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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一枫:世间已无陈金芳(1)

短篇小说选刊  · 公众号  ·  · 2019-06-20 00:01

正文

关注我,你的眼睛会怀孕


1


那年夏天,小提琴大师伊扎克·帕尔曼第三次来华演出,我的买办朋友b哥囤积了一批贵宾票,打算用以贿赂附庸风雅的官员。没想到演出前两天,上面突然办了个学习班,官儿们都去受训了。他的票砸在手里,便随意甩给我一张: “不听白不听。”

演出当天,我穿着一身体面衣服,独自乘地铁来到大会堂西路。正是一个夕阳艳丽的傍晚,一圈水系的中央,那个著名的蛋形建筑物熠熠闪光。苍穹之上,飘动着鸟形或虫形的风筝。穿过遛弯儿的闲人拾阶而上时,我身边涌动着的就是清一色的高雅人士了,个个儿后脖颈子雪白,女士镶金戴银,一些老人家甚至打上了领结。检票进入大厅的过程中,我忽然有点儿不自在,感到有道目光一直跟着自己,若即若离,不时像蚊子似的叮一下就跑。


这让我稍有些心神不宁,频频四下张望,却没在周围发现熟面孔。走到室内咖啡厅的时候,忽然有人扬手叫我,是媒体圈儿的几个朋友。他们凭借采访证先进来,正凑在一起喝茶、讲八卦。我坐过去喝了杯苏打水,和他们敷衍了一会儿,但目光仍在鱼贯而入的观众中徘徊。


“瞎寻摸什么呢?这儿没你熟人。”一个言语刻薄的秃子调笑道,“你那些‘情儿’都在城乡接合部的小发廊里创汇呢。”


这帮人哈哈大笑,我也笑了。片刻,演出开始,我来到前排坐下,专心聆听。琴声一起,我就心无旁骛了。


大师与一位斯里兰卡钢琴家合作,演奏了贝多芬和圣桑的奏鸣曲,然后又独奏了几段帮他真正享誉全球、获得过格莱美奖的电影音乐。压轴曲目当然是如泣如诉的《辛德勒的名单》。一曲终了,掌声雷动,连那些装模作样的外行也被感染了。前排的观众纷纷起立,后排的像人浪一样跟进,当帕尔曼坐着电动轮椅绕台一周,举起琴弓致意时,许多人干脆喊了起来。


在一片叫好声中,有一个声音格外凸显。那是个颤抖的女声,比别人高了起码一个八度。连哭腔都拖出来了。她用纯正的“欧式装逼范儿”尖叫着:


“bravo!bravo!”


那声音就来自我的正后方,引得旁边的几个人回头张望。我也不由得扭过身去,便看见了一张因为激动而扭曲的脸。那是个三十上下的年轻女人,妆化得相当浓艳,耳朵上挂着亮闪闪的耳坠,围着一条色泽斑斓的卡地亚丝巾。再加上她的下巴和两腮棱角分明,乍一看让人想起凯迪拉克汽车那奢华的商标。

初看之下,我并没有反应过来她是谁。直到她目光炯炯地盯着我时,我才蓦然回过神来。这不是陈金芳吗?


音乐会散场的时候,陈金芳已经在出口处等着我了。此时的她神色平复了下来,两手交叉在浅色西服套装的前襟,胳膊肘上挂着一只小号古驰坤包,显得端庄极了。虽然时隔多年不见,但她并未露出久别重逢的惊喜,只是浅笑着打量了我两眼。


“你也在这儿。”


“够巧的……”


说话间,她已经做了个“请”的手势,往大剧院正门外走去。我也只好挺胸抬头,尽量以“配得上她”的姿态跟上。出门以后她问我去哪儿,我说过会儿我老婆来接我。她看看表,表示接她的人也还没到,刚好可以找个地方聊聊。聊聊就聊聊吧,尽管我实在不确定能跟她聊点儿什么。


大剧院附近的茶室和咖啡馆都被刚散场的观众们挤满了,我们步行了半站地铁的路程,才在劳动人民文化宫对面找到一家云南餐厅。走路的时候,她一直没跟我说话,高跟鞋坚定地踩着地面,回声从长安街一侧的红墙上反射回来。落座之后,她又重新看了看我,然后才开口:

“你也变样了。”


“那肯定,都十来年了,没变的那是妖精。”


“不过你还真不显老。”她抿嘴笑了,“一看就挺有福气,没操过什么心。”


“还真是,我一直吃着软饭呢。”


“别逗了。”


“你不信?那就权当我在逗吧。”我略为放松下来,恢复了固有的口气,同时点上支烟。

她又问我:“现在还拉琴吗?”


“武功早废了。”

“过去那帮熟人呢,还有联系吗?”


“也没了。他们看不起我我也看不起他们。”


“这倒像你的风格。”她沉吟着说。

“我什么风格?”


“表面赖不叽叽的,其实骨子里傲着呢。”


这话说得我一激灵。类似的评价,只有我老婆茉莉和几个至亲对我说过,没想到陈金芳对我也是这个印象。要知道,我自打上大学以后就再没见过她呀。我不禁认真地观察起这位初中同学来,而她则毫不避讳地与我对视,两条小臂横搭在桌子上,那架势简直像外交部的女发言人。

很明显,陈金芳在等着我向她发问,比如问问她这些年过得怎么样,曾经干过什么事儿,眼下又在忙什么之类的。然而对于那些曾经生活在窘迫的境遇里,如今则彻头彻尾地改头换面的故人,我一贯不想给他们抒情言志的机会。倒不是嫉妒这些人终于“混好了”,而是因为他们热衷表达的东西实在太过重复。无非是“忆往昔峥嵘岁月稠”的顾影自怜,外加点儿“敢教日月换新天”的豪情,就算把自己“煽”得一把鼻涕一把泪,也藏不住他们眉眼间那恶狠狠的扬眉吐气。只要看看《艺术人生》或者《致富经》之类的节目,你就会发现电视里全是这些玩意儿。

于是,我故意说:“你现在不拿烙铁烫头了吧?”


她愕然了一下:“你说的是什么时候的事儿了?”


“上学的时候呀。那可是个技术活儿,我记得你在很长时间里只剩一条眉毛了。”


出乎我的意料,陈金芳既宽厚又爽朗地笑了:“你还记得呢?现在我也想起来了。后来我只好往眼眶上贴了块纱布,骗老师说是骑自行车摔的。”


她的反应让我很不好意思。那种失态的挑衅更印证了我的肤浅和狭隘,而此时的陈金芳则显得比我通达得多。接下来,我便不由得说出了自己原本不愿意说的话: “你可真是大变样了……刚才我都不敢认你。”

“也就表面变了,其实还挺土的。”


“这你就是谦虚了,不知道自己在别人眼里已然惊为天人了吗?”我舔舔嘴唇,几乎在阿谀她了,“你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更加令我意外,陈金芳反而对自己避而不谈了。她简短地告诉我这两年“刚回北京”,正在做点儿“艺术投资方面”的事儿,然后就又把话题引回了我身上。她问我住在哪儿,具体在什么地方上班,又感叹我把小提琴扔了“实在是太可惜了”。我则被弄得越来越恍惚,也越来越没法把对面这个女人和多年前的那个陈金芳对上号。


我们有一搭无一搭地聊了许久,普洱茶第二次续水的时候,陈金芳的电话响了一声。她看了看短信说:“我得走了。”


我也欠身站起来:“那回头再聊。”


我给她留了自己的电话,而她则递给我一张头衔相当繁复的名片。我陪着她走到街上,看到路边停着一辆英菲尼迪越野车。这两年有点儿钱的文化人或者有点儿文化的有钱人都喜欢买这种车,前不久还有一位大脸长发的音乐人因为醉驾被抓了典型,出事儿时开的就是这一款。陈金芳走向副驾驶座的时候,已经有一个身材高挑、二十出头的男人下来为她打开了车门。那小伙子穿着一件带网眼的紧绷T恤衫,遭受过膑刑的牛仔裤里露出两个瘦弱的膝盖,看上去倒像某个高级发廊的理发师傅。他对陈金芳颔首,压根儿就没看我,重新发动汽车之后绝尘而去,气流搅得路边的落叶旋转着纷飞了起来。夜风渐凉,再下两场雨,就要入秋了吧。


过了十几分钟,茉莉恰好也加完班,从国贸那边过来接我了。回家的路上,她问我晚上的音乐会怎么样,我随口说“还成”。我又问她今天忙不忙,她说:“这不明摆着嘛。”然后车里就陷入了沉默。已经有很长时间了,我们之间没什么话可说。


借着立交桥上彩灯的光芒,我偷偷把陈金芳的名片拿出来看了一眼。刚才没有看清,现在才发现,她的名字也变了。陈金芳已经不叫陈金芳,而叫作陈予倩了。她的变化真可谓内外兼修呀。


2


我第一次见到陈金芳或陈予倩,还是在上初二的时候。


那天刚下最后一节课,教室里乱糟糟的。大伙儿正准备回家,班主任忽然进来,宣布来了一位新同学。但我们往她身后张望,看到的却是空无一人。老师也有点儿诧异,又探头朝门外寻摸了一圈儿,喊道: “你进来呀。在外面哨着干吗?”

这才从门外走进一个女孩来,个子很矮,踮着脚尖也到不了一米六,穿件老气横秋的格子夹克,脸上一边一块农村红。老师让她进行一下自我介绍,她只是发愣,三缄其口。老师只好亲自告诉大家她叫陈金芳,从湖南来,希望同学们对她多多帮助,搞好团结。


学生们随即一哄而散。在我们那所部队子弟学校,像陈金芳这样的转校生,基本上每年都能碰上个两三位。他们跟随家人进京,初来乍到时与这里的一切格格不入,好不容易熟悉了环境,跟周围人能说上话了,但却往往又要离开。日子久了,我们这些“坐地虎”就学会了对这些学生视而不见。反正他们随时会从教室里消失,与其深交又有什么意义呢?交朋友也是要讲究成本的。


更何况这女孩一眼而知是从农村来的,长得又挺寒碜,不管从哪个方面说都非我族类。我们咋咋呼呼地从她身边涌过,就像绕开了一张桌子或一条板凳。班上的几个男生跑到操场打篮球,我则倚着篮球架子跟他们臭贫。自从一次打球戳伤手指,造成半个月不能练琴以后,我母亲就严禁我进行这种活动了。就这么消磨到夕阳开始下坠,半边操场都被染红了,我才拎上书包,跟朋友们打个招呼,往校门走去。


这时背后忽然传来一阵哄笑。我循着笑声回过头去,看见了陈金芳。她手上攥着一只印有“钾肥”字样的尼龙口袋,跟在我身后几米开外。当我前行的时候,她便迈着小碎步跟上来,当我站住,她也站住,支棱着肩膀,紧张地看着我。


面对陈金芳的亦步亦趋,我也有点儿不知所措。我本想呵斥她两声,让她离我远点儿,但又一想,那样可能会招来男生们更加夸张的起哄。于是我尽量让自己眼不见心不烦,加快速度回家。


九十年代的北京,天空还相当通透,路上也没什么车。大部分机关职工都骑自行车上下班,前车筐里放着装满萝卜青菜的网兜,透着一股过小日子的家常味儿。我穿过当时的铁道兵大院儿,到长安街的延长线乘上4路公共汽车,经五棵松到达西翠路,下车后再往南步行十分钟,就能看见从小居住的那个家属院了。一路上,共有三尊毛主席塑像扬着手跟我打招呼。


这天我的步伐格外快,还像个没规矩的坏小子似的挤到排队乘客的前面。看见院门口那几栋红砖板楼的时候,我的身上微微冒出了汗,而一回头,陈金芳仍跟在我身后。


我有点气急败坏地站住,等着她走近。陈金芳面无表情地朝我挪了几步,像直立的豚鼠似的两手捏着“钾肥”袋子,置于胸前。她突然对我开口:“我们家也住这里。”


我“哦”了一声,她又补充道:“我姐夫是许福龙。”


好一会儿,我才想起许福龙就是食堂里那个特会和面的胖子。他是山东人,靠着一手做面食的手艺,志愿兵期满之后又留在了我们院儿,而且还结了婚,把老婆也弄了过来。这么说来,陈金芳她姐我也见过,就是在窗口负责盛菜那位。那是个丰满的少妇,长着一对相当霸道的胸部,夏天不爱穿胸罩,两个乳头很显眼地从迷彩短袖衫里面凸出来。打饭的时候,我总听到后勤系统的人逗她: “你的奶都要喷到饭盆里啦。”

遭受调戏的陈金芳她姐也浑不吝,抡着勺子笑嘻嘻地和人打闹。由此可见许福龙两口子人缘不错。院儿里还有个段子,就是许福龙家里人口多,吃饭挑费高,许福龙便每天蒸出包子、花卷,先往肥大的军裤裤裆里塞上两斤,然后像鸭子一样火急火燎地跑回家里。天长日久,许福龙的生殖器相当于每天蒸一次桑拿,便被烫坏了,失灵了。这个段子的指向自然是陈金芳她姐,众人都认为她那对胸部“可惜了”。而我面对陈金芳,却很想问问她,假如这个故事是真的,那么从裤裆里掏出来的热气腾腾面食,他们又怎么能够吃得下去呢?


但这时候,陈金芳就转头离开了。我家住在东边某栋红砖板楼的一层,她则要前往西围墙边上的那排平房。后勤系统雇用的临时工都被安置在了那里。走之前,她还仿佛格外用力地盯了我一眼。


没想到,就在当天晚上,我又见到了陈金芳。那是在吃完晚饭之后,我父亲穿上军装去应付一个突然性的检查,母亲照例把我轰进自己的房间拉琴。到了初二时,我练习小提琴已经达到八年之久,因为技艺进展飞快,在乐团工作的母亲已经不能再指导我了。为了不“耽误”我,她领着我满北京遍寻名师,并且替我作出了明确的规划,那就是先拿下几个重要的青少年比赛奖项,然后考进中央音乐学院。这个目标无疑需要旷日持久的苦练,我关上包了一圈隔音海绵的房门,站在窗前,将琴托架在磨出了一成薄薄的茧子的下巴上。

那天我练习的是柴可夫斯基《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1994年,大师帕尔曼首次来华,他热情地称赞过北京烤鸭之后,便在人民大会堂演奏了这首曲目,而那场演出的现场录音唱片已经被我听坏了好几张。此刻,头顶着被飞蛾搅乱的路灯灯光,我幻想自己就是坐在轮椅上的帕尔曼,而草坪上黝黑一片的颜色,则是如潮的观众们的头发和黑礼服。只不过一转眼,这种意淫就被隔壁老太太跟儿媳妇吵架的声音打断了。


也就是这时,我在窗外一株杨树下看到了一个人影。那人背手靠在树干上,因为身材单薄,在黑夜里好像贴上去的一层胶皮。但我仍然辨别出那是陈金芳。借着一辆顿挫着驶过的汽车灯光,我甚至能看清她脸上的“农村红”。她静立着,纹丝不动,下巴上扬,用貌似倔强的姿势听我拉琴。


也不知是怎么想的,我推开了紧闭的窗子,也没跟她说话,继续拉起琴来。地上的青草味儿迎面扑了进来,给我的幻觉,那味道就像从陈金芳的身上飘散出来的一样。在此后的一个多小时中,她始终一动不动。


当我的演奏终于告一段落,思索着是不是向她隔窗喊话时,一个女人近乎凄厉的喊叫声从远处的夜色中直刺过来。那是她姐在叫她呢。陈金芳嗖地一晃,人就不见了。


3
同学们是什么时候开始集体排斥陈金芳的?

她默默无闻地在我们班上耗一年,尽管没交上任何朋友,但却没像前两位借读生一样陡然消失,这已经算是个小小的奇迹了。有一度,她的座位曾经空了半个月之久,大家都认为再也不会见到她了,不过也没人觉得遗憾;但某一堂课开始时,她又赫然出现在了那里,仍旧沉默无语,老师一开讲,她就趴到桌子上睡觉。

学校里的课程,她从来就没跟上过。但学习差并不是陈金芳成为众矢之的的原因。大家另有理由。

理由之一,是她们家什么都吃。说这个问题之前,得先介绍一下这家人的人口构成。除了陈金芳及其姐姐姐夫这三个固定成员,那两间小平房里还不定期地住过陈金芳的妈、舅舅、叔叔婶子、表哥表嫂等人。暂居者的面孔虽然常变常新,但总的来说有一条规律,就是许福龙一直生活在外戚当道的局面里。那些亲戚有的是来看病,有的是来找工作,还有的号称什么也不为,就是见到别人“进了北京”,自己也想来“看一看”。有那么一阵,我每天早晨上学的路上,都能看见一辆平板三轮从西平房的拐角驶出来。登车的是陈金芳的表哥,一个梨形脑袋,此人的前额被产钳夹得极其窄,窄得不到巴掌宽,头顶还被挤出了一个妙不可言的尖儿。车后坐着陈金芳的妈,她患有股骨头坏死,走路画圈儿;一旁跟着陈金芳的表嫂,作为梨形脑袋的妻子,此人脑袋的质量自然也不会太高,尽管形状无异,但却有轻度痴呆的症状,爱流口水。这一支浩浩荡荡的队伍披星戴月,干的是收废品的营生。而这也是陈金芳家族在北京唯一能够立足的领域了,她的舅舅,一个仅有的看似聪明的亲戚,曾经雄心壮志地企图挺进代订火车票的市场,后来被一伙安徽人揍了一顿,连裤子都扒了,寒冬腊月里只穿一条秋裤,满脸是血地蜷在马路牙子上哆嗦。

关于陈金芳家人口之多、之杂乱,还有一个很直观的说法,是我们班的班主任提供的。她装模作样地去家访过一次,回来感叹说:“窗台上只有一只刷牙杯,里面插着七八柄牙刷。”

同学们诧异:这样一来,怎么能分清哪支牙刷是属于哪个人的呢?如果她们家人不介意混用,又何必七八把?一把足矣。但陈金芳一家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还不是刷牙,而是吃饭。


在春夏之交,我们看见陈金芳她妈沿着院儿里干道上那排杨树走到头,再走到尾,一边画圈儿,一边往塑料兜里捡嫩杨花。院儿东头那棵半死不活的槐树,也被她们家人“号”得够呛。


那些年的八一湖还不是封闭公园,水势也大,夏天男生常常下湖游泳,这时却看见陈金芳和她姐、她表哥赤脚站在滩涂上捞小鱼、摸螺蛳,甚至用竹签子扎青蛙。

客观地说,以当时北京的生活条件,再怎么困难的家庭,大米白面总还是吃得饱的,再说他们家还背靠着食堂,还有许福龙的裤裆这个秘密武器呢。他们的自力更生,主要是为了丰富副食。再也许,他们在老家就有这个习惯,只不过带到北京来就显得突兀了。

院儿里上了岁数的人感叹说:“三年自然灾害的时候,也就这个吃法儿了。”

更骇人听闻的一件事,是我们学校门口总游荡着一只交配过度,乳头耷拉到地上的野狗,这狗忽然有一天就不见了,而陈金芳家里却飘出了少有的肉香。

排斥陈金芳的理由之二,就直指她个人了。班上的女生恍然发现,原来她还是一个爱慕虚荣的人。这个迹象是逐渐显现出来的。最初,陈金芳一年四季的换洗衣服不超过三套,一件洗了另一件可能还没干,必须得穿着湿的来上学。后来衣服就多了起来,基本上来自于她姐,因此不是红配绿就是粉配紫,“怯”得要命。有一次,她居然穿了一件带垫肩的双排扣西服来上学,那衣服的下摆直垂到运动裤的膝盖上,简直像个唱戏的。这衣服还没穿够半天,她姐就风风火火地追到了学校,劈头给了陈金芳一个嘴巴,然后夺过西服出门办事。而陈金芳脸上印着几道红印,还若无其事地对旁边人解释说,她姐也准备“下海”了,准备开一个酒店。过了两个月,“酒店”还真开起来了,是菜市场旁边的一个小门脸,主营包子馄饨,一群菜贩子坐在露天条凳上吃。

陈金芳还是班上女生里第一个抹口红的,第一个打粉底的,第一个到批发市场小摊儿上穿耳孔的。后来我揶揄过她的烙铁烫头事件,也发生在初三那一年。那段时间,她简直把自己的脸当成了一片试验田,什么新鲜事物都敢往上招呼。她还穿过几天高跟鞋,那鞋不知是从谁家楼道里捡来的,一只鞋跟高,一只鞋跟矮,这导致她走路的时候也深一脚,浅一脚的,好像被遗传了股骨头坏死。


在同学们之前,老师已经看不惯她了。“陈金芳啊陈金芳,”我们班主任说,“你们家那么个条件,还穷嘚瑟什么呀?”

孩子的态度更要比大人极端得多,那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一场逐渐升级的斗争运动。刚开始是班干部公然用“品质恶劣”“忘本”之类的词汇斥责她,后来是女生对她翻白眼儿,喝来斥去,再往后居然发展到了动手的地步。一些男生用跳绳抽她,用粉笔头掷她,还用扫帚把儿捅她的后脑勺。干这些事儿的时候,大家都义正词严的,但作为旁观者,我必须得证明,陈金芳并没有招过谁惹过谁。时至今日,她每天在学校里说过的话都不超过十句。而说起虚荣,谁又没这个毛病呢?哭着喊着胁迫父母用半个月的工资给自己买一双“耐克”球鞋的大有人在。

对于一个天生被视为低人一等的人,我们可以接受她的任何毛病,但就是不能接受她妄图变得和自己一样。

“你们院儿的陈金芳”,这是别人对我提起她时常用的称呼。这么说的时候,他们挤眉弄眼,话里有话。有两个跟我关系不错的女孩儿遗憾地表示:“你呀你,怎么跟那人住一个院儿啊?”听她们的口气,陈金芳就是一块时时作痒的烂疮,谁要是跟她扯上关系,那可真是人生的大不幸。

我暗自庆幸,别人没有发现我和陈金芳之间的隐秘联系。自从见面的第一天,我们就把“演奏者”和“听众”的身份固定了下来。她会在晚上八点钟左右出现在我窗前的树下,我在拿起小提琴试音之前,也会望一望外面有没有那个痴痴愣愣的人影。随着我的手上功夫变得越发纯熟,陈金芳面目不清的身影也在发生着渐进的变化。她的个头长高了,轮廓的弧线也有了明显的凸出和凹陷。如果仅看剪影,任谁都会认为那是一个美好的、皎洁如月光的少女。不知何时开始,我的演奏开始有了倾诉的意味,而那也是我拉琴拉得最有“人味儿”的一个时期。

试想一下,假如不是因为这点交情,我会不会也像其他学生一样欺负陈金芳,甚至因为她“是我们院儿的”而欺负得更狠呢?我可从来没在道德品质方面过高地信任过自己。

对于我的演奏,陈金芳当然无法做到每场必到。她们家人多活儿多,下了学,她还得到食堂帮助许福龙扛面粉,或者把她妈收来的垃圾分门别类装进蛇皮袋。最长的一次缺席,发生在初三的第二学期,当时陈金芳家里发生了一个挺大的变故:她在老家的父亲正在从鸡屁股里面往外掏鸡蛋,突然就一头扎在鸡窝里,没气儿了。按照城里人的知识推测,可能是突发性脑溢血什么的,但是村里人不计较死因,只在乎结果。他们描述,将死者拖出来时,脑袋上糊着厚厚的一层鸡屎,连头发都变成绿的了。陈金芳的父亲去世以后,她母亲也只好放弃了对股骨头坏死的治疗,打算回家侍弄那几亩水田,而她们家的其他亲戚也深感京城的居不易,决定集体还乡。就在这个时候,陈金芳却拒绝回去。她坚决要求留在北京。

这个要求不仅遭到了她妈的反对,连她姐也不同意。家里的田不能不要,活儿不能没人干,而眼下,陈金芳已经成为了唯一的健康劳动力。从长远打算,母亲一定还指望着她结婚招婿,充当顶梁柱呢。况且,在姐姐姐夫这里寄人篱下,她又能有什么出路呢?留下来总不能马上到社会上去漂着,总得上学。但初中阶段属于义务教育,所以我们学校才不情不愿地接收了她这个借读生,而到了高中,别说学校不收她了,就是收,她也考不上呀。一个初中毕业生,在北京就和文盲一样的。

但是陈金芳听不进去。她像是吞了秤砣,铁了心了。家里人便开始围攻她,逼迫她,那些天里,西平房频频传来打、骂和砸东西的声音,那是一个人对抗一家人的战斗。也实在想象不出来,在学校里不吭不响的陈金芳,居然有着如此坚韧而泼辣的劲头。有一天我正打算练琴,邻居家的老太太过来还毛衣针,顺便拉着我母亲扯点儿闲话,三言两语就扯到了陈金芳身上。

“没见过那么犟的孩子。”消息灵通的老太太感慨,“都闹腾了多少天了?他们家把她轰出去,她就窝在院儿里墙角睡觉……说是宁死不走。说来也是,外地人来了北京谁愿意走呀?在这儿受苦也比回家强……现在又打上了,窗户都砸了。”

我母亲假客气着敷衍几句,就关上了门,但我却不知为何坐不住了。那天白天,我还在学校看见了陈金芳,这时回想起来,她的脸和身上的确都格外脏,后背上还黏着黑乎乎的一块煤灰。这大概就是露天睡墙角的结果吧。

我随意拉了一段练习曲,便独自开门出去。母亲问我干吗去,我说擦琴弓的松香用完了,想到另一栋楼里一个练中提琴的孩子家借一块。


出了门,我沿着白杨树的林阴道一路向西,很快就看见了陈金芳一家人租住的那两间平房。果然有块玻璃被打碎了,屋里的灯光像橘子汽水一样泼出来,同时还有她们家人七嘴八舌的喊叫。因为激动,所有人说的都是湖南土话,我只能听懂个大意。她妈说陈金芳“翅膀没硬就想飞”,还说她“忘本”;她姐的话更实际一点,表示已经供她吃、供她穿好几年了,以后不想再供下去,“不养吃闲饭的”。

陈金芳针锋相对地反击,指出自己一直都在干活儿,何来吃闲饭一说?又表示留在北京,她也不住姐姐家了,“死就让我死到街上,反正你们也不是没把我轰出去过。”她越说越激动,同样的意思颠来倒去地重复了好几遍,最后干脆变成了尖厉的叫喊。那简直是泣血的哀号,虽然站在远处,我只能看见她颤抖不休的身影,但我猜想,她的表情一定是目眦欲裂的,甚至仿佛从嘴里长出了獠牙。

她喊得最响的一句话,是用普通话说的:“你们把我领到北京,为什么又让我走?为什么又让我走?”

这么喊的时候,她好像把体内所有的气一口喷出,随时都会晕倒在地。而没过两秒钟,陈金芳就真的倒了。她姐姐抄起了一根擀面杖,像在食堂抡勺子一样抡起来,划了个完整的弧线,落到陈金芳的天灵盖上。

打完之后,她姐也傻了,擀面杖扑棱掉到地上。门外两个看热闹的邻居叫起来:“出人命啦!”而这时候,还是默不作声的许福龙比较冷静,他弯腰抱起陈金芳,撞开门,往医务室跑去。一大群人沸反盈天地经过时,我不由自主地往旁边让了两步,同时看见陈金芳在她姐夫胳膊上起伏的身体弧线,看见她的胸脯大幅度地隆起、下降。我还看见黑红色的黏稠的液体顺着她的脖子流下来,稀稀拉拉地洒在地上。


此后的两天,在上学的路上,我都能看到陈金芳洒在水泥路面上的血迹。那些血滴还算新鲜的时候,被清晨的阳光照耀得颇为灿烂,远看像是开了一串星星点点的花,是迎国庆时大院儿门口摆放的“串儿红”。没过多久,血就干涸污浊了,被蚂蚁啃掉了,被车轮带走了。而那起家庭暴力事件的后果,则是陈金芳付出了惨痛的代价,终于留在了北京。她继续沉默着出现在学校里,被同学们排挤、欺负,也继续在暗夜里来到我窗下,听我拉琴。

但自始至终,我也没有隔窗与她说过一句话。


4

再后来,我们就毕业了。凭借小提琴这个特长,我被圆明园那边的一所重点中学招收,开始了平时住校,假期才回家的生活。作为“金帆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我有了许多相当正式的演出机会,参加过和国外学校合办的音乐夏令营,还跟不少“科教文卫”系统的头头脑脑握过手。我与陈金芳那拉琴和听琴的关系自然就此终止。那就像一个无关紧要的秘密,转眼就被当事人忘得干干净净。

在此后的日子里,我们仅仅见过屈指可数的几面。

记得有一次见她,是在高一结束,快上高二的时候。当时我刚参加完暑期的“全国青少年音乐联展”,带着一身海腥味儿从青岛回来。连着游了几天泳,再加上刚下火车,我疲倦得很,经过大院儿斜对面那一排小卖部的时候,一不留神踢倒了两个立在马路牙子上的啤酒瓶。啤酒是半满的,洒了一地白沫,我赶紧弯腰把它们摆正,但为时已晚。两个穿着灯笼般的大肥裤子、脖子上挂着大串金属链子的野小子追了上来,他们骂骂咧咧地推搡我,问我“这事儿怎么办吧”。

那些孩子大都是从丰台来的,有的是职高的学生,还有的干脆辍学在家。很多次,我看见过他们把老实巴交的中学生堵在墙角,一边抽嘴巴一边搜兜儿,连人家脚上的球鞋也抢。对于我们这些“大院儿”里的孩子,他们仿佛怀有先天的仇恨,只要碰上落单的决不手软。我话也不敢说,只是一味心惊胆战地后退,而这时,一条刺满了文身、龙飞凤舞的胳膊已经搭到了我的小提琴琴匣上。

“拿来我看看。”那人笑着对我说,嘴里露出一颗缺了一半的门牙。

这人我见过,是个赫赫有名的痞子,因为门牙的原因,外号叫“豁子”。那几年里,附近的恶性案件似乎都跟这人有关。更让我害怕的是,他对我的琴产生了兴趣。那是一把德国仿制的“斯科拉迪瓦里”,是我母亲托了不少人才买到的。

琴匣被粗暴地从肩膀上拽下来,我赶紧把它抱在怀里,同时弯腰蹲了下去。这是宁可挨揍也不撒手的姿势,痞子们果然被我的态度激怒了。他们骂着脏话,揪着我的头发,过不了几秒钟,拳脚就会准确有力地落在我的脸上、肋骨上。

就在这个时候,头顶上有个女声响起来:“你们丫撑的吧?”我保持着大便的姿势曲颈看去,望到了陈金芳的脸。

陈金芳穿着一双明黄色的塑料拖鞋,脚指甲都被涂成了艳红,它们星星点点地晃动,不知为何又让我想起了当初洒在水泥地上的血迹。再往上,是牛仔短裤下毕露无遗的大腿。她推开那两个小子,又把豁子拉开: “算了算了。”

豁子似笑非笑地问她:“你认识这孩子?”

“说不上认识。”陈金芳干脆地说,然后加上了一句,“不过他是我们院儿的。”

听到她这么说,豁子不知为何露出了乏味的表情。他点上一支烟,鄙夷地踢了我屁股一脚:“滚蛋。”

我落荒而逃,连头都不敢回。跑到家里,心情渐渐平稳下来,我才开始诧异于陈金芳的巨大变化。让我诧异的倒不是陈金芳突然变得漂亮了,而是我当初从来没意识到她也是有可能漂亮的。她涂了透明唇膏,打了眼影,还染了一头耀眼的黄发,这样的装扮令她的脸棱角分明,甚至具备了西方人的立体感。她大面积暴露的肢体散发着蓬勃、咄咄逼人的肉感。更大的变化发生在她的眼神和表情上,过去那种食草动物一般怯弱、忍辱负重的神态早已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肆无忌惮的泼辣与轻佻。再想起是这样一个陈金芳保护了我,我的耻辱感就更强烈了,那感觉比在音乐比赛上被技法更加纯熟的高手“盖”过去更加难以忍受。

当天晚上,院儿里的朋友在食堂的小灶为我接风。听说了我的遭遇后,两个虚张声势的小“顽主”先是号称要“灭了丫豁子”,但没几句话就把话题转到陈金芳身上了。在他们的描述中,陈金芳已经变成了一个著名的“圈子”,和公主坟往西一带大大小小的流氓都有过一腿。


那些人中年纪小的和我们同龄,年纪大的足有四十多岁,是“文革”时期遗留下来的“老炮儿”。她被豁子“带着”,也就是近两个月的事儿。与这次转手相伴的,自然又是一场血案,豁子曾经趁夜奇袭过陈金芳上一个“傍尖儿”,用一头裹着布条的钢筋把人家的脚踝打碎了。

此时的陈金芳被塑造成了妖娆、轻浮的红颜祸水,同时还具有了莫大的传奇色彩。朋友们眉飞色舞地议论她的时候,已经忘了就在一年前,他们还把她当成一个土包子踹来踹去。她也早就不住在我们院儿的西平房了,而是被谁“带着”,就大大方方地跟谁住到一起。这倒也实现了她当初对她姐姐说过的,“留在北京也不住你们家”的誓言。对于这个臭名昭著的妹妹,也不知她姐姐姐夫作何感想,也许他们管过陈金芳,但管不了,更也许,他们连管都懒得管。她姐的包子馄饨摊儿已经发展壮大,开始兼营给附近的小商铺送盒饭的业务,本来就忙得团团转了。

在青岛那个啤酒之乡,我都没有偷偷从宿舍溜出去喝一杯,那天晚上却不知怎么就喝高了。朋友们还以为我遭到了欺负,还在闷头生气,便纷纷劝慰我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没接他们的话茬儿,独自默默地回了家,坐在自己的床上,垂头看着窗外泻进来的斑驳的月光。

出了会儿神,我突然站起来,拿出琴来。我仍然有点儿晕眩,但竭力站稳双脚,让腰杆笔直,演奏了圣桑的《天鹅》。这是作曲家在1886年完成的《动物狂欢节》组曲中的一个段落,旋律凄美哀婉,叫人心碎。

如今想来,我颇为当时的自己感到不好意思:哪儿来的那一股子泛滥的纯情劲儿啊,简直像怡红公子一样,逮着个女的就能着脸对人家感时伤怀。我一边拉琴,一边抬眼望着窗外白杨树肃然的黑影,忧伤地寻觅着。我期待自己能像当初一样,发现陈金芳背手靠在树干上。如果这一幕出现的话,我会直视她早已大变的容貌,真诚地感受她浑身上下散发出来的少女的光彩。我还臆想着听我拉琴的时候,她那女流氓式的、满脸浑不吝的表情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则是一派沉静与专注……她的脸上甚至还会带着和我一样的忧伤。


可是很遗憾,那天晚上,陈金芳压根儿就没在我的窗外出现过。理性地想一想,她再也没必要来了啊。以豁子为首的那帮人刚刚向她拉开了新舞台的大幕,她不仅留在了北京,而且陡然意识到自己成了红人儿,晚上正是她忙得不亦乐乎的时候。我的朋友们声称在很多“上档次”的地方看见她,比如说“民族饭店”旁边新开的那家韩国烤肉,再比如首体南路上的滚轴溜冰场,甚至还有崇文门外久负盛名的“马克西姆”餐厅。“带上”她之后,豁子还买了一辆二手的菲亚特“乌诺”轿车,这在当时的年轻人中,绝对称得上是石破天惊之举了。要知道,在九十年代中后期,司局级干部才能坐上国家配备的老款“丰田”或者“尼桑”,而拥有一辆私家汽车,无论大小,都已经是典型的“成功人士”的标志了。

也就是说,变成了“圈子”的陈金芳再也不需要到我这儿来解闷了。我们演奏者和听众的关系就此宣告结束。想明白这一点之后,我终于停止了拉琴。我的心里突然涌上了被人抛弃的感觉,假如再矫情一点儿,我几乎要吟出一句“从此萧郎是路人”之类的屁话了。可是不得不承认,在此以前,我是从来没打心眼儿里看得起过陈金芳啊。如今人家不来了,我倒一厢情愿地煽起情来……我他妈什么玩意儿啊。

那也是我第一次意识到自己身上充满了虚伪的、专属于知识分子的恶劣脾性。也怪了,从这个角度认清自己之后,先前的羞耻感反而消失了。我几乎是如释重负地躺到床上,转眼就睡着了。

在那之后,我还见过几次陈金芳,都是在暑假或者寒假期间。朋友们对于她的传言,有一些在我这儿得到了证实,有一些则存在出入。比如说,豁子的确开了一辆“乌诺”轿车,带着她穿街过巷,但那车并不只是为了兜风而买的,他们还用它来拉货。万寿路南边有一个小商品批发市场,豁子使出泼大粪、扔砖头等一系列青皮手段赶走了几个浙江人,接管了人家的摊位,陈金芳顺势又摇身一变,成了一个老板娘,专卖广东生产的便宜服装。我到那市场去给谱架配螺丝时,曾看见她着装艳丽地端坐在摊位后面,豁子则满头大汗地跑进跑出,从停在门外的车里将鼓鼓囊囊的蛇皮袋扛进来。此时此刻,他们的形象就不是流氓和“圈子”了,而是像极了一对勤勤恳恳的小买卖人。尤其是陈金芳,她与顾客讨价还价时那副熟练、老到的口气,让人很难相信她连十八岁都不到。只是在有人问起她本人身上穿的、质地明显精致得多的衣服“有没有货”时,轻佻傲慢的表情才会回到她脸上。

“想买这个呀?那得奔‘燕莎’。”陈金芳翻了个小白眼说,同时对豁子扑哧一乐。

看起来,陈金芳对眼下的生活状态充满了死心塌地的热情。按照这种趋势,她在此后几年、十几年中的轨迹几乎是可以想见的。比起现如今,当年的经济环境明显要宽松、公平得多,更关键的是机会遍地都有,只要能吃苦会算计,没有什么“背景”的人也能混得丰衣足食,甚至还能发笔小财,一跃进入暴发户的行列。


陈金芳和豁子算不算得上情投意合谁也说不好,但起码,这俩人应该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对金钱有着强烈的攫取欲;而在“兄妹开荒”的生涯里,他们的性格也会逐渐被磨砺得踏实、安稳。尤其是豁子,不大不小地吃几次亏,就能让他学会收敛自己的流氓习性和暴脾气。等到他们“姘”累了,会自然而然地结婚,繁殖后代,那时的豁子多半会梳上一个大背头,胳肢窝底下夹着真皮手包,整天忙活的事儿不是满嘴跑火车地谈生意,就是通宵达旦地打麻将;陈金芳呢,她的身体会发胖,她的皮肤和头发会一起变得干黄,她的手上脖子上还会戴个半斤八两的金首饰,她会满嘴脏话地骂丈夫骂孩子,但又随时随地琢磨着能为自家人占点儿什么便宜……

千万别认为我的这番形容有讽刺之嫌,告诉你,这就是那年头的男女“顽主”们浪子回头之后的典型形象。这也是我作为一个同学,对陈金芳报以的相当务实的祝福了。

可是无须展望多年以后,仅仅才过了不到两年,陈金芳就证明了我对她的预期是错误的。与此同时,我还让我母亲对我的预期也落了空。高中毕业后,我没有进入音乐学院,而是被迫改投了一所综合大学。尽管我从小到大拿过厚厚的一摞获奖证书,但却在最关键的“艺考”环节中被淘汰了。主持考试的教授对我的评价是:技巧有余但却缺乏灵感,如同一座过早发掘殆尽的贫矿,提升空间极其有限。他们断定我无论再怎么苦练,也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的演奏家,顶多作为一个娴熟的匠人在音乐圈儿里混日子。平心而论,这样的认识不可谓不客观,连我自己都心服口服。

也许是不忍心看到我那么多年的琴白练了,两个好心的老师还把我推荐给了普通高校的管弦乐团,为我换来了几十分的特长生加分。尽管最终拿到了烫金的录取通知书,但我的心情仍然颓丧极了,整个儿人沉浸在漫无边际的失败主义情绪之中。我对小提琴也迸发出了一种近乎生理性的厌恶,几乎一看见那玩意儿就想吐———这也是许多专业琴手改行之后的普遍反应。上大学之前的那个暑假,家人不爱搭理我,我也不想跟他们说话,整天不是把自己闷在屋里,就是骑着自行车在街上闲逛。我黑了一圈儿也瘦了一圈儿,骑车的时候也不抬头看路,而是低头盯着柏油路面上的斑点如蚂蚁迁徙般涌向身后。我还会恶狠狠地诅咒自己:让车撞死才好呢。

有那么一次,我骑着骑着,便真的撞上了什么东西。很遗憾也很庆幸,不是迎面而来的大卡车,而是前方的一辆三轮车。骑车那老头儿也没有嗔怪我,而是像掏自个儿裤裆那样捏着车闸,伸着脖子朝马路对面看热闹。

那里围了一圈儿人,尖厉的叫声不时响起。因为正在垂头丧气,我没心思看热闹,便想绕过那辆三轮车,继续漫无目的地游荡。但又一声女人的叫喊传过来,令我像听到熟人的召唤一样,不由自主地扭头。我果然在人堆里看见了陈金芳。

她斜坐在地上,背对着一家门脸崭新的服装店,店面的两扇玻璃门上分别印着血红的大字,一边是“精品”,一边是“时尚”。阳光滑过红字照在她脸上,仿佛流得一头一脸都是血。而她脸上确实还附着着许多汁液,大概是眼泪、鼻涕和口水混合而成的。陈金芳捂着她的腰,大口地喘气,旁边的豁子却揪起她的头发,令她像某种水鸟一样伸着脖子仰面朝天,同时用脚狠狠地踩向她的小腹与胯骨,发出了扑扑的声音,很像在踩一只暖水袋。男人打女人本来就很刺激,何况是打一个蜜桃般的年轻姑娘,群众发出轰然的感慨,有人不凉不热地劝架,却没人真上来阻拦一下。而在挨打的过程中,陈金芳始终是一言不发的,她只是尖叫,嗷一声,又嗷一声。我突然想起来,过去遭到班上同学欺负时,她也是这个反应。她就像个一捏就响的橡胶娃娃,当疼痛转瞬即逝,她便会归于平静。


也不知是怎么了,血腾地充满了我的脑袋。我头晕眼花,四肢却几乎自主地运转了起来:下车,过马路,冲进人堆,照着豁子的肚子踹了一脚。我从来没有真正与人打过架,因此那一脚踹得很没威力,豁子条件反射地侧了下身,就轻易躲开了。但他还是不得不退开一步,与我对峙。我的表情一定是咬牙切齿的,心里却绝无英雄救美的豪迈气概,而是一片百草荒芜的颓丧。学琴不成、苦功尽废,对自己深深的失望在这一刻膨胀发酵,演变成了破罐子破摔的寻死欲望。陈金芳被打成什么样我才不管呢,我的真实念头,竟然是想借助豁子的手,让他一刀把自己捅了。

我的出现登时让旁观者们“哦”了一声,我猜,他们中的许多人一定把思路往情感纠纷上引了:俩小伙子为了个“圈子”当街动手,多么俗套又多么让人激动。而豁子果然挺配合我的想法,他嘟囔了一句“你丫作死吧”,眼眶里流出空洞的、狼一般的光来。他的右手则缓缓地向牛仔短裤的屁兜儿摸过去。这种人出门都是随身带刀的。从他的眼里,我仿佛已经看到了自己的下场:血溅五步,像狗一样趴在水泥地上,四肢间或抽一下筋。这副耻辱的样子是多么适合给虚无的、没有意义的人生画上句号啊,十八岁的我盖棺定论地想。我的两腿开始打战,括约肌几乎失灵,费了好大劲儿才没让自己当众尿出来。这不是因为我怕死,而是我正在准备受死。

但只一转眼的工夫,那让人血脉沸腾、灵魂出窍的时刻就结束了。豁子插在屁兜儿里的手刚掏出来,便被一个匆匆赶来的警察攥住。警察熟练地使了个绊儿,把他按倒在地,手反剪在背后上了铐子,然后一边擦汗,一边公事公办地询问怎么回事儿。

群众七嘴八舌,半天也没讲出个头绪。而此时,豁子却一反常态,露出近乎委屈的表情来。他撅着屁股,脸被按在水泥地上,斜着眼睛看向陈金芳,缺了个口儿的门牙发出嘶嘶的哨音来。

“你是不是不想过了……”他挣扎着对她说,口气与其说是质问,倒不如说像是哀求,“你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陈金芳呢,她仍沉默不语。她的手还捂在小腹与胯骨的交界处,但表情是淡漠的,近乎凛然。面对豁子被挤得变形的脸,她的眼神如同在看一个陌生人。无论是警察还是围观的人,都竖着耳朵等她说点儿什么,但陈金芳始终没开口。她就那么坐着,仿佛出神入定了。

“你还有什么不知足的?”豁子又叫唤了一声。

警察倒是一副见多识广的样子,他嗤笑一声,拽起豁子,塞进微型面包车改装成的110巡逻车:“甭跟这儿散德性了,有话到所里交代去吧———那女的,你也得去。”

陈金芳便顺从着站起来,却没走向巡逻车,而是一瘸一拐地往店门里走进去。这时警察又把注意力转向了我:“有你事儿没有?”

我还没说话,陈金芳头也不回地甩过来一句:“没他事儿。”

“哦,那你算见义勇为的?见义勇为也得讲究方式方法是不是?”警察晃了晃从豁子那儿缴获的三棱匕首,换了种推心置腹的口气对我说,“听我一句话,国家少了你照转,你们家少了你———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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