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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防范“云养经济”领域欺诈风险的提示

江苏市场监管  · 公众号  ·  · 2025-02-06 11:35

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主要介绍了近年来在'云养经济'领域中出现的违法犯罪活动及其特征。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发展农业产业的幌子,将正常的农产品种养、销售包装为投资融资活动,通过互联网进行宣传并从事欺诈活动。这些欺诈活动具有三大特征,包括以'农业+科技'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依托互联网进行运营和涉及多种违法犯罪风险。文章提醒公众提高对这一领域相关风险的防范意识,并呼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法合规开展业务,不与违法平台合作。同时,公众若发现'云养经济'领域的犯罪线索应积极举报。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云养经济”领域存在违法犯罪活动高发的情况。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发展农业产业的幌子,将正常的农产品种养、销售包装为投资融资活动,进行虚假宣传,从事欺诈活动。

关键观点2: “云养经济”欺诈活动的三大特征。

这些欺诈活动以“农业+科技”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网络属性强且存在多种违法犯罪风险,包括非法集资、传销等。

关键观点3: 对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提醒。

文章提醒广大公众提高对“云养经济”领域相关风险的防范意识,做到对高额返利不动心、对宣传炒作不盲信、对熟人介绍不盲从,避免落入陷阱。

关键观点4: 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议。

文章呼吁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法合规开展业务,不超范围经营或违规从事金融活动,不与五花八门的“云养经济”平台合作,避免跨越法律红线。

关键观点5: 公众的举报责任。

文章鼓励公众积极举报“云养经济”领域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共同维护行业健康发展。


正文



近年来,“云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活动高发,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发展农业产业的幌子,将正常的农产品种养、销售包装为投资融资活动,借助互联网进行宣传推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侵害公众合法利益,损害农业产业健康发展。


“云养经济”领域欺诈活动主要有三大特征: 一是 以“农业+科技”为噱头,炒作田园生活、有机生态、智慧农业等热点,伪造养殖、种植的视频图片来虚构或夸大实际生产场景,对外宣称低风险、高收益,但真实经营模式难以支撑其承诺收益; 二是 网络属性强,不法分子依托互联网、移动应用程序开展运营,通过网上支付工具收付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资金监管和追踪难度大; 三是 存在多种违法犯罪风险,不法分子以种养收益分红、农特产品返还等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有的利诱参与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涉嫌非法集资、传销等多种违法犯罪行为。


农业产业周期较长、利润率有限,请广大公众提高对“云养经济”领域相关风险的防范意识,做到对高额返利不动心、对宣传炒作不盲信、对熟人介绍不盲从,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高利保本是陷阱”。同时,请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法合规开展日常生产经营,不超范围经营或违规从事金融活动,不与五花八门的“云养经济”平台合作,避免逾越法律红线。


广大公众如发现“云养经济”领域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请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


农业农村部   金融监管总局

公  安  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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