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女主持人因未栓绳溜狗,吓到小朋友,遭其全家人暴打毁容?
女主持人当天去楼下超市买东西,顺便把自己五个月大的金毛犬带了下楼,因为金毛犬好奇的原因,主动凑近旁边一家人的小孩,小孩的家长看见自己家的孩子被狗吓了,一脚把狗踹了几多远,刚买好东西的女主持人看见自己家的狗被人踢的睡在地下,瞬间过去讲道理,但没有讲通竟然争吵起了,最后一家人凭着人多,爷爷奶奶和爸爸妈妈都把女主持人暴打了一顿,甚至毁容。你怎么看?
(《悟空问答》用户提问)
这件事的原委经过当事人、媒体、旁观目击者的多方表达、碰撞、佐证,应该说事实比较清楚。作为狗主人的某女士遛中型犬没有使用牵引绳,导致该犬威胁和冒犯了附近幼童,幼童家长踢犬驱逐,引发与狗主人的矛盾冲突。狗主人不仅未就自己的犬只冒犯到别人家幼童道歉,反而斥责幼童家长冒犯了犬只,激怒对方招致被殴。狗主人觉得委屈吃亏,便夸大其词强调自己主持人身份,被暴力群殴毁容。
嘎简单的一起民事纠纷,冲突中她的身份就是狗主人,关她职业屁事,突出主持人身份纯属自取其辱。
作为狗主人,在家怎样宠溺自己的狗都不碍事,但一旦到公共场所,她的宠物宝贝对其他人来说就是安全威胁。他觉得自己的狗不咬人,关别人屁事,金毛咬人又不是没有发生过,而且别人凭什么就应该具备狗知识了解她的狗是温顺的犬种。对幼童来说,一只中型犬冲过来就是恐惧,一旦被攻击毫无反击能力;对幼童家长来说,一只陌生的中型犬向自己的幼童冲过来,必须阻止和驱逐,没有父母敢于冒险假设陌生犬只是安全的,如果是条疯狗,携带狂犬病毒,对自家幼童就是致命的威胁。
狗主人因为没有控制和约束自己的狗,导致冒犯和威胁到别人家幼童,这已经是不容小觑的过错,理应道歉,如果造成损害性后果还应无条件予以赔偿。但狗主人不仅不以为错,反而认为幼童家长驱逐自己威胁到幼童的狗是冒犯,导致冲突被殴纯属咎由自取,不应该有任何争议。如果狗主人觉得被殴造成自己的伤害,可以提请民事诉讼讨回公道。从理性而言,用暴力来对待跋扈嚣张的狗主人不妥,打人总是不对的;但从人情世故而言,该打,打重了赔她汤药费也该打,只是要避免构成伤害罪(像打落牙齿就构成重伤)。
把这件屁大的事提炼总结一下,目前国内许多狗主人没有在公共场所约束和控制狗只的意识,对狗只可能冒犯和威胁到他人不以为然,或者任由狗只随处大便而不清理,以致造成城市公害之一种。在缺乏城市立法和执法来处罚此种公害行为的情况下,多几例被殴的无良狗主人,也算是儆效尤。
狗主人如果起诉殴打她的幼童父母而胜诉,我愿捐款以支持幼童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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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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