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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白拿”为何被指涉嫌违规

瞭望消金  · 公众号  · p2p  · 2017-02-18 22:06

正文

导读: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中国的互联网就“有”啊。从“白条”到“白拿”,甚至公然以“白吃白喝”为推广词。嫁接电商、消费信贷和理财的产品本来也可以是种创新,互联网企业拿准了不少消费者爱贪便宜的心理,却取了这么个魅惑的名字,误导消费者。少了金融从业者的必要的严谨和对投资者的教育责任,难怪涉嫌违规。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小组还真不是吃闲饭的,这就是日常工作?


来源 | 金融混业观察(id:caixinfinance)

作者 | 董兢 韩祎 杨巧伶


借助电商平台京东商城在金融领域攻城略地的京东金融,近日被爆旗下一款产品“白拿”涉嫌违规。 这款产品融合合了理财产品和消费信贷,融合了网上理财和电商,但近日被监管认为几方面涉嫌违规。


2月17日,网上传出一份名为《关于商请京东“白拿”业务定性的函》的文件,文件由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提请银监会、证监会、工商总局,以及北京、广东两地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京东白拿有关业务是否合法合规进行定性。


《函件》附文指,京东金融及相关方广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下称广金中心)、中融信托存在六宗罪:涉嫌承销未经核准擅自公开发行证券、将各类资产拆分份额化发行、误导欺诈、误导宣传等。


京东金融对媒体的回复则表示,未收到上述文件,并对此事表示震惊。


一位接近监管的人士对财新记者表示,“此封发函属于监管之间的交流和征求意见函,尚未对该业务最终定性。”


这款“白拿”产品,已于今年1月初被京东金融主动下线。 京东金融方面表示,下线“白拿”,是为了对产品体验进行升级。对于已经购买了“白拿”产品的用户,理财的收益和赎回都不受任何影响。


但有业内人士指出, 京东白拿在资金募集合规性、投资者适当性等方面存在问题,才是导致其下线的原因。

“白拿”不白拿


“白拿”是京东金融于2015年8月18日上线的一款金融创新产品,融合了网购商品和网上理财。用户只需购买一定数额的定期理财,即可换取相应商品。


京东“白拿“当时的广告,是否对投资者存在误导?


“白拿”的交易结构,由实物商品出售和金融投资两部分组成。京东金融关联公司委托中融信托,给消费者提供贷款,用于购买京东商城中的“白拿”商品;消费者购买广金中心发行的定期理财产品,理财到期后其收益用于偿还贷款利息。


以“白拿”一款32G黑色iPhone7为例,用户投资一笔金额为103980元的理财产品,存放365天,即可以0元的价格获得原价为5199元的手机。期满后,用再拿回本金。


《函件》附文显示,贷款年息5.5%,理财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5.3%。据此计算,理财产品收益为5510.9元,贷款利息为285.95元。


理财产品的到期收益在支付了285.95元的贷款利息、5199元的手机购买费用之后,结余25.99元。扣掉中融信托的通道费、京东金融的运营成本,剩余资金为京东金融的利得。


值得注意的是,广金中心并不对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提供保证承诺。如果投资出现亏损,且无法足额偿还信托贷款,消费者需自行补足差额,否则将被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不良贷款记录中。 但在京东“白拿”的产品文案中,没有提示这一风险,会令消费者误认为真的是“白拿”商品,而并不了解白拿业务是投资理财产品并且具有风险,而风险需要投资者自担。


作为产品入口和销售平台,京东金融这次被认为涉嫌误导欺诈和商品交易误导宣传。


公募没牌照 私募不合规


据财新记者拿到的一份“白拿”理财产品合同,用户的理财资金被投向一款名为“京穗月月盈七号理财计划二”(下称月月盈)的产品,产品管理人为广金中心。合同显示,该理财产品总规模为3000万元(可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分为多期发行,单期产品持有者人数不超过200人,起投金额100元。


根据《证券法》第10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否则不得公开发行证券。广金中心是否涉嫌未经批准擅自公开发行证券?


广金中心官网显示其成立于2013年,为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控股金融资产交易场所,功能是为金融企业的资产以及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相关资产交易提供场所,隶属于广州市金融办管辖。这类机构属于典型的地方交易场所,不属于一行三会监管下的金融机构。从2011年起,国务院连续两年发文,剑指各类交易场所,要求对其清理整顿,在37号文(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中详细阐述了整顿范围、适用界限等。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无法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网站上查到广金中心以及月月盈的备案信息,其资金投向和基础资产更是无从知晓。理论上说,广金中心不得发行私募基金。


广金中心以持有广州金融办开展金融产品创新业务的复函为依据,认为其从事证券发行获得监管部门批准。


这样的复函能否被认可?监管的初步研判认为,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需要依法报经国务院证监会或者其授权部门核准,而广州金融办同意广金中心开展产品设立、发行、管理、交易等业务,涉嫌超越职权。这意味着广州金融办出示的复函很难被认可。


《函件》附文还指出,广金中心涉嫌将各类资产拆分份额化发行。 在37号文中,国务院要求除依法设立或获批的交易场所外,任何交易场所均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等份额发行。而相关《产品说明书》表示,产品1元人民币为1份,明显有违37号文的规定。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监管当局认为广金中心未对投资资产进行披露,涉嫌资金池业务;且未对京东消费者理财行为进行风险测评。


财新记者发现,京东金融的官网刊登了《广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交易会员入会协议》,其中明确规定,投资者申请账户参与收益权类等相关产品,需要满足相关投资知识总分达到80分及以上,且风险承受能力测试得分在30分及以上的条件。有关文件表明,广金中心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并没这么做。

金融机构成通道?


《函件》附文除了批评广金中心、京东金融以外,也批评了为这个产品实质上提供消费信贷的中融信托。


文件指,根据银监会发布的《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贷款人应对借款人进行尽职调查,并要求借款人当面签订借款合同。 京东“白拿”模式中,由于消费者与中融信托签署电子版合同,中融信托无法对消费者进行信托贷款的资质审核及合同面签。


“白拿”的《信托贷款协议》显示,京东金融子公司北京京奥卓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自有资金出资认购信托,信托公司根据委托人的指令向委托人指定的客户发放信托贷款。


中融信托在回复财新记者询问时表示,中融信托为单一资金信托,属事务管理类信托, 仅扮演通道角色。信托委托人承担相关尽职调查责任,信托的设立、财产运用、管理和处分亦均由委托人决定。信托公司是根据委托人的指令,向委托人指定的客户发放贷款,并未违反信托公司相关管理要求。


由于产品流程中,消费者只是与中融信托签署电子版合同,中融信托无法对消费者进行信托贷款发放的资质审核及合同面签。这与银监会要求借款人当面签署借款合同相违背。


对此,有接近京东金融的人士对财新记者表示,面签是否适用于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尚有不确定性,而“白拿”属于创新业务,面签成本高昂,监管对此亦尚无明确规定。


对于京东金融找信托公司为其通道提供消费信贷,有业内人士表示质疑。“此举不仅没有降低资金成本,反倒增加了交易环节和费用。”据介绍,行业通道费率通常为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二,而京东金融完全可以利用京东关联小贷公司的牌照提供贷款。


财新记者查阅公开资料发现,除了广金中心和中融信托,此款产品还引入了其它金融机构来合作,如渤海人寿。 以“白拿”微软(Microsoft)Surface 3为例,其背后的理财产品为“渤海人寿福慧双足年金保险”。公开资料未对其保费与收益率做出披露。


延伸阅读:京东金融违规“白拿”始末

来源: 钛媒体(id:taimeiti)

作者: 蔡鹏程


京东金融违规了?


2月17日下午,新浪财经报道,央行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办公室给银监会、证监会、工商总局等机构发出一封名为《关于商请京东“白拿”业务定性的函》的文件。函件称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办公室对京东“白拿”业务进行初步研究分析,决定将其纳入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风险专项整治中。


函件同时指出,京东涉嫌承销未经核准擅自公开发行证券、涉嫌误导欺诈、涉嫌商品交易误导宣传。


京东金融对此在17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并未收到该“坊间流传”的函件,并“表示震惊”。宣称其在“京东白拿”产品宣传及购买流程中,严格履行理财风险提示义务,并且在跟监管层保持主动沟通。

事实上,此次引发争议的“白拿”业务早在上月就暂时关闭,原链接已自动跳转到理财频道。


看似免费的货物,其实是向信托公司借钱“买”的


根据京东金融此前的宣传,这似乎是一个以购买理财产品以“免费”换取“商品”的过程。


具体而言有两种方式:以购买iPhone为例,用户可以先购买四个月期相应额度的定期理财,即可“免费”得到该产品,到期用户将获得全部本金;或者用户可购买一年期相应额度的定期理财,也可以“免费”获得该产品,到期后除了本金外,还会有额外4%的收益,综合收益率远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表面上看,这是一个“收益前置”的过程,用理财利息先行换到了商品的使用权,但其背后的交易链条却堪称复杂。


上述函件《附件》具体介绍称,经过核查,京东“白拿”交易架构如下:


消费者通过京东金融平台注册成为广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金中心”)会员,购买广金中心发行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5.3%的理财产品。


京东关联公司委托中融信托设立事务管理类单一资金信托,向京东消费者发放信托贷款,京东关联公司为受益人。


中融信托将贷款发放至京东商城账户,由京东商城向消费者配送白拿商品,贷款年息5.5%,贷款到期后消费者指定京东金融将本息给付中融信托,信托贷款还款为消费者在京东金融平台上投资理财产品的收益。


关于“白拿”的业务实质,上述央行函件《附件》将其归结为:消费者在京东金融平台上购买广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发行的理财产品,消费者通过信托贷款购买白拿商品,以理财收益偿还信托贷款本息。


简而言之,这是一个先买理财,再借钱买货,最后理财到期返还本钱,理财收益还清欠债的过程。


没错,你拿到的看似免费的货物,其实是你向信托公司借钱之后“买”的。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中融信托是单一资金信托,分类是事务管理类信托,仅承担通道角色。也就是说,我们的借的钱并不来自中融信托,真正的金主是京奥卓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而这家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个——北京京东金融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它的法定代表人正是刘强东。


如此看来,我们是借了京东金融的钱,买了京东商城的货物。


京东“白拿”模糊理财与消费的边界


对于“白拿”交易结构中的主要各方——广金中心、京东金融、中融信托,监管层分别进行了错误定性。


首先对于京东金融来说,主要有三个问题:未经核准擅自公开发行证券;在理财产品中涉嫌误导欺诈;涉嫌商品交易误导宣传。


根据《证券法》197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加以相应处罚。而京东金融此次承担了广金中心产品承销商的角色。


而关于涉嫌误导欺诈、误导宣传,其实都与京东“白拿”模糊理财与消费的边界直接相关。


函件《附件》指出,京东金融仅要求参与“白拿”的消费者是平台注册用户,未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测评,也未揭示理财产品风险。而在推荐“白拿”时,淡化了消费者需要购买理财产品并办理信托贷款的复杂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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