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男子将
#狗寄养在朋友家咬了路人#
法院:两人都有责任】据
@潇湘晨报
, 长沙的张某帮朋友潘某代养了一条罗威纳犬。某天,邻居王先生怀抱泰迪犬路过,罗威纳犬将王先生和泰迪犬咬伤,王先生被诊断为犬伤三级,为此花费医疗费两千多元,泰迪花费医疗费及消耗品费用近1500元。张某认为自己是代养,不担责。法院审理认为,犬只所有权者潘某未及时办理养犬许可证及犬只免疫证明就交给张某,存在相应过错,而帮朋友代养狗的张某因疏于监管导致损害后果的发生,判决两人共同赔偿给王先生4139.96元。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