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美国货物贸易统计高估了美国对中国的货物贸易逆差
如上所述,中美双方统计的货物贸易差额数据之间的差异主要缘于中国统计的对美国的货物出口数据和美国统计的从中国的货物进口数据之间的差异,这一差异占到了双边货物贸易差额统计数据差异的76%。导致这一差异的因素有多种,例如计价方式、转口贸易、贸易加成、旅行项目中包含货物等。
从计价方式看,中国货物出口统计采用的是离岸价(FOB),美国货物进口统计采用的是船边交货价(FAS)和到岸价(CIF)两种价格。美国按到岸价计算从中国进口的货物价值中包含了从中国口岸到美国口岸所发生的国际运费、保费等,中国按离岸价格计算对美国的货物出口不包括上述费用。考虑到中美之间货物贸易的庞大体量和中国的贸易顺差,这一价格差异不会在双方进出口中抵消,而会扩大美国货物进口与中国货物出口间的统计差异。
从转口贸易和贸易加价看,中美货物进出口统计均包含了原产国(地区)和最终目的国(地区)信息,均将原产地作为进口统计的依据,把出口所指的目的地作为出口统计的依据。但在统计实践中,如果发生转口贸易,尤其是途经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地的转口贸易,中国方面获知的出口目的地通常被登记为中国香港、新加坡等。但当中间商再次将货物出口到美国时,美国根据原产地规则将其统计为从中国大陆的进口。转口贸易中会发生两种加价行为。一种是通常针对加工贸易货物,这些货物在离开中国关境后被中间商购买,随后以更高价格转卖给美国买家,中国出口至美国的商品价格出现加成。另一种是经中国香港转运至美国的加价行为。这是因为货物在香港被进一步简单加工后产生了增加值,或由于逐利而抬价。但即使这些商品经过了加工,只要其商品性质没有发生实质性改变,美国依旧视其为中国大陆对美出口的一部分,且统计加工后货物的进口总值。这部分增加值或抬价没有被中国统计为对美国的货物出口,但被美国统计为从中国的货物进口,这是导致中美货物贸易统计差异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关于这一问题的详细数据分解可参见杨汝岱(2008)基于香港统计数据的研究。据中美商务部联合发布的《中美货物贸易统计差异研究》,这两个因素是中美货物贸易统计差异的主因。转口贸易中发生的上述两种加价行为,抬高了美国从中国进口货物的价值,扩大了统计差异,但这些增加的价值为中国大陆以外的企业获得。此外,美国通过中国香港出口至大陆的货物同样存在系统性的低报总值、改变分类等避税行为,导致中国统计的来自美国的进口总额被进一步低估(Fisman & Wei,2004)。
从旅行项目中包含货物看。中国服务贸易进口中的旅行项目包括了大量的货物,而这部分货物本应计入货物贸易进口却被计入了服务贸易进口,这导致了中国货物进口在一定程度上被低估,加大了中国对外,尤其是对美的货物贸易顺差。这一点需要特别注意。近年来,中美之间人员流动愈发频繁,经贸往来日益加深。随着中国人的购买力不断增强,对高质量生活的诉求愈发强烈,中国人员外出旅行时往往大量购买商品,或通过行邮等方式将小件商品寄往国内。继高端奢侈品以后,化妆品、高档餐具、甚至智能马桶盖等新型产品都成为了中国人海外抢购的商品,并随着人员跨境流动回到国内。由于这些境外购买行为通常单次通关金额较小,且跨境过程不存在商品所有权的转移,因此这部分商品流通被计入了旅行项目下,作为中国公民在境外购买服务的一部分,体现在中国对外服务贸易逆差中。而美国作为中国公民外出购物、旅游、留学的重要目的地,隐藏在服务贸易背后的商品流动低估了中国从美国的货物进口。考虑到中国对外服务贸易逆差主要来自于旅行,近些年其对服务贸易逆差的贡献度接近90%(图3),因此,这部分货物进口导致的美国对中国的货物贸易逆差的高估也是不可忽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