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正常的社会里,受害者是不会被人用异样眼光指指点点,且伤害可以被弥补,生活也可以继续。
4月27日,年仅26岁的台湾女作家林奕含,用上吊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她去世的8天前,曾接受过一个视频采访。如今翻看这个视频,可以得知林奕含当时语气轻柔,很有倾诉欲,她几度哽咽,压抑着痛苦与纠结。
林奕含一直都非常优秀。她出身于台湾医学世家,家境很好,曾是台南女子中学唯一在大学学科能力测验中获得满分的学生,还曾获台湾数学科展第一名,被誉为天才少女。此外,她从小就很热爱文学,今年2月出版了长篇小说《房思琪的初恋乐园》。
关
键是,这本书是因为她年少时曾被补习老师性侵,得了严重的抑郁症之后写下来的;由她父母证实,正是她本人的真实经历。
这本书我没有看到,不过,从视频中以及其他信息补充,大概也可以知道其内容了。
其中的一段是:“那年的教师节思琪才13岁,这个世界和她原本认识的不一样。老师说爱我的方式是将阳具塞进我嘴里,老师说我是全世界最好的礼物,却残忍的折磨我的身体。他选择硬插进来,而我要为此道歉。”
强奸幼女,结果却是由幼女自身来承担。
因为被老师诱奸的经历,林奕含从高中就患有抑郁症,大学的时候也因为抑郁症几度休学,甚至产生幻觉幻听自残行为;她在儿时阴影的困扰里,越陷越深。
中国社会一直缺乏性教育
实际上,在这件事情当中,林奕含的父母是严重失职的。
他们是知识分子,注重孩子的学习,林奕含也一直被称为漂亮满分宝贝,从小奖状就挂满了家里的墙;他们并且还把小林奕含送去台湾“补习教育界的马英九”、年入千万、声名远扬的补习老师那里。结果,却是把女儿送进了狼窝。
后来,女儿主动对妈妈说:“
我们的家教好像什么都有,就是没有性教育。
”但妈妈诧异地看着她,回答:
“什么性教育?性教育是给那些需要性的人。”她还告诉女儿“你要做个有自尊心的人”
,意思就是“自尊心应该缝起她的嘴”“一个如此精致的小孩是不会说出去的,因为这太脏了”。
被性侵变成林奕含的错,父母冷漠以待。她的解决办法就是:
催眠自己——我爱上了老师。
事实却并非如此。她的字句中充满对此人的恐惧。
在一定程度上,我理解某些斯德哥尔摩症患者
(
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
)
。有一些人,曾百般求助却无人伸出援手,甚至还有人要把他们继续往冰窖里推。他们只有自我欺骗、假装自己是自愿,才能找到活下去的勇气。
林奕含
能杀人的,往往不是强奸这件事情本身,而是在受到侵害之后,这个世界对他的态度。
在林奕含的书中,有三个女孩都曾受老师的诱奸或性侵,结果一位被男友嫌弃,一位尝试抵抗并面对社会,却落得被讪笑的下场;还有一位是房思琪,她被不堪与荒谬纠缠,最后终于精神崩溃。
虽然这是小说,但现实当中,林奕含父母承认,她曾说过还有3位女孩遭到这位老师性侵,还被黑道挟迫拍裸照。这些都可以与现实对照。
这位现实中性侵的老师已被扒出来了。他会受到台湾法律的严惩吗?不得而知了。
这里,社会应该得到很多教训,比如,父母应该多关心孩子;社会应该有更完善的性教育;应该有更多的方案来预防教师等职业对孩子的性侵害等等。但我想说,林奕含的心理上之所以承受了重压,以至于多年都无法释怀,很重要的原因是,性侵、失贞这件事情被世人看得无比重要,让她背上了极为沉重的思想负担。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
她的精神科医师曾几度更正过对她病情的诊断:从“你是经历过越战的人”,到“你是经历过集中营的人”,再到“你是经历过核爆的人”,把性侵害,说得极其严重。难怪,她在书中说,
“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屠杀,是房思琪式的强暴”。
旧文化强加在女性身上的枷锁,一个现代的心理医生,却又拿过来威胁自己的病人,告诉她“你太惨了,你是全人类最惨,你人生完蛋了”——哪怕在后面加上“我理解你”,也是一种对他人求生信念的一种摧残。
这不是感同身受,这是加剧恐慌。
受害女性被性侵,便自认“被夺去最珍贵之物的痛苦”,陷入痛苦——这是社会文化强加给她的价值观。不管是处女膜,还是性本身,没有什么“珍贵”可言。
受害者不仅没有错,也并没有失去什么
。
强奸者的罪孽,不在于“夺走”了“宝贵”的性,或者处女膜;而是在于违背了受害人的意志,伤害了她的人格与自我。当然,也可能还有身体上的伤痕。
而这个“性”本身,并不是关键。
全球范围内,每年都会发生无数起性侵事件(腾讯新闻截图)
只要强奸者被绳之以法,便是对受害人最好的告慰,让她明白,违背她的意愿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她的尊严便可以得到维护。
我想起这几天看到的一个可爱的小视频:一位六七岁的外国小女孩,第一次穿上了假肢(右腿)走到她的朋友当中,小朋友们看着她的假肢,抱着她笑,大家一起跑,一起学她走路,个个都很替她开心。我们可以设想,假如每个人都苦大仇深地同情她:你的人生太不幸了,你只能靠假腿来走路了,你没有我们灵活了,你太悲催了……会有什么结果?
最大的尊重,就是把他当成与我们是同样的人。
给一个人尊严,并不是要去同情他怜悯他,而是在给他尽可能地帮助和便利之后,该申张的正义申张之后,让他知道,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你和我们并没有什么不同。
但这种最基本的自觉,在中国的文化环境当中却很难做到。
中国儒家文化把女性的贞节赋予了至高无上的意义,甚至高于女性的生命本身。
所以,才会有战乱纷起时,怕女性被敌人“玷污”,逃命之前先把家里的女眷先杀掉。
今天虽然没好意思赤裸裸地说“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然而,却仍然视被性侵犯的女人“身子不完整了”“失去了最珍贵的东西”“经历了越战、集中营、核爆”……
中国有“贞节牌坊”的传统
把不愉快的性侵经历,看得比天还大,极为恐怖;那失贞者,是不是除了一死,活着也没有什么价值了?
性侵是犯罪,尤其是性侵未成年人,而且是严重犯罪,不能姑息。但作为被侵犯者,她没有过错,也不必觉得那是天大的事。
在一个正常的社会里,受害者是不会被人用异样眼光指指点点,且伤害可以被弥补,生活也可以继续,而不像现在:犯罪者觉得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反正注重“贞操”的社会里没有人敢站出来指证他;受害者则被打入十八层地狱,“失去最珍贵的东西”,永世不得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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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台湾女作家林奕含之死,被性侵了就是“经历过核爆的人”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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