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挂名基督徒吗?
林刚牧师 摘自:《敬虔的危机》
但神对恶人说:“你怎敢传说我的律例,口中提到我的约呢?其实你恨恶管教,将我的言语丢在背后。你见了盗贼,就乐意与他同伙,又与行奸淫的人一同有份。诗篇50章:16-18
弟兄姐妹啊,我们要切切记住:没有基督的舍命替赎,就没有生命的改变;没有生命的改变,所有的事奉都是徒劳无益的。亚当里的人没有办法爱神,没有办法侍神,我们只会背约,因为这个生命的本质就是悖逆。想用这个生命侍奉神,无异于让海水倒流。如果这个生命能够侍奉神,能够讨神喜欢,基督岂不是白死了?基督的舍命,圣灵的重生岂不是多此一举?那些刻意要用这个有罪、堕落的肉体生命事奉主、讨神喜欢的人,是最无知之人。因为他把神当作说谎的,因为他在践踏神的儿子,把祂的宝血当作平常。
主这里对这些人说:你们怎敢一边行恶,一边口口声声提说我的约?心中恨我,口却传我律例;手中行恶,口却提说我的约。今天基督教会也不乏这些包装着基督教外衣的坏人,看哪,他们有狂热的事奉,但心并没有受割礼,还是刚硬的石头心,处处以自我为中心,凡事为自己而追求,是挂名、没有生命、全属肉体的宗教徒。
这些人有什么特征呢?
第一,他们“将我的言语丢在背后”。 亦即他们不要真理,谁讲真道,谁就像挖了他们祖坟的仇敌似的。谁讲真道,他们就反对谁;哪里讲真道,他们就追到那里抵挡,誓与真理斗到底。为什么?因为真理如光,会照出他们的黑暗,使他们扎心。“凡作恶的便恨光,并不来就光,恐怕他的行为受责备”;但圣经却告诉我们,“凡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显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出于神的,必听神的话语”。(参约3:20-21,8:47)
第二,他们“恨恶管教”。 圣经说:“主所爱的,祂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纳的儿子”。(来12:6)一个恨恶主管教的人,就是一个自义的人,就是一个认为自己从不会错、没有罪、不需要纠正的人。这些人整天求福、求寿、求平安,偶尔也会唱歌、敬拜,但风一吹、浪一打,他们就把上帝丢掉。他们有他们的逻辑:如果有上帝,上帝又是爱我,怎么我会这么倒霉?这种人永远不会背十字架,也不会正眼看十字架。“你这拆毁圣殿,三日又建造起来的,可以救自己吧。你如果是神的儿子,就从十字架上下来吧。”(太27:40)如果你是神,你怎么会这么落魄呢?被吐唾沫、头戴荆棘、受羞辱、遭殴打,连死都是用最羞耻最残忍的方法而死,可谓不得好死,你怎么会是神呢?这些人,他们可以高呼“和散那,和散那”,可以脱衣服、爬山折枝铺路欢迎。但他们有个前提:我所欢迎的这位主,他必须为我谋利益,使我肉体得到满足。否则,他们就将用同样的声贝高喊“钉死祂,钉死祂”。
第三,他们“见了盗贼,就乐意与他同伙 ”。 这些人恨恶管教,拒绝十字架,不会为信仰受半点苦。偶尔的善行是他们的伪装,行恶才是他们的乐趣所在。他们生命的真相是“见了盗贼,就乐意与他同伙 ”。这些人虽自称是基督徒,但其根却在世界。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他们与恶人同伙其乐融融,跟圣徒相交万分痛苦。对他们而言,敬拜上帝远不如上歌厅带劲刺激,他们之所以来教堂,仅仅出于宗教的需要,或是由于对地狱的恐惧。叫他们听道,实际是强奸他们的意志,使他们不得不坐在那里苦苦支撑。
第四,他们“又与行奸淫的人一同有份”。 圣经论到淫乱,至少有三重意思:一是属灵的,二是生活的,三是身体的。属灵上的淫乱就是悖逆上帝、背叛良人,宁拜偶像不要真神,背离真理,向伪道妥协,与异端苟合,还美其名曰这是“彼此相爱”;生活上的淫乱,就是与世俗为友、贪心、爱世界,为一碗红豆汤,就轻易丢弃长子的名分;身体上的淫乱就是在心思意念、或身体行为上的行奸淫。这三者是相关联的,一个在属灵上淫乱的人,必然是一个与世俗为友的人,这种人就算身体上没有犯淫乱的罪,心里面一定免不了常常犯淫乱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