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时候比较安静,并且经常生病发烧,去小诊所打吊针。小孩子输液的速度要调得很慢,打针要打很久,有点无聊,我就左手挂着水,右手拿着书看,让时间过快一点。以至于别的带小孩来打针的家长都要以我为榜样:“你看那个小哥哥,不哭不闹……”
那时候看漫画、小人书,还有郑渊洁。读郑渊洁,我读的是表面的故事,但隐隐感觉很深刻,背后还有话,当时领会不到,长大一点才知道那是文学。郑渊洁有一篇童话,是写人戴上了脑表,思考多少字,就要交多少罚款,让我印象深刻。绚烂的想象力,辅以适时的幽默,很吸引人。我大概是那时候开始对文学产生兴趣的。
后来进入复旦学习创意写作,这是我生命中十分重要的经历。复旦有句话叫“自由而无用”,这在内卷的时代很难实现了,但可能因为我在中文系,就还能“自由而无用”起来。读书时非常开心,是真的每一门课都让我开心。每天只管学习、阅读,然后与同学一起玩,到处闲逛、玩桌游等等。我们专业还会组织一些采风、看戏的活动,像年少时的春游。
复旦的校园也非常可爱,到处是美景,到处是猫。我们男生宿舍几个寝室一起养了一只猫,它每进一扇门,都有吃有住,过的也是“自由而无用”的生活。记得那时北区有一只肥胖的大橘猫,光华楼和四教也各有一只相似体型的大橘猫。我们就开玩笑说,这是同一只猫,它假装自己有许多只,奔跑在各处,都有人喂养,所以圆胖、敦实。还记得入学第一年,特朗斯特罗姆来讲座,门庭若市,我挤不进阶梯教室,跟同学翻了窗。那是第一次为求学翻窗。冬天,莫言老师获诺奖,我们都很兴奋,感觉亲历着大事件。
复旦校园太具有吸引力了,而我又在自己最喜欢的专业里学习,每天都在增长见闻,每天都很开心。那段时间是不停输入的过程,不太动笔写小说,写的少,也写得慢。
我身体里负责写作、负责叙述的那个人格,确实不着急。着急会破坏文气。现实里负责吃喝拉撒的那个人格,则常常特别焦虑。很多事都能让我屈服,但写作这件事情我可以掌控。即便写下废稿,我会沮丧一小会儿,但很快就会把小说放一放。我知道废稿里面,依旧有一些素材是可以用于日后的写作。所以,不会有虚度的时光,也不会有完全无用的稿子。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节奏,有独属于自己的运行身体的方式,我们要找到它,静心按自己的节奏走。于我而言,做好一件事,需要拿出一整块的时间,“煞有介事”地实施。比如辅导学生改作文,我必须泡杯茶,桌前危坐,一字一句读下去。我曾经试过在旅行期间充分利用闲暇时间修改作文,发现完全进行不下去。我一次只能做一件事,即使写得很少,也要全身心投入这个事情。
这是既定的事实,我不会因为“慢”而感到烦恼。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我倒是很擅长静止。大学时期我写过一篇小说,讲的是一个人跟不上快节奏的时代,慢慢就变成了一座雕塑,这其实借鉴了一篇科幻小说——伊·罗索霍瓦茨基的《沙漠奇遇》。前几年,我又写下《隐语》。现在想想,这种慢慢来的节奏感,大概在小时候缓慢打着吊针的时光里已经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