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宪法第111条首次明确了“农村村民委员会为群众自治组织”。1987年,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颁布了《村委会组织法(试行)》,正式拉开了中国农村基层社会自治的序幕。三十年来,以村民自治为主要内容的基层群众自治成为中国的四大政治制度之一。
2017年,时值《村委会组织法(试行)》颁布30周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拟召开“纪念《村委会组织法(试行)》颁布30周年暨深化村民自治研讨会”,并举办征文活动,欢迎各位学界朋友赐稿。
一、研讨会主题
1、《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颁布的历史意义;
2、村民自治30年进程、特点、经验;
3、村民自治在中国政治进程中的地位与作用;
4、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深化村民自治的实践与理论。
二、征文要求
1、学术规范
论文请按照标题、摘要、关键词、正文、尾注、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联系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等)的格式书写,按标准学术规范调整格式后以Word版提交,单篇一般不超过2万字。
2、投寄事项
请拟提交论文的学界朋友于2017年4月30日前以电邮形式发送至会务组邮箱。会后主办方将积极推荐至相关刊物,并视情况编辑出版论文集。属会议原创性论文的请在文末标注。
三、会务信息
1、时间
2017年5月13-14日(暂定)
2、地点
广东·清远
3、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孝东
电 话:13476255768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
邮政编码:43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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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