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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制剧”《不可预料的恋人》涉嫌侵权,粉丝为明星“拍剧”侵权吗?

中国知识产权报  · 公众号  · 知识产权  · 2017-04-19 07:19

正文

编者按:近日,由影视明星粉丝制作的“饭制剧”《不可预料的恋人》因被指涉嫌侵权,在发布第一集后便停止更新。作为时下粉丝圈流行的一种“追星”方式,“饭制剧”即由粉丝为偶像撰写剧本,从影视作品中截取视频素材,经过剪辑、配音后独立成剧的这种方式,侵权吗?大家一起来议议。


  原标题:粉丝为明星“拍剧”侵权吗?


  近日,由影视明星粉丝制作的“饭制剧”《不可预料的恋人》因被指涉嫌侵权,在发布第一集后便停止更新。“饭制剧”是时下粉丝圈流行的一种“追星”方式,即由粉丝为偶像撰写剧本,从影视作品中截取视频素材,经过剪辑、配音后独立成剧。比如,由杨洋粉丝原创作品平台发布的《不可预料的恋人》就使用了《微微一笑很倾城》《杉杉来了》《最好的我们》等多部偶像剧的视频素材,出现了杨洋、赵丽颖、谭松韵、林更新等人。


  该剧一经发布便引来众多粉丝追捧,但也引起了业内人士的关注。有观点指出,该剧不仅使用了已经播放的几部电视剧的片段并加以修改和再创作,还将其通过网络加以传播,甚至未注明取材来源的电视剧名称等,如果未取得几部电视剧著作权人的许可,将涉嫌侵犯原电视剧权利人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以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若干项权利。最终,该剧制作者通过视频发布声明称:“由于有部分人认为《不可预料的恋人》工作人员从中获利,这对于主创编剧、所有的工作人员以及我本人都是一个极大的污蔑。为防止无辜的人再受牵连,决定停止更新饭制剧《不可预料的恋人》。”


  实际上,“饭制剧”两三年前就已经产生。2015年以吴亦凡、郭碧婷为主角的“饭制剧”《都市爱情故事》,2016年以马天宇、郑爽、鹿晗为主角的饭制剧《凉生,我们可不可以不忧伤》都曾受到粉丝们的热捧。但由于“饭制剧”最初仅是在贴吧等粉丝圈里传播,也并非以营利为目的,没有被广泛关注,直到此次《不可预料的恋人》出现在视频网站,且获得了超高的点击量,其隐藏的版权问题才随之浮出水面。


  “饭制剧”作为粉丝制作的明星衍生品,其创作初衷和大多数UGC(用户生产内容)一样,创作者大多并非从中直接获取经济效益。在这种情况下,粉丝使用明星参演的影视剧作品片段,进行二次创作,会不会侵权呢?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编剧、导演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合同获得报酬,而明星作为表演者只享有对其表演的表演者权。换句话说,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一般为作为制片者的影视公司等机构,他人需要获得这些影视机构的授权,才能使用影视剧作品进行二次创作。作为明星的粉丝,即使明星同意,也不能擅自使用其参演的作品片段,否则,涉嫌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人的复制权、改编权等相关权利。


  当然,不是所有未经授权使用版权作品都会构成侵权。为了平衡著作权人与公众使用作品的权益,各国著作权法都规定了合理使用、法定许可等权利限制制度。对于“饭制剧”这类创作,有观点认为,创作者并非以营利为目的,只是个人使用,应满足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确实,私人使用在我国现行著作权规定中一般属于合理使用而不受权利人控制,值得注意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并不等于私人使用。网络上流行的“饭制剧”广受用户追捧,其传播范围和影响力,远远超过了“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的范畴,不能凭此构成合理使用。也有观点认为,“饭制剧”使用其他影视作品片段,应属于为评论某部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一般而言,“适当引用”是指作品被引用时,被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饭制剧”往往都是由其他知名作品片段拼接而成,也就说“被引用部分”并不是为了配合性地介绍、评论或者说明,而是构成了新作品的主体部分甚至吸引眼球的主要来源,就其引用的数量和作用来看,显然难以构成“适当引用”。


  从“饭制剧”的创作过程来看,有人认为属于戏仿,也就是通过模仿原作品,运用夸张、荒谬化等手段进行作品创作的一种形式。早在10年前,网络搞笑视频《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引起的版权争议中,国内法学学者绝大多数都站在了戏仿者一边。因为这种以讽刺和批评为主要目的的模仿,虽然在引用数量上看往往超出了“合理使用”的范围,但是这种戏仿与被戏仿作品在主题和内容上“背道而驰”,并不会影响被戏仿作品的市场销售,而这种创作方式又是作品创作的重要形式,从表达自由权的角度,应该得到允许。但是,与戏仿作品以被戏仿作品为批评目标不同,“饭制剧”主要是直接利用明星参演作品的视频素材讲述新的故事,不仅不是以讽刺和批评原作品为目的,有的故事内容和风格与原作品还极其相似,颇有搭便车之嫌。因此,就“饭制剧”的创作内容和主题来看,也难以通过扩大现有版权合理使用的适用,从保障社会公众表达自由权的角度得到认可。


  不过,也正是因为与戏仿作品不同,“饭制剧”通过事先授权解决版权隐忧的机会就大了很多。戏仿作品因以讽刺和批评为目的,往往很难获得原作品作者的授权,而“饭制剧”是明星粉丝因爱而生的自制行为,如果是完全非商业使用,只要使用得当,对于原作品也是一次很好的营销机会,有利于维持更高的曝光率,这样事先获得明星参演的原作品权利人授权应该不会太困难。即使二次创作的作品具有商业用途,也可以通过谈判许可,实现双方共赢。(吾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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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责任编辑:赵世猛 编辑:吕可珂 石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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