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由山东省能源局统一组织。
1.笔试
笔试考两科,分别为综合能力科目考试和专业能力科目考试。综合能力科目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专业能力科目考试内容包括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科目考试和专业能力科目考试均采用百分制,按照40%和60%合成笔试成绩。综合能力科目和专业能力科目笔试分别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山东省能源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单科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笔试成绩。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合格分数线等信息将通过山东省能源局官方网站发布,不再单独通知本人,请密切关注。
2.面试
由山东省能源局组织,省能源安全技术中心具体实施。面试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测试方式组织。
参加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依次确定。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与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身份证、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及能够证明所学专业等岗位要求条件的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和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承诺书。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省能源安全技术中心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需保持通讯畅通。截至规定时间,面试人选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50%和50%合成考试总成绩。综合能力科目考试成绩、专业能力科目考试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仍相同的进行加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