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接触辩论前,直觉辩论是无所事事的人无关紧要的高谈阔论,更甚至于面红耳赤、唇枪舌战;
后看《奇葩说》,觉得辩论是煽情、是价值观的输出、是你来我往的争夺;
直到加入人文辩队,对于辩论,我才更多了一分真切的体验与感悟,希冀与诸君共享。
何谓辩论?何谓真正的辩论?
很多人爱辩论,或许是由于将心中所想畅谈交流的快意,是因为辩论场上那种你来我往的激烈交锋带给人的心跳感,又或者是在裁判宣布获胜方时的激动与自豪,这些一定都是辩论的魅力,但不是辩论的全貌。
辩论二字,辩先而论后,字典上说:辩,即辩是非,别真伪。而我更希望用另一个字来代替,那就是“辨”——
辩论之初需辨物,了解未接触的知识,分辨其运作方法,积累素材——辩论中谓之“查资料”;
辨物之后需辨事,用理智的思维与客观的分析扫除遮掩在一件事情之上的尘埃与面具,看到一件事如何发生,为何发生,挖掘事件背后的因果是非、人情冷暖,避免人云亦云——辩论中谓之“定正反,明是非”;
物事两辨,还需辨人,事件本身并无色彩,是非黑白的评价往往取决于看事情的人。人赋予了物与事感情,人也成为最值得辨的因素。阳光的鼓励,黑暗的看清,幸运的祝福,不幸的祈祷,可怜的惋惜,可恨的远离……懂得辨人,方会做人。
三辨过后方可论。由辨而心清,自然形成关于事与人的自我价值判断,接下来所做的便是将其尽力呈现,如果说之前的“辨”更多锻炼人的逻辑与分析的思维,那么让思维成为辨场上的语言就更需要严谨而完美的表达,在辨与论之间探索、学习、吸收的过程,才是真正的辩论,也才是辩论的意义所在。
——唯师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