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自的不幸。这年头,糟烂的事儿多,但兰州交大博文学院的刘伶利老师的遭遇,读了依旧令人扼腕。这位有硕士学位,受聘于这所民办二级学院的教师,不幸得了癌症。按劳动法,无论如何,已经受聘的员工,在得病之后,是不能因为员工的病而被解聘的。然而,刘伶利女士居然被解聘了,理由是旷工。在治病期间,生死挣扎之中的她,怎么可能去上课呢?通过司法途径,法院依法否决了兰州交大博文学院的解聘决定,但是,这个学院却拒不执行。一直到刘伶利死去,她都是在靠摆摊度日。
刘伶利只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孩子,能读到研究生毕业,已经很不错了。这样的家庭,一场大病就会陷于赤贫的。如果受聘的学校再不讲道理,不仅不继续缴纳三险,支付部分医药费,而且还落井下石,解聘了她。那么,已经一贫如洗的她,也就只能靠摆摊度日了。
一个民办的二级学院,凭什么敢公然违法劳动法?凭什么可以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显然,这里有非常明显的强弱态势在。尽管一个民办的二级学院,在有些人看来,不算什么。但是,对于一个没有任何背景的草民而来说,就是一个强势的存在。在甘肃这种落后省份,它的强势就显得更加明显。甘肃虽说落后,但却是高考大省,研究生如过江之鲫。一个研究生能得到民办二级学院的教职,是非常幸运的了。在签约的时候,每每会接受非常苛刻的条件,这也是为何兰州交大博文学院能如此蛮横的一个所谓的“理由”。
然而,再不合理的格式化协议,都敌不过劳动法的。但是,为何法院的判决,学院可以置之不理呢?而法院方面,似乎对此也没有办法,并没有对此采取强制措施。说到底,还是因为学院和刘伶利之间的强弱之势。当今之世,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案例,实在是太多了。执行不执行,关键看关系,看领导的意思。对于刘伶利这样的草民,有谁会真的在乎她的利益呢?法院不执行,学院干嘛非要当真呢?所以,在癌症痛楚中挣扎的刘伶利老师,就只能自己挣扎好了,即使吃不上饭,也不会有人多看她一眼。一介草民,是死是活,谁在乎呢?
对于兰州交大博文学院来说,不幸的是,这个事儿还是被人揭了出来。别的人好说,学院负责人此后会有麻烦了。相关的领导,肯定会找他的晦气,嫌他给捅了篓子。但是我相信,跟刘伶利一样的命运的人,经此之事之后,命运不一定会得到改善。他们的基本权益,不会得到保障。经济形势不好,就业很难,能有个饭碗的草民能忍肯定会忍。越是这样,偏偏有人喜欢歌颂太平,不开心的事儿,暴露得越少越好。如果还有下次的话,也许根本冒不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