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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二月,深圳市民李先生陪女友去龙华区民治街道一家门诊部就诊,先后两次要求查阅病历都遭到拒绝。龙华卫监部门介入调查,最终对该门诊部处以2万元罚款。这个是《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实施以来,首张因为没有向患者公开病历而开出的罚单。
涉事的门诊名叫龙岭门诊部。据李先生回忆,当天治疗结束后,他曾向接诊医生索要病历本,但医生却以“治疗未完成”为由当场拒绝。
他就说,等整个治疗完成后再给到你,到时候你再看吧。
第二天,李先生又陪同女友来到门诊完成了后续治疗,并再次要求查阅病历,但涉事医师又以另一借口当场拒绝。李先生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于是向当地的卫监部门投诉。
他说病例本你也看不懂,要来干嘛,他说只有我们医生才能看得懂,给你这东西你也没用啊。
接报后,龙华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被投诉的医生承认了拒绝过患者索要病例的要求。
他就说因为你还要来复查,复查的话将病历带来带去很不方便,你就留在这里,这样一个方便你复诊的时候不需要将病历带来去。第二个放在这里,我们也可以及时看清楚你这个过程是否需要有补进的或改进的地方。
然而面对记者的采访,门诊部的负责人就辩解说,不是他们不给,只是患者走得太快。
只是当时患者急着要,可能当时我们医生在忙,当时没及时提供给他,后面他就走了。
最终,执法人员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开出了首张因没有向患者公开病历的罚单。
这家机构就是因为没有在正常工作的6小时内提供查阅服务,然后我们对涉事的机构给予两万元的处罚。
现在在同一家医院看病,很多时候连病历本都不用带,医院会为患者建立一个电子档案,但卫监部门就介绍,电子档案很容易删改,加上隐私问题,在未经得患者同意的情况下,门诊和急诊一律都不可以违规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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