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给过我3万让我带爸妈在日本好好玩,
在我妈妈生日的时候给了我1000元让我妈妈吃顿好的,
他给我和我妈各买了一部苹果手机,
还给过我2000元让我带小孩出去玩给小孩买东西,
他说以后赚来的钱给我买辆100万的汽车,
并说以后要跟我结婚生儿子,
让我辞去保险公司的工作不要那么辛苦……”
在民警面前,王某陷入了回忆。
“我跟他是在陌陌上认识的,他说他是做放贷的。我俩在一起后他前前后后问我借过73万。他生日的时候我还送了一条价值24818的金项链。
我俩一直都好好的,可是我突然找不到他了。去租住地找他发现他的身份信息是假的。所以我就来报案了,我想找到他。”
接到报案后的民警查找线索,发现王某不是唯一被俞某骗的,在这之前还有一名严某也报案说被俞某骗了10万元。
近日,杭州余杭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一起诈骗案。
01
他一会是严东一会是郑建刚
但都对女人说“单身离异”
经审理查明:2016年2月,被告人俞某通过手机微信与被害人严某结识。
俞某谎称自己叫“严东”且离异单身,他就用这个假身份与严某以男女朋友关系交往。
在取得信任后,俞某虚构要去香港看望女儿、做生意缺少资金等事由,以“借款”的名义于同年3月下旬至4月多次从严某处骗得人民币共计10万元。
案发后,俞某已由亲属代为退还严某人民币10万元取得谅解。
但严某并不是唯一一个被骗的人。
2016年5月,俞某通过手机陌陌认识了王某。这一次他的身份变成了单身离异的“郑建刚”。
套路还是一样,在手机陌陌上,俞某与王某以男女朋友关系交往,然后就开始各种要钱。
俞某虚构过生日及开设投资公司需要资金放贷等事由,以“借款”的名义,于同年5月至7月多次从王某处骗得人民币共计73万元及价值人民币24818元的黄金项链1条。
除在交往期间给予王某价值共计6.5万元左右财物外,其余骗得款项都被俞某用于偿还债务及个人挥霍。
02
73万中的大部分都是吃喝玩乐花掉的
他其实有老婆还有两个女儿
“在跟严某确立关系之前,早年欠下的高利贷催我还钱,所以我就在她身上动起了歪脑筋。我总共骗了三次共10万元,骗完第三次的半个月后我手机丢了,想着反正也没钱还她,不敢再去见她所以没补办号码,就没再跟她联系过。”
俞某交代了诈骗经过。
“至于王某,我一共骗了五次共73万。还有一次,我当时身上没钱还天天出去玩,觉得戴一条黄金项链好看点,就骗她要过生日,她就买了一条2万多的黄金项链给我。”
“这个项链后来卖给陌生人了,卖了1.5万。那73万中18万还了高利贷,剩下的都用来吃喝玩乐花掉了。”
据了解,俞某在老家还有老婆和两个女儿。
他跟老婆是再婚,结婚五年多,女儿四岁,还有一个老婆跟之前的男人生的女儿13岁。
他跟老婆感情一直很淡,所以一直就不怎么回家的,在外面打工混日子。
法院认为,被告人俞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俞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罪行,当庭自愿认罪,且由亲属代为向部分被害人退赃并取得部分被害人的谅解,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最终判决,被告人俞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