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楼市舆情榜 作者:子房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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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深圳此前推出的楼市新政,到广州实行的“租购同权”,再到北京拟推出的“共有产权房”,面对一系列的“降温”调控,以及楼市的冷淡行情,一些开发商为了“走量”、“拉人气”,使出了浑身解数。
据深圳电视台新闻节目报道,日前,坂田碧某园荣汇不仅利用“学位房”和购房者拉开心理战,更是推出了客户私人定制——“一成首付”。
何为“一成首付”?
以公寓为例,按规定购房者应首付五成,而在这里,只需首付一成即可,其余四成由开发商垫付。购房者一年内向开发商还清即可。
那么对于开发商而言,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对于购房者,开发商的这种举措又是否可信、可行呢?子房专访了动能智库城市与地产研究中心主任戴欣明:
开发商:在打擦边球,不鼓励
2016年,住建部、发改委、人民银行、工信部、国税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等七部委下发《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其中第五条明确规定:中介机构不得强迫委托人选择其指定的金融机构,不得将金融服务与其他服务捆绑,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金融机构不得与未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中介机构合作提供金融服务。
前文提到的“一成首付”,即其中的“首付贷”,指在购房者首付款不足的情况下,房地产中介机构、开发商或者互联网金融平台为其提供用于首付的贷款,让购房者可以提前进入楼市。
这种做法相当于“杠杆上加杠杆”,增加了贷款风险,削弱了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同时也加大了金融风险和房地产风险。并不符合“银行提高首付去杠杆”的大形势,因此并不鼓励。
购房者:做法有风险,购房须谨慎
对于真心希望购房、但经济基础较弱的购房者而言,“一成首付”可帮助实现提前进入楼市。但该做法有一定风险,需谨慎考虑与开发商的贷款方式、协议的公平性等方面。
对于炒房者来说,“一成首付”相当于变相的“九成贷款”,增大了还款压力。一旦资金链断裂,对楼市的稳定、对开发商和购房者,都会产生负面后果,因此并不值得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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