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下午,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战略,为企业科技创新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不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意识,全面加强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的衔接合作。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在碑林环大学创新街区网点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著作权侵权案件。区委宣传部、碑林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碑林科技产业管理办公室、碑林环大学创新产业带管理委员会等单位及碑林区相关文创企业代表40余人旁听了庭审。
“现在开庭”,随着碑林法院副院长张勇敲响法槌,案件正式开始审理。该案系一起著作权侵权纠纷,原告经授权取得美术作品“杨贵妃”卡通形象的著作权并依法进行了著作权登记,后发现被告在书院门经营的商铺中未经许可擅自销售印有原告“杨贵妃”卡通形象的书签,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故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合议庭从查明案件事实出发,围绕作品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被告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及其主张的合法来源抗辩能否成立等问题,引导当事人充分举证、质证并进行法庭辩论,整个庭审过程规范严谨、节奏紧凑、脉络清晰、重点突出。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此案例非常典型,对知识产权纠纷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今后将不断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学习,在工作中更加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切实提高法治素养,提升对知识产权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