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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人的网贷现状:湖南团灭、山东团灭、宁夏、天津大部分取缔

钱经  · 公众号  ·  · 2019-10-19 09:56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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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圈又出重磅大消息。


前有湖南省取缔辖内全部网贷机构P2P业务,才过没几天,又一个大省山东省,发文称,当前,P2P网贷行业正在进行风险专项整治,至今未有一家平台完全合规通过验收。未来山东金融局将对全省范围内未通过验收的P2P网贷业务全部予以取缔。


山东放大招: 将全部取缔未通过验收的P2P平台


10月18日,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发布“网络借贷行业风险提示函”,内容提及:当前,P2P网贷行业正在进行风险专项整治,至今未有一家平台完全合规通过验收。未来山东金融局将对全省范围内未通过验收的P2P网贷业务全部予以取缔。




“请P2P网贷出借人谨慎出借,风险自担;P2P网贷借款人要遵守合同,按时还款;P2P网贷信息中介机构应依法经营,严守规定。”《提示函》写道。


《提示函》就P2P网贷机构的性质、网络借贷参与方风险承担原则、出借人应高度关注投资风险、借款人须认真履行还款义务、解决纠纷的途径等方面做出了提示:


一、P2P网贷机构的性质


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2016〕1号令),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个体包含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P2P)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该类机构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即贷款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当前,P2P网贷行业正在进行风险专项整治,至今未有一家平台完全合规通过验收。未来我们将对全省范围内未通过验收的P2P网贷业务全部予以取缔。


二、网络借贷参与方风险承担原则


网络借贷平台按照依法、诚信、自愿、公平的原则为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信息服务,维护出借人与借款人合法权益,不得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不得直接或间接归集出借人的资金,不得非法集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借款人与出借人遵循借贷自愿、诚实守信、责任自负、风险自担的原则承担借贷风险。网络借贷平台承担客观、真实、全面、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的责任,不承担借贷违约风险。在依法形成的借贷关系中不承担对出借人资金损失的赔付责任。


三、出借人应高度关注投资风险


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应当具备投资风险意识、风险识别能力、拥有非保本类金融产品投资的经历并熟悉互联网。出借人出借资金为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应对自身的出借行为负责,自行判断投资风险,自行承担借贷产生的本息损失。


通过网络借贷平台撮合形成的借贷关系属于民间借贷,出借人需对自身的出借行为负责,出借前需做好尽职调查,不应以网络借贷平台及股东背景来判断投资的安全系数。一旦出现假标或借款人到期无力偿还,出借人有可能损失全部本金和利息。


四、借款人须认真履行还款义务


出借人和借款人在网络借贷平台上形成的是直接借贷关系,形成的合法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应依法履行还款义务,否则会对借款人信用造成不良影响。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资金,情节严重的将受到法律制裁。


五、解决纠纷的途径


出借人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之间、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借款人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之间等纠纷,可以通过自行和解、请求行业自律组织调解、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暂停或者终止,不影响已经签订的借贷合同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借款人须按照借贷合同约定还本付息。


如出现涉嫌犯罪行为造成出借人损失,出借人应及时携带有关证据到公安机关报案,由人民法院判定刑事被告人(犯罪行为人)退赔责任,相关犯罪活动由公安机关负责打击。


湖南刚取缔辖内全部网贷机构P2P业务

24家全军覆没


湖南省于10月16日宣布取缔辖内全部网贷机构P2P业务。据公告称,湖南省纳入行政核查的24家网贷机构P2P业务被取缔,以及未纳入行政核查的也一并取缔其在湖南省的P2P业务。


24家机构分别是久融金融、创世介贷/介贷网、发发金融/国金所、升隆财富、看看钱包、信投宝、湖湘贷/湖湘财富、工程惠贷、星火钱包、建工E贷、坤融网、钱途无忧、债融易、中兴易贷、惠富天下、余易贷、利聚网、云金融、世富资本、58车贷、蜂投网、万利金融、新融网、e资产。


宁夏取缔24家P2P平台

不得再从事P2P网络借贷业务


2019年9月初,宁夏回族自治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第二批取缔的6家P2P平台名单。此前的7月26日,该办公室对外公告了首批被取缔的18家P2P机构名单。截至目前,宁夏累计已取缔的P2P平台数量达到24家。


宁夏回族自治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所列机构不得再从事P2P网络借贷业务,并主动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注销公司或变更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同时向通信管理部门申请关闭平台网站,下架APP。


公告提到,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变更后不得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交所、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投资管理(咨询)、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投资、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等字样。


宁夏回族自治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郑重提醒广大社会公众,树立正确投资理财观,切实增强识别和防范非法金融活动能力。凡发现有违法违规从事P2P网络借贷业务的机构,及时向各级公安机关和金融监管部门举报。


据悉,第一批和第二批被取缔的18家P2P平台名单,共涉及铜富客、宁商e贷、有益理财、宁夏贷、宁安贷、中大财富、景行财富、塞上贷、本利网、恒多利、凯华贷日、贻岱信息等。


以下为宁夏第一批和第二批被取缔的平台具体名单:

第一批被取缔的18家P2P平台名单


第二批被取缔的6家P2P平台名单


天津公布首批10家取缔的P2P机构名单!


2019年9月18日,天津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天津市网贷平台整治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天津市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拟取缔机构名单”,涉及10家网贷机构。


根据通告内容显示,自9月18日通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立即主动联系机构注册地所在整治办,及时报告开展经营活动情况,主动采取措施化解相关风险,有序做好机构注销等后续工作。


如10家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与注册地所在区整治办取得联系并主动开展工作,市整治办,市P2P网贷整治办将会同市场监管委依法依规实施取缔,由此造成一切后果有机构自行承担。


天津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P2P网贷平台整治小组办公室还提醒社会公众,树立正确投资理财观,切实增强识别和防范非法金融活动能力。凡发现有违法违规从事P2P网络借贷业务的机构,应及时向各级公安机关和金融监管部门举报。


10家网贷机构如下:


广汇财富(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益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梦之岛旅行社(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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