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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员工骑乘摩托车,企业管理不宜越界 | 新京报快评

新京报评论  · 公众号  · 时评  · 2024-09-16 16:10

正文

禁止员工在任何场合骑乘摩托车,能不能杜绝安全风险,还需要打个大大的问号。
▲资料图:好利来门店。图/好利来官方微信公众号
 | 苏士仪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9月14日,社交平台上流传一张好利来禁止员工在任何场合驾驶或搭乘摩托车的通知截图。


该通知显示,近日,好利来一位员工于休息期间驾驶摩托车发生意外不幸离世,好利来因此发布该通知。并称如果有员工仍私自驾驶或搭乘摩托车,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9月15日,好利来官方客服向记者证实了该通知的真实性。客服表示,该通知针对内部员工,主要为了警示员工,公司后期应该会针对反馈进行处理,“具体以公司的安排为准”。这样的要求在社交平台上引发广泛讨论。


员工在休息期间因驾驶摩托车发生意外不幸离世,这样的悲剧令不少人感到悲痛和惋惜。然而,即便如此,企业在日常管理中也不宜越界干预其他员工的日常生活,并对其在非工作时间内所搭乘的交通工具提出具体要求。


好利来客服回应称“公司本着为员工安全着想发布通知”。或许企业管理者做出此类要求的初衷是好的,是为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但这样“一刀切”的做法,显然已经脱离了企业日常管理的范畴。


诚如有律师所说的,骑乘摩托车是生活性的活动,并且也不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企业是无权干涉的。换言之,企业没有干涉员工在非工作时间内选择某种生活方式的权利。


尤其是上述通知中“任何场合”的范围显然过于大了,有过度干涉员工私生活之嫌,相信相关的劳动合同中也很难对这类细节作出要求。


况且,现实和企业管理的复杂性决定了,这种忽视了个体差异和环境等因素的“一刀切”管理思维不具有可操作性。对一家企业而言,有效的现代管理必须坚持人性化的管理原则。


涉事企业一纸禁令背后,忽视了员工出行习惯的多样性。长此以往,可能会引起员工的抵触情绪。而“违反禁令便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也涉嫌违反劳动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针对网上有言论称该规定并不合法,涉事企业客服表示,公司肯定本着为员工安全着想发布该通知,后期应该也会针对反馈进行处理,“具体以公司的安排为准”。因此,人们期待涉事企业能够尽早撤回这类规定。


当然,这其实也提醒其他企业,在制定涉及员工个人行为的政策时,需要严守工作与个人私生活的边界,审慎评估出台相关政策。


总而言之,一家现代化的企业,在出台相关约束员工行为的政策时,必须要确保既合法合规又合乎情理。同时还要保持开放的沟通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撰稿 / 苏士仪(媒体人)

编辑 / 王言虎

校对 /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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