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约 3200 字
阅 读 需 要 10 分钟
提倡节约粮食、主张“光盘行动”,宴席上吃不完的食物要打包带走,这其实并不是现代人才有的观念。我国是农业大国,自古以来就以农耕立国,尤其在物品资源并不十分充裕的古代社会,人们更是重视食物、珍惜食物,吃饭时也爱打包带走。
将剩饭打包的传统可以追溯到周代的饮食礼仪规范。在汇编春秋战国时代礼制的《仪礼》一书中,记载了东道主国君宴请他国前来聘问的使臣时要备的公食大夫礼。按照礼制要求,国君应当提前准备好分别盛放不同肉食的七鼎和盛放不同主食的六簋、用于饭前盥洗的盘匜(yí)、宴饮过程中放置食物的俎和豆等,食物除了各种肉食和黍、稷等主食之外,还有醯(xī)酱(类似于今天醋和酱调和而成的调味料)、韭菹(zū)(腌制好的韭菜)、酒水饮品等等。宴饮结束后,规定“有司卷三牲之俎,归于宾馆”,也就是说相关负责官员要将宴席上没有吃完的牛、羊、猪这三牲的肉块盛装起来,一起打包送到来使下榻的宾馆。如果不将剩饭打包送去,就是本国对于使臣乃至对方国家的失礼,有可能引发国家之间的外交冲突。
除了外交礼仪,在古代儒者心中,打包也是一种日常礼仪的体现。《礼记·杂记下》提到,曾经有人问曾子:“夫既遣而包其余,犹既食而裹其余与?君子既食,则裹其余乎?”认为有德行的君子吃饱之后就不应该再把剩饭打包带走。曾子回应时征引公食大夫礼中“卷三牲之俎”的礼仪规定,指出国君宴飨之后尚且会将剩饭打包,其他人更不应将打包视作失礼,反而应该认识到“既食而不裹其余”才是不符合礼仪规范的行为。
孝老爱亲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接受宴请时将美味的食物打包带给家中老人食用是孝心的体现。在《左传》记载的郑伯克段于鄢一事中,大夫颍考叔接受郑庄公宴请时,特意将肉放置在一边不吃。国君询问缘故,颍考叔说“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以家中老母没有吃过国君宴席上的肉为由,恳请郑庄公允许自己把它打包带回家。正是这一充满孝心的行为触动了郑庄公,促使他和母亲武姜言归于好。
为家中长辈打包食物,更为有名的要数“二十四孝”中陆绩怀橘的故事。据《三国志》所记,陆绩六岁时在九江拜见袁术,袁术让人拿出橘子来招待。陆绩在怀里藏了三枚橘子,临行前拜别袁术,而橘子掉到了地上。袁术问道:“陆郎来做客却怀揣橘子,这是为什么呢?”陆绩跪下回答说:“想要回去送给母亲。”于是袁术大为惊奇,认为陆绩长大后一定会大有作为。
古代官员赴御宴时,有时会设法悄悄带回一些肴馔果品,让家人品尝。以博通经史著称的南朝文学家徐孝克生性清素,经常周济贫困之人,但家中并不富裕。《陈书》记载他:“每侍宴,无所食啖,至席散,当其前膳馐损减。”即每次赴皇家宴会时都不吃什么东西,可散席时面前的食物却少了。陈宣帝暗中询问中书舍人管斌是怎么回事,管斌最开始回答不上来,后来留意观察,见到徐孝克偷偷将食物藏进围腰的束带中。管斌当时不理解缘由,后来经过查访才知,他是将美食拿回去给母亲食用,于是如实禀报。陈宣帝感叹良久,下令:“自今宴享,孝克前馔,并遣将还,以饷其母。”将徐孝克那份食物直接打包让他带回去给母亲,一时传为美谈。
唐代以后,这种将御宴打包带回家的大臣逐渐由个例发展成为群体,形成了一股“廷宴余物怀归”的风气。明代学者陆深在《金台纪闻》一书中述及此事时,这样写道:
廷宴余物怀归,起于唐宣宗时。宴百官罢,拜舞遗下果物。怪问,咸曰:“归献父母及遗小儿。”上敕太官:今后大宴,文武官结食两份与父母,别给果子与男女,所食余皆听以帕子怀归。今此制尚存,然有以怀归不尽而获罪者。
意思是说:唐宣宗有次大宴群臣,宴席结束后百官纷纷起身拜谢君恩,忽然掉出来许多果物。唐宣宗不解,询问缘由,众人都解释说准备带回去给父母和孩子吃。于是唐宣帝下诏今后凡大宴,让掌管百官之馔的太官专门准备两份食物让前来赴宴的文武官员带给父母食用,再另外赏糕点果子给官员的儿女吃,众官员自己的食物如果吃不完,也可以用手帕包起来带走。
这一怀归余食的制度从唐代一直沿袭下来,明代御筵上吃剩的食物也必须全部打包带走,否则会被治罪。有时官员被准许“怀归”的不仅有食物,甚至还有当时使用的餐具。清人孙承泽在《春明梦余录》中谈到明代的情形:
“朝廷每赐臣下筵宴,其器皿俱各领回珍贮之,以为传家祭器。”
这些随御赐食物一同赐下的器皿能够成为大臣们的传家宝物、宗庙祭器,正是出于对“打包”的大力提倡和鼓励。
古代文人士大夫纷纷以自身行动践行尚俭戒奢,节约食物就要积极将剩饭打包。依据南宋学者胡仔编撰的诗话集《苕溪渔隐丛话》记载,宋神宗在位时大力推行变法,司马光因政见不合退居洛阳编纂《资治通鉴》,期间与几位老朋友组织起“真率会”,名字取自率真坦诚之意。与会人员约定:
“序齿不序官,为具务简素,朝夕食不过五味,菜果脯醢之类,各不过三十器,酒巡无算,深浅自斟,主人不劝,客亦不辞,逐巡无下酒时,作菜羹不禁。”
“真率会”的“会约”讲求节俭,对每餐的饭菜、果品数量都有详细规定,也不允许劝酒,同时还要求“既食而携其余”,吃剩的食物也要统统打包带回。如果某位会员违反了这一约定,就要依据约定对他进行处罚。
苏轼在黄州、儋州等地任上都亲身参与农耕活动,吃自己种出来的农作物,喝自己采的茶。他晚年在《和陶归园田居六首·其四》一诗中写道:
“老人八十余,不识城市娱。造物偶遗漏,同侪尽丘墟。平生不渡江,水北有幽居。手插荔支子,合抱三百株。莫言陈家紫,甘冷恐不如。君来坐树下,饱食携其余。归舍遗儿子,怀抱不可虚。有酒持饮我,不问钱有无。”
这首诗表达了苏轼向往陶渊明一般的田园生活的隐逸志趣,自己种植了许多荔枝树,与朋友相约吃饱后,剩下的荔枝都要对方带回家给孩子吃,千万不能空着手离开。苏东坡虽然身为对食物有品质要求的美食家,认为自己种出来的荔枝远不如著名品种陈紫荔枝美味,但也不会铺张浪费,剩下的也要朋友打包带走。
除了肴馔果品,茶饮也是可以打包的。据《云仙散录》(又名《云仙杂记》)征引《蛮瓯志》记载:
“觉林院志崇收茶三等,待客以惊雷荚,自奉以萱草带,供佛以紫茸香,盖最上以供佛,而最下以自奉也。”
唐代觉林寺僧人志崇饮茶时将茶叶按品第分为三等,最上等的“紫茸香”茶用来供奉神佛,品质中等的“惊雷荚”茶用来招待客人,自己则喝最下等的“萱草带”。即使是志崇的中等茶也有特别之处,十分珍贵,“客赴茶者,皆以油囊盛余沥以归”。客人们赴他的约会饮茶,临走时都要用一种称为油囊的防渗布袋把剩下的茶盛回家去喝,舍不得废弃。
明末清初的理学家朱用纯崇尚勤俭持家,在《朱子家训》中留下了“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的珍贵教诲,即使是微少的食物和用品,也是来之不易的劳动成果。
勤俭节约、反对浪费是中华民族代代相传的优良作风,在物质生活日渐丰富的今天,更要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将“打包”行为中蕴含的道德品质贯彻下去,营造理性消费、简朴务实的社会风尚。
参考资料:
1.敖继公:《仪礼集说》,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
2.孙希旦:《礼记集解》,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
3.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修订本),北京:中华书局,2017年。
4.陈寿:《三国志》,裴松之注,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
5.姚思廉:《陈书》,北京:中华书局,1972年。
6.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
7.冯贽:《云仙散录》,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
8.王仁湘:《御宴,吃不完得“兜着走”》,《光明日报》2020年09月27日 。
本文系“国家人文历史”独家稿件,欢迎读者转发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