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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环境治理中党建嵌入与“治联体”自治的双向耦合

公共管理共同体  · 公众号  ·  · 2024-04-04 09:03

正文

摘  要

乡村环境具有天然的隐蔽性、分散性、流动性、复合性等特征,“治联体”自治是乡村生态振兴背景下基层党建嵌入乡村以整体性推进环境善治的新型治理结构。基于“价值—结构—制度”的三维分析框架,结合T村环境治理实践,揭示党建嵌入与“治联体”自治双向耦合的机理。结果表明,党建嵌入与“治联体”自治的双向耦合是一个价值互认、结构互嵌和制度互融的过程。一方面,基层党建以理念嵌入、身份嵌入、制度嵌入等方式嵌入“治联体”,在“价值认同—结构优化—制度整合”的层层递进链条下激发村民进行环境治理的行动自觉;另一方面,“治联体”的嵌入性自主,不仅使“治联体”自治以新的简约形态复归落位,也为基层党建创新提供了中间渠道和行动空间。双向耦合下的乡村环境治理,实现了局部有效和整体有效的双重提升、政治定力和社会活力的协同进阶、政治国家与乡村社会的良性互动。

作者简介

余敏江 ,同济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教授;

刘沛汉 ,同济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研究助理。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与文献梳理

二、价值—结构—制度:双向耦合的分析框架

1. 价值认同:双向耦合的合法性基础

2. 结构优化:双向耦合的稳定性支持

3. 制度整合:双向耦合的可持续性支撑

三、案例分析:双向耦合的T村实践

1. 案例引入

2. 双向耦合的形成过程

四、双向耦合的多重效用

1. 局部有效与整体有效的双重提升

2. 政治定力与社会活力的协同进阶

3. 政治国家与乡村社会的良性互动

五、结论与讨论

一、 问题的提出与文献梳理

相当长时间以来,乡村在快速城镇化进程中的边缘化以及对乡村环境资源的掠夺性开发、大范围的城镇污染源转移,始终是我国乡村高质量振兴的主要阻碍。为此,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要求,建设“生活环境整洁优美、生态系统稳定健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2021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要求“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扎实稳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从“美丽”到“和美”,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反映了对乡村生态振兴战略的新认知,背后体现的是乡村生态振兴从“客体性”到“主体性”再到“互主体性”的理念转变。

然而,乡村环境治理是涵盖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与乡村污染治理的复合范畴,是公认的“棘手问题”,具有天然的隐蔽性、复合性、分散性、流动性和治理过程的共建性、治理成果的共享性之特征,仅靠基层政府的单向度治理、分散化治理、运动式治理恐难奏效。

从治理对象看,乡村污染源面广且散、污染途径随机多样,具有隐蔽性、复合性。部分环境敏感性企业出于趋利动机和成本考量,对林地、草地、矿产资源等无序开发利用,也有少量环境敏感型企业经营分散、技术落后、管理粗放,其排放的大量工业废弃物进入农村;村内养殖户将家禽粪便随意倾倒在房前屋后空地处,垃圾堆、砖瓦堆、柴草堆和粪堆大多堆积于卫生死角或“隐性地带”;在农业生产过程中,过度使用或不当使用的农药、化肥、塑料薄膜通过农田地表径流、农田排水和地下渗漏等途径进入水体,造成水环境污染,而水圈、土壤圈、林草圈和生物圈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具有复杂的互动关系。

从治理空间看,乡村环境污染物可以通过不同介质扩散到周边,具有流动性、扩散性。乡村环境治理的基本单元实质上是由地理空间与地域资本共同决定的。然而,长期以来,在刚性的行政区划基础上形成的闭合式“行政村(居)”是乡村环境治理的基本单元。村(居)委会并非作为一个整体而发生治理效用,而是将区域内部的各种环境问题切割为若干层次。面对日益外溢化的跨区域环境问题,村(居)委会的属地治理必然导致治理上的“模糊地带”或盲区。因此,调整空间规模、上移自治单元,即由行政村、跨行政村到镇区的空间拓展,势在必行。

从治理主体看,乡村环境治理涉及地方政府、村(居)委会、村民、环保组织和市场资本等多个利益主体,具有治理过程的共建性和治理成果的共享性之特征。然而,自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国家资源更多的是通过项目下乡的方式输入农村,如“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等。但是,“项目制具有的一次性、有限任务特征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要求的整体性、持续性之间形成矛盾,从而使项目制的运行面临有效边界制约”。乡村环境治理的目标不是局部的,而是整体的;不是单一的,而是多重的。“项目制”的短期性、浅表性与乡村环境治理内含的“文明扎根”形成紧张关系。谁是乡村环境治理中的“具象”主体和可动员力量,亟需理论层面的回应和实践层面的探索。

作为对上述“棘手”问题的回应,一种新的乡村环境治理结构即“乡村治理联合体”(以下简称“治联体”)自治模式应运而生。“治联体”自治发轫于上海宝山区。后来,作为一种成功的自治模式被上海市其他区域复制和推广,成为一些试点单位进行环境自治的新型治理结构。“治联体”包含的主体既有镇党委成员、村(居)委会成员、村组和村民,也有村域内的企业、社会组织、乡贤等。“治联体”自治依据联盟优势注重村界地带环境治理,做到村与村无缝对接、村内外一个标准,全域整治、成片推动,尤其加强宅前屋后、村沟宅河、绿地游园、农村公厕治理,整体推进乡村环境持续美化优化。质言之,“治联体”自治强调乡村环境的自然属性、地理属性,是一种通过治理单元适度上移以整体性推进环境善治的新型治理结构的实践形态。

随着探索乡村环境治理的实践推进,如何优化乡村环境治理的基本单元引发了学界的广泛讨论。从现有文献看,大体呈现出“单元下沉”与“单元上移”的理论分野。秉持“单元下沉”理念的学者认为,治理单元下移的做法迎合了农村自治的实际环境和村民群体的利益要求,符合村庄治理中的民主自治逻辑。因此,“微自治”“环境内发性治理”“片区自治”等模式具有更高的治理效能。然而,农村环境治理具有跨域性、复合性和整体性等特征,过分强调治理空间的下沉容易遭遇“复合碎片化”的困境。有学者深刻指出,“大规模进行的基层群众自治活动中仍缺少规范化的引领,离开了明确的规范、完善的程序和稳妥的步骤,会出现失序脱轨和混乱不堪。因此,‘单元下沉’在理论逻辑上是矛盾的,以‘单元上移’的形式构建‘乡镇自治’的治理形态才是未来乡村治理的正确走向”。

基于地方试验,越来越多的学者呈现出将自治单元上移到跨行政村或镇区的共性认知。“农村环境作为一种典型的公共物品,决定了农村环境治理的强外部性、环境受益主体的不可分割性和集体治理行动中的机会主义行为,容易引起参与过程中的‘搭便车’的现象,需要进行系统地动员和引领。”有学者甚至认为,“在农村环境治理中只有建构起‘强国家-强社会’的模式,使国家与社会在乡村环境治理中达成利益均衡共识,彼此协同合作,共同致力于乡村环境的善治之道,才能彻底改变现在的乡村污染面貌”。要建构并运行强国家和强社会的“双强”模式,党建引领至关重要。囿于农村环境“流动的公共性”,村民不大愿意将精力与时间投到同自身家户利益关联不大的公共空间。“政党作为一种枢纽型组织,可以通过资源输入和党员下沉等方式,整合各种碎片化的治理资源与要素,重构社会联结机制。”因此,如何发挥政党在农村环境治理中的组织优势,从而既保证政治定力又保证社会活力,是农村环境治理模式的发展取向。

回顾以往的研究不难发现,大部分学者都认同环境治理“单元上移”的观点。本文正是在这一研究背景下探讨“治联体”自治的实践探索。然而,在现有的研究中,学界对已经比较成熟的“治联体”自治鲜有关注,对基层政府与乡村内部要素耦合关系的形成之研究更是近乎空白。那么,在全面推进和美乡村建设背景下,基层政府与“治联体”之间呈现何种关系样态?党建嵌入与“治联体”自治如何并行不悖且有效互动?引领与自治双向耦合的功能机制是什么?基于此,本文基于“价值—结构—制度”的分析框架,结合沪北T村“治联体”的组织结构变迁和组织功能运作来展现基层党建嵌入“治联体”自治的图景,并试图从价值认同、结构优化和制度整合等方面深入剖析党建嵌入与“治联体”自治双向耦合机理,以期为乡村环境治理效能的提升提供理论依据和决策参考。

二、价值—结构—制度:

双向耦合的分析框架

基于乡村环境治理利益相关者的多元化、乡村环境问题的“脱域化”、经济流动的负外溢性,建立“治联体”的做法本质上是乡村环境治理“行政单元”向“自然单元”的适度回归,从而实现各村庄运维由“封闭运行”向“跨村联动”转变,资源配置由“自给自足”向“互补共享”转变。可是,“治联体”的结构依然是松散的,激活“治联体”成员的主体性,进而带动村民由“旁观者”向“行动者”转变,以部分“治联体”成员为主轴激活带动另一部分群体的方式运作势在必行。要形成特有的内生精英辐射式动员效应,党建嵌入与“治联体”自治的双向耦合至关重要。双向耦合是指基层党组织和“治联体”为践行自我角色及各自功能而进行互动同构,并据此调整行动单元、行动统合机制并对涉及双方的各种重要关系进行调适的过程。在此,有必要引入“价值—结构—制度”三维理论框架,从规范层面揭示党建嵌入与“治联体”自治双向耦合的机理,如图1所示。

其中,价值认同是双向耦合的合法性基础,重在强化乡村环境治理的社会共识凝聚机制;结构优化是双向耦合的稳定性支持,能够促进多元环境治理主体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制度整合是乡村环境治理的可持续性支撑,规定了多元环境治理主体间利益交换的规则,可以减少机会主义和行为的不确定性。采用“价值—结构—制度”三维分析框架有利于明确双向耦合中各子系统的价值取向、功能定位与行为调适,提升乡村环境治理的整体绩效。

1.价值认同:双向耦合的合法性基础

价值是行动的先导。作为乡村环境治理的深层结构,价值主要通过建制规范和理念导引的方式为乡村环境治理提供合法性基础。一般而言,建制规范和理念导引共容发展以内外生态文化的相互促进、相互渗透、共同发展为基础。蕴含于绿色产品、绿色生活、环保道德风俗、生态契约中的生态文化理念,能够使个体从内心认同环境友好理念并将其外化为自觉行为。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在现实生活中违法排污、违规建筑、乱砍乱伐、乱掘乱挖、乱捕滥杀等无视生态规律的行为还时有发生,究其深层原因是我们还缺乏深厚的生态文化。”

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等环境政治话语的导引下,基层党建保持着对乡村生态文化的引领与主导,通过文化熏陶、舆论约束、礼法引导等方式多方位传播生态价值观,同时吸纳地方性知识,强化“治联体”对生态文化的认同,促使“治联体”积极融入现代乡村绿色生活。“治联体”的行动理念由“要我做”转化为“我要做”。与此同时,“治联体”的民俗信仰、道德规范、乡规民约等地方性知识通过主动对接主流生态文化,自我辩证否定,与主流生态文化实现价值融合。

2.结构优化:双向耦合的稳定性支持

结构是指由国家、村级党组织和乡村社会联动所组建的框架链条。在乡村环境治理体系中,随着大量企业涌入农村,随之而来的是“半熟人”社会的形成,一些以涣散化和“原子化”生存为主要表征的问题正日益凸显。于是,乡村环境治理结构在“最后一公里”处出现了国家与社会关联链条的断裂地带。在此背景下,“国家力量的适度在场”尤为重要。但“适度”不是意味着基层党委政府对乡村环境事务简单而直接的统摄,而是强调共有的身份属性,激活“治联体”成员的身份意识,编织身份认同的情感纽带,筑牢“自己人”的认知基础。也就是说,“治联体”依然是在农村自治政策的引领和导向下运行的,依然具有自治属性,只不过占据重要节点位置的基层党建对“治联体”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支配力。通过基层党建的身份嵌入,一方面,基层党员群体成为乡村环境治理的核心能动者,不仅将国家权力人格化地导入一线治理场景之中,也构造出双向治理结构的协同并行。另一方面,伴随着主体间信任关系的达成,原来经由“双向吸纳”形成的德治网络和自治网络开始慢慢交汇,“治联体”成员由传统的“旁观者”转变为参与者、行动者。

3.制度整合:双向耦合的可持续性支撑

“制度实质上就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规范,它能够起到降低搜寻、谈判和监督等交易成本、创造合作条件和提供激励机制的作用,实际也能够减少合作中的不确定性。”从广义上说,制度既包括法律法规等强规制性的制度,也包括信念认知等“意义框架”内的软文化要素。在乡村环境治理中,正式制度通过稳定的权威性制度供给,将各类行动主体的行为规范在可控范围内,乡村环境治理的失序问题由此得到纾解。尽管正式规则非常重要,但它也仅仅是形塑选择约束的很小一部分,而支配结构的绝大部分是由行事规则(codes of conduct)、行为规范(norms of behavior)以及惯例(conventions)三部分来界定的。在具有“礼治”传统的乡村社会共同体中,基层自治规范(乡规民约)、风俗习惯与生态文明的内在养成等“软规范”,对乡民的环境行为有着更为深刻的塑造和影响。也就是说,“硬规范”的嵌入必须尊重乡村社会中的地方性知识、民俗信仰、道德伦理、共性认知等非正式制度,反之,两者就可能会发生冲突和博弈,从而使乡村环境治理陷入效率低下的窘境。如果正式制度的变化没有和非正式制度产生同频共振,那么二者之间就会产生一种不协调的紧张关系。

基层党建的制度嵌入需要充分地考量治理行为选择对于情景的恰当性、制度安排对于环境的适宜性,遵循制度创新的基本逻辑,在制度变迁中将环境法律法规与政策有机嵌入“治联体”的社会文化运行机制中,以促进“硬规范”塑造“软规范”与“软规范”调适“硬规范”均衡并行且协同一体。同时,“治联体”自治也不是孱弱且不具备自我调适能力的,而是在基层党建引领下主动调配资源、梳理社会关系及调整价值规范。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双向建构的可持续动力在于获取“合作-交易”剩余,并在有效治理的基础上减少乡村环境的属地治理成本。

三、 案例分析:双向耦合的T村实践

1.案例引入

本文以沪北T村为个案,主要因为T村经历了从治理失序到治理有效的过程,该过程也是党建嵌入与“治联体”自治双向耦合驱动乡村环境治理效能提升的过程。而且,这种双向耦合模式已在上海市大多数乡村进行推广,值得深入剖析其内在机理。本研究主要运用追踪调查法,广泛搜集2013年至2023年的相关政策文件和公开报道,并于2023年6月25日至7月15日,在T村及其所在的L镇开展了为期20天的驻村调研,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工作台账和手册、议事会记录,了解T村环境政策制定与执行的相关情况。并以多次性访谈的方式与“治联体”成员、普通村民等20余人进行交谈,以了解T村环境治理的变迁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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