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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师大课题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法治化研究”开题报告会简报

法学京师  · 公众号  ·  · 2024-06-17 16:01

正文

202461日,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袁达松教授担任首席专家的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法治化研究开题报告会顺利召开。

图1 会议现场

会议由袁达松教授主持。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梁迎修、科研院社会科学处副处长田晓刚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重大项目部主任祁传华先后致辞。梁迎修院长代表北师大法学院对各位与会领导、专家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期待将来有更多的交流与合作。田晓刚副处长代表科研院对这个项目中标以及开题报告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并就项目管理、交叉研究、服务实践三个方面提出了要求和建议。祁传华主任祝贺北师大法学院和袁达松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将重点支持相关出版的服务工作,高质量完成课题成果的出版。

图2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梁迎修讲话

图3 北京师范大学科研院社会科学处副处长田晓刚讲话

图4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重大项目部主任祁传华讲话

开题汇报环节

项目首席专家袁达松教授介绍了课题的总体问题、理论逻辑、研究目标、进度计划与预期成果。教授指出,数字经济是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领域,世界范围内也出现了爆炸式的立法发展,我国近年来出台了较多数字经济相关法律,如何使数字经济治理法治化、体系化,有效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是本课题的总体要求。

图5 袁达松教授作开题汇报

子课题一负责人、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吴沈括副教授指出,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法治化的中国式现代化命题研究对于整个课题而言是一个开篇向前递进的过程,课题组将主要通过对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法治普适性、差异性和包容性的研究来体现课题在问题意识、学术观点和话语体系的关切。

图6 吴沈括副教授作开题汇报
子课题二负责人、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永忠教授指出,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法治化的相关理论,来自对数字经济治理实践的深度理解和高度凝练。解决数字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的诸多治理挑战离不开理论和制度之间的互动支持。

图7 张永忠教授作开题汇报

子课题三负责人、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任超教授指出,为推动数字经济治理流畅运转,需要从主体、客体、行为角度构建法治化框架,并解决主体权利边界模糊等问题。

图8 任超教授作开题汇报

子课题四负责人、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丝敏副教授(刘红霞代为汇报)指出,在数字经济治理体系中,合规具有正向引导作用,通过研究合规的组织职责、制度体系、运行机制、文化建设和追责问责机制等问题可以推动合规体系的高效运行和持续优化,而安全则是数字经济治理体系中的底线和保障。

图9 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合规业务主管刘红霞作开题汇报

子课题五负责人、中山大学董淳锷教授指出,数字技术全球化应用促使世界的数字经济治理规则和体系正在变化,全球缺乏统一的数字经济治理框架,造成“孤岛化”现象。通过对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法治化的国别性、区域性和世界性研究,完善我国相应涉外法治体系,推动开放包容的全球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法治共识的形成,是子课题五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图10 董淳锷教授作开题汇报

专家评议环节

出席开题会的评议专家有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网信办和工信部的领导,以及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副处长、正高级工程师卓子寒、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秘书长上官晓丽、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泰尔终端实验室数字技术治理研究部主任杨正军、国际数据管理协会中国区副主席郑保卫、国家能源集团技术经济研究院宏观政策研究部副主任毕竞悦、北京城建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部长刘学伟等。

图11 专家评议
评议领导、专家们提供了专业、中肯的意见。有专家指出,数字经济创新带来了灰色地带和刑事风险,建议加强事后合规研究,强调数字经济治理应体现全面法治。有专家认为,子课题的内容可进一步整合完善。有专家指出,数字经济治理需统筹发展与安全,发展与安全并重,需强调技术导向、问题导向和使命导向。建议关注当前实践中的难题,探索理论问题,拓展国际研究视角,关注多方参与和监管方式的多元化。有专家提出,应明确治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和法治化的具体内容,并表示治理体系的法治化是中国语境下的特殊题目。有专家认为,治理体系法治化应包括明确规则,重点关注数字经济中的合规问题,并分享了AI企业的相关案例。有专家指出,标准在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中起到基础性、规范性和引领性作用。课题组可参考国际标准和政策,考虑产业视角,进一步提高研究成果的应用性。有专家认为,数据是关键的生产要素,但数字经济不等于数据经济,在数据之外也要进一步研究技术和产业的数字化发展状况。有专家建议课题组进一步吸纳技术方面的力量,借此加深对数字和数据技术本质的理解和法学回应。有专家指出,数字经济作为一种全新的经济形态,对传统社会治理体系产生颠覆性影响。以能源行业为例,随着能源转型,呈现出能源供给分布化和能源需求全球化的特征,对电网稳定性和安全性带来挑战,需要相应的法律规制和治理体系创新以应对这些挑战。有专家认为,研究离不开调研,研究更是服务于实践,期待课题组研究成果的转化,包括实际运用到数字经济的治理,尤其是合规相关的问题。有专家提出,数字经济治理要考虑我国不同区域的均衡发展问题,根据数字经济发展状况因地施策。还有专家认为,课题研究周期较长,要保持与法律制度的良性互动,及时跟进国内外立法成果。

图12 专家评议

袁达松教授、吴沈括副教授、刘红霞、刘琦等课题组成员对专家建议作了回应。最后,袁达松教授对开题论证会进行总结,对与会领导、专家学者的指导和专业见解表示衷心感谢。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完善体制机制,提高我国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在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要求下,深入探究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法治化的理论基础和制度设计等相关重点和难点问题,推动数字经济治理的全面法治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编辑:王薇

审核:苏航


北师大经济法与金融法

转载自:经济法学与金融法治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