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容易看出来,人们在确信工资来自于资本的时候,他们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了他们的日常生活经验,和以此给“工资”这个词所下的狭隘定义上,并没有看到这个词的经济学含义。举个最明显的例子,那些为自己劳动的劳动者,他们的工资直接来自于他们的劳动成果,这足以说明工资不是来自资本、而是直接来自于劳动成果了。就比如把一个全身赤裸的人丢到没有人烟的孤岛上,他可能要靠掏鸟窝、摘浆果维生,这时候可不存在任何资本;他投入劳动之后掏到的鸟蛋和摘到的野果,就是他的工资。我想这时候应该没有人会跳出来说,他的工资也是取自资本吧。
要是我自己拿一块皮子做了一双鞋,这双鞋就是我的工资——我的劳动所得。这当然不是取自资本——不管是我自己的资本,还是别人提供的——而是来自我的劳动,正是劳动使之存在,进而成为了我的工资;并且在获得这双鞋的过程中,资本也没有一丝一毫的减少。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假设我们把资本考虑进去,我一开始所拥有的资本不过是那块皮子和一些针线;随着我的劳动,价值不断被附加在上面,直到成品出炉,我在一开始的资本之外还拥有了原料和成品之间的价值差。在获得这个价值差——也就是我的工资——的过程中,可曾需要用到资本?
亚当斯密是现代经济学的引路人,他的观点形成了目前工资与资本关系的细致理论;他认识到,在我前面列举的这些简单例子中,工资是劳动的产物。他在《国富论》(第八章 论劳动工资)中提到:
“劳动生产物构成劳动的自然报酬或自然工资。在土地尚未私有而资本尚未累积的原始社会状态下,劳动的全部生产物属于劳动者,既无地主也无雇主来同他分享。”
尽管这位伟大的苏格兰人用这段话作为他论述劳动工资的起点,但要是他在后面的论述中不曾偏离,一直都把劳动的产物看作是劳动的自然工资,地主和老板只是劳动成果的分享者,那么他最终的结论应该会有翻天覆地的变化,也不会给今天的政治经济学界带来这么多矛盾和谬误。可惜的是,从这个在简单环境下显而易见成立的事实出发,他没能穿针引线地推导出复杂环境下的结论,反而只是起了个头,然后就立马抛到九霄云外去了;他用另外一种观点重新开始了他的论述,认为是老板提取了一部分资本提供给劳动者,以作为他们的工资,他说:“在欧洲任意一个角落,每有一个独立劳动者存在,就同时有一个老板手下有二十个劳动者在为其工作”。
按亚当斯密的想法,独立劳动者和工人的比例大约为一比二十,显然他只考虑了机器生产的情况;要是考虑所有劳动者,在一百年前,就算是欧洲这样机器生产发达的地区,不靠老板的独立劳动者的比例也要比这大得多。 因为除了各地都有数量不少的独立劳动者以外,自罗马帝国时期流传下来的佃农制还存活在欧洲的各个农业地区;在这种制度下,资本家从劳动者手里获得租用农具的回报,而不是劳动者从资本家手中领取报酬,因此这里的劳动者也应看作是自己雇佣自己的独立劳动者。而且不管怎么说,工资的一般规律应该在美国也是适用的,这里大部分人们仍然是自雇佣的农民,从雇佣者那里领取工资的劳动者毕竟还是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