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
年
4
月
26
日
7
时许,邯郸市肥乡县警方接到报案,称旧店乡许庄村发生命案,
85
岁残废退伍军人姚某被人杀死在家中。
马幸福带民警到达位于许庄村西南角的姚某家中,发现这个小院所处的位置恰是进出村必经路口,院内
3
间北屋用来自住。围墙不太高,有一扇栅栏门。
死者倒卧在床上,身上衣服基本整齐,面部、头部被人用钝器砸烂,四周有大量喷溅样血迹。经过现场勘验,推测凶手应该是用榔头、锤子之类的工具作为凶器,死亡时间在头天晚餐后
3
个小时左右。
警方勘验完现场后,姚某家人恳求先将老人入殓。得到允许后,家人用棺木收敛死者,停放在姚某大儿子家门前的小广场上。
马幸福带着近
20
名警力在村中展开调查,了解到死者姚某曾于
40
年代参加过八路军,后因为在战斗中负伤,不能随部队南下才留在村中。“土改”后,
30
出头的姚某成为村支部书记,并连续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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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年,快
70岁
时才卸任,在村里有很高的威望。
姚某的家人告诉民警,头天下午,老爷子还到正在盖房的孙子家里看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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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许返回自己独居的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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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许,次子去给父亲送了饭,等老人吃完便带着碗筷离开。
当晚,马幸福和民警们便住在村里,将白天调查到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一般情况下,杀人基本脱不开“仇杀”、“情杀”、“财杀”等范围。但从了解到的情况看,姚某在村里人缘一向很好,儿女送来的礼品他不舍得吃用,便半卖半送低价出售;“情杀”的话,老人已经
85
岁高龄,也不太可能因情与人结怨。若说是劫财,现场又没有被翻过的痕迹。
凶手到底因为什么要残忍杀害一位耄耋老人呢?办案民警百思不得其解。
经过对案情进行综合分析,马幸福决定从两条线进行追查。其一,依旧将重点瞄向“仇杀”。姚某担任村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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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不可能从来没有得罪过人,或许是早年积怨突然爆发;其二,如果超出三种基本情况之外,那就属于“非正常作案”,由“非正常人行使”,比如精神病患者等。
3
月
27
日
凌晨
3
时许,姚某的二儿子神色焦急跑来找民警,说村里一个年轻人夜里到死者棺木前,从地上捧起沙子往棺材中撒。家人以为他喝醉了酒,就将他劝走。不想没多久,年轻人再次返回。如此三番,嘴里还说要把死者救活。
马幸福脑中轰然大震:“就是他!”
他立即让民警跟死者家人前去,将那个年轻人带过来盘问他。
年轻人自称姓李,说“我去救老头儿啊!”“我把他弄死的,拿锛子砸的。”
马幸福又问他凶器在哪儿,随后根据年轻人的供述找到了染满血迹的锛。
据李某说,他杀老人是因为觉得“光棍儿汉,活着挺可怜的,跟我一样可怜。对象不要我了,我天天难受。他也没媳妇儿,我觉得他跟我一样难受……”
原来,
24
岁的李某几年前高中毕业,经人介绍处了个对象,之后他因为没有考上大学,便到砖窑打工。不久之后,对象跟他分手。李某因此抑郁愁闷,精神渐渐出现问题,但平时没什么明显症状,连家人也没发觉他不对劲儿。
案发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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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许,李某带着锛子来到姚某家。因为自己住,老人一般也不锁门。李某进屋后,见老人在床上看电视,看到他还问“你来干啥呀?快回去吧。李某却上前用锛向老人头部猛砸十多下,年迈的姚某没有丝毫反抗能力。
经专家鉴定,李某为严重“妄想型精神病”,之后被送往精神病院医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