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月6日),一篇名为《另一个“拉姆”》的文章刷屏朋友圈。
作者马金瑜,曾在一线城市工作的女记者,远嫁西部一闭塞地区。昨日,她发长文自述长期遭家暴凌虐,为了孩子只能隐忍。
(马金瑜和丈夫扎西,图源:青海日报)
2015年,一次酒醉之后,他半夜回来,开始找事,询问是不是和他的朋友(男子)有事,暴打是突然开始的,我的眼睛登时模糊了,拳头不断砸在我的头上,头发被抓着,动不了,只听见孩子大哭着,孩子父亲喊着:“你看着你的阿妈!”头被击打的瞬间,我的小便失禁了。
一直打到早晨,我不知道衣服上哪里来的那么多血,手机还能看清,我没有报警(也许这是最糊涂的,一次也没有报警),孩子还睡着,我叫来女工周毛,只电话说,我快被打死了……
她带上丈夫一起来劝孩子父亲,我带着浑身的伤,晕晕乎乎地到了西宁,青海人民医院,检查是眼球血肿,眉骨骨折。医生需要给眼珠上注射药物,同时吃含有大量激素的药物治疗眼睛,孕妇禁服,也就是这时候,我才发现自己有了老三……
据澎湃新闻,针对前媒体人马金瑜自述被丈夫家暴一事,2月7日上午,青海省贵德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正在调查。
此外,青海妇联回应称,他们密切关注该事件,属地妇联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负责该事件,正跟相关部门协调。
权益部负责人表示,全省妇联经过排查,事发属地为贵德县妇联,但目前暂未联系到马女士本人。
青海省妇联:
依法维权 制止家暴!
丈夫发声:
家暴出轨“都是没有的事情”
确实伸手打过她一巴掌
7日凌晨,极目新闻记者联系到扎西,他介绍自己原名谢德成,今年40岁,汉族人。他已经看到马金瑜公开发布的文章,文章中提到的几次家暴与出轨“都是没有的事情”。
“我确实在2011年端午时伸手打过她一巴掌,因为那天我父亲喝了酒,她一直喳喳哇哇骂我爸爸,我夹在中间很为难。”
谢德成说,伸手打人的事情发生在2011年端午节,那时他们还未遭遇车祸。但是马金瑜被打得鼻青脸肿,是没有发生过的事。
而对于出轨,谢德成说:
“这个可能是她误会了,当时她看见我跟另一个干活的女工在喝酒,并不是出轨。”
“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她偷偷摸摸把三个孩子带走,那天我正在发货。”谢德成说,2018年7月,自己发现三个孩子被母亲带走后,至今与他们没有取得联系。
“目前不管她有没有证据,我特别希望她现在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为什么不辞而别?”谢德成说,目前两人尚未离婚,他留在当地养蜂,此前未结清的民工工资及房租都需要他来支付。
6日白天、7日凌晨,极目新闻记者多次联系马金瑜,希望进行采访,马金瑜未回复。
万商天勤(武汉)律师事务所吴良涛律师认为,当前能否认定家暴,需由马金瑜本人提供相关证据并起诉。如果要追究男方刑事责任,家暴属虐待罪范畴,属于自诉案件,一般是不告不理;如果她在受伤害时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应及时出警对其保护,如果达到重伤以上的,公安机关也应立案侦查,构成犯罪的可以提起公诉。从民事的角度来说,如果能证明家暴,根据民法典1079条判决离婚,男方也可能因为家暴失去对孩子的抚养权。
今天上午,贵德县委宣传部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
贵德县妇联、县委宣传部、新街乡党委组成调查组正在调查核实马金瑜自述的相关事件。目前县委宣传部知悉的信息是马金瑜确实曾经开网店销售过当地特产,其丈夫谢德成为汉族,做过蜂农,其他情况暂不清楚。
中央政法委评金瑜被家暴:
家暴不是“家务事”,全社会都应“零容忍
”!
2
月6日,中央政法委通过官方微博@中国长安网 发文称,
一线城市的女记者金瑜嫁给青海蜂农,做助农电商,近期却撰文自述长期被暴打,带子出逃。如何看待为爱远嫁藏区却遭家暴?
中央政法委有三句话要说:
法律,永远是受害者的靠山。
婚恋自由,情如饮水冷暖自知,对个人选择,我们不应多加苛责。但发生在家门里的违法行为,同样是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已从2016年3月开始实施。婚姻不是乌托邦,当遇到家暴,也要拥有止损的勇气和退出的自由。
法治中国,一个也不能少。
家暴作为一种违法行为,在全世界范围内存在,需要社会各界共同谴责、抵制、发现、惩处、救助。经济发展水平、乡风民俗也不是家暴的“挡箭牌”。被声讨追责的是“家暴”,而不是哪一个地区、哪一个民族。
错的永远是施暴者,不是受害者。
被家暴不敢说的原因很复杂,如何避免、走出家暴受害者在亲密关系之中的“习得性无助”,需要全社会的援手和共识。我们的确不能盲目出发,但也不该由此否定一切“诗和远方”的美好愿望。与其嘲笑,不如敏锐关注,不如热心帮助!
最后想对每一位勇敢生活的女性说,
请不要放弃爱自己的权利,你值得一切美好!
小编注意到,昨晚@青海公安 官方微博也转发了此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