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第三方支付在中国的快速发展,非银支付机构的交易金额及交易量大幅增长——2016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处理移动支付业务257.1亿笔,金额157.55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5.82%和45.59%。非银行支付机构累计发生网络支付业务1639.02亿笔,金额99.27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9.53%和100.65%。交易金额已经接近银行机构的支付金额。业务的快速增长给中国的老百姓带来了实惠,便利了消费,但其巨大的副作用也逐渐显现。
2016年4月,央行等部委印发的《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支付机构开展跨行支付业务必须通过人民银行跨行清算系统或者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进行。在此基础上,201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批复成立线上支付统一清算平台,即“网联平台”。2017年,央行支付清算司发出[2017]209号文,明确要求非银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由直连模式迁移至网联平台处理,并且给出了最后的期限,即必须在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迁移。
至此,第三方支付这个热血青年随着央行的严格管理,开始走向规范发展之路。
然而,平静却因另一文件的下发而打破。2017年12月27日,央行下发
《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
(296号文)
的通知。通知中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支付机构开展条码支付业务涉及跨行交易时,应当通过人民银行跨行清算系统或者具备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处理。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新增不同法人机构间直连处理条码支付业务;存量业务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加快迁移到合法清算机构处理。” “应当通过人民银行跨行清算系统或者具备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处理”这句话带来了重要转折。因为国内目前具有清算资质的机构除了网联,还有一家最近有些落寞的银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