2亿元

好地讯  · 公众号  · 房地产  · 2017-09-29 00:05

正文

好地网9月28日讯 (研究员 袁丹)今天,桐乡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公告,将在11月2日以挂牌方式出让5宗地块,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其中商住地2宗,商地3宗,总出让面积为77260㎡(约116亩),总建筑面积为139310㎡,总起价为31700万元,起始楼面均价2276元/㎡,目前宗地利用现状:已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 三通,即通电、通水、通路。

地块指标表

桐土储[2017]37号地块

地块位于桐乡经济开发区人民路东侧、屠甸路南侧,用地性质为商住地,出让面积为18579㎡,容积率为1.0-2.0,建筑面积为37157㎡,起价为17000万元,楼面起价为4575元/㎡。

地块要求

1、受让方(非本市企业或本市非房地产企业)必须在桐乡市成立房地产企业并取得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后方可进行开发建设。出让人可以根据挂牌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再由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2、该地块的报名人必须提供资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额度不低于17200万元)。

3、该地块的受让方须修建地块东侧带征范围内丁家桥港石砌帮岸约220米(北至屠甸路南侧、南至已建帮岸),修建标准按照水利部门要求参考周边帮岸标准。

4、37号地块的出让金分二期支付,第一期须在2017年12月4日前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最后一期必须在 2018年2月2日前缴清,受让地块的定金抵作最后一期出让金。

桐土储[2017]35号地块

地块位于桐乡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北侧、丁家桥港西侧,用地性质为商地,出让面积为8553㎡,容积率为1.3-1.6,建筑面积为13684㎡,起价为1700万元,楼面起价为1242元/㎡。

地块要求:

1、产权100%不可分割,且不分割产权建筑面积不得办理在建工程抵押贷款,不分割产权建筑取得产权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办理抵押,10年内不得办理整体转让。

2、地块出让金须在2018年1月2日前缴付。

桐土储[2017]39号地块

地块位于桐乡市凤鸣街道天女小学南侧、张家石桥港西侧,用地性质为商住地,出让面积为16761㎡,容积率为1.0-2.0,建筑面积为33522㎡,起价为5000万元,楼面起价为1492元/㎡。

地块要求:

1、受让方(非本市企业或本市非房地产企业)必须在桐乡市成立房地产企业并取得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后方可进行开发建设。出让人可以根据挂牌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再由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2、该地块的报名人必须提供资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额度不低于5050万元)。

3、地块出让金分二期支付,第一期须在2017年12月4日前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最后一期必须在 2018年1月2日前缴清,受让地块的定金抵作最后一期出让金。

桐土储[2015]34号地块

地块位于桐乡市河山镇慕仁桥港南侧、张桥路东侧,用地性质为商地,出让面积为17048㎡,容积率为1.3-1.5,建筑面积为25572㎡,起价为2400万元,楼面起价为939元/㎡。

地块要求:

1、受让方(非本市企业或本市非房地产企业)必须在桐乡市成立房地产企业并取得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后方可进行开发建设。出让人可以根据挂牌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再由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2、该地块的方案设计须同时符合《河山镇2013-13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

3、该地块农贸市场建筑面积不小于6500平方米。

4、地块出让金须在 2018年1月2日前缴付。

桐土储[2016]33号地块

地块位于桐乡市乌镇镇子夜路北侧、上塔庙路东侧,用地性质为商地,出让面积为16319㎡,容积率为1.3-1.8,建筑面积为29375㎡,起价为5600万元,楼面起价为1906元/㎡。

地块要求:

1、受让方(非本市企业或本市非房地产企业)必须在桐乡市成立房地产企业并取得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后方可进行开发建设。出让人可以根据挂牌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再由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2、该地块不分割产权建筑面积不小于计容总建筑面积的30%(其中旅馆、餐饮建筑面积100%不可分割),且不分割产权建筑面积不得办理在建工程抵押贷款,不分割产权建筑取得产权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办理抵押,10年内不得办理整体转让。

3、桐土储[2016]33号地块的受让方竞得土地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须与浙江省桐乡市乌镇镇人民政府签订《产业投资协议》(见附件),受让方凭土地成交确认书和《产业投资协议》与桐乡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该地块须采用先进装配式建筑。

5、地块出让金须在2017年12月4日前缴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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