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市场监管局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制度建设,修订《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公文办理规定》,对公文办理的原则、机制、流程等方面作出了细化要求,坚持“细”“准”“紧”“速”“实”“严”“全”“快”八条标准,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部门的公文办理规范化水平,提升公文办理工作质效。
“细”初审。
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草拟稿以国家法律法规、党的政策、行文机关的意图、《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相关要求为核稿依据,科室负责人对公文内容、政策依据、公开属性等内容进行审核;法制机构负责对文稿合法性进行审核;办公室负责对行文方式是否妥当、公文种类、公文格式、行文规则、公平竞争审查要件是否齐全等进行审核,从紧把好公文办理入口关。
“准”拟办。
采取请教兄弟单位、咨询办理、查询档案资料、对照惯例比较分析等方式综合分析,提出科学合理的拟办意见。坚持研究文件内容,细化工作事项;联系发文部门,摸清行文背景;对接省局相关部门,征求拟办意见;根据领导要求,确定牵头、配合科室。
“紧”把关。
牢固树立“人人都是最后一道关口”的意识,厘清把关责任,突出把关重点,科室负责人、法制机构、办公室分别审核把关。以本局名义制发的常规性、业务性工作的下行文、平行文,由分管副局长签发。以本局名义制发的上行文,由局长签发;涉及重大事项的下行文、平行文,由局长签发。
“速”流转。
坚持“事不过夜”,优化公文流转程序,加快流转速度,提升办理效能。办公室收文后当天处理报批特急件8小时以内接收,一般紧急件24小时内接收,由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呈相关分管领导阅批后,转相关科室办理。传真件等来文填写《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收文处理笺》,提出拟办意见后报分管领导阅批后交办。从协同办公处理的文件,领导批示后在当天24点前分发到科室承办。承办类公文经局领导审批后转承办科室全部成员;传阅类公文,需要全局干部职工知悉的,传全局干部职工;州委书记、州长批示件、楚雄信息、政务信息、一周要情传阅至副科以上干部;部门信息传阅至相关科室成员。
“实”督办。
办公室不定期随机抽查公文办理情况并进行通报。对时效性较强的公文,办公室应及时检查催办。超过办理期限未反馈办理结果的,承办科室应讲明原因。主要领导批示的公文,办公室应每日排查,将领导批示及时交办至相关领导及科室人员,并做好批示交办情况统计汇总,定期督查办理情况。坚持台账管理、分类督办、按时反馈,确保公文办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严”保密。
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始终强化“保密安全无小事”理念,完善保密工作机制,在征求意见中,要求承办科室对于来文为“不公开”的,承办科室通过协同平台征求意见;内网文件严格按照“密来密往”点对点征求意见,不得在企业微信中发征求意见提醒,确保公文办理全流程、全方位保密安全。
“全”归档。
公文发出后,要求承办科室及时将文件的原稿、发文审批单及正式文件收集齐全、整理归档。两个以上机关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机关归档,相关机关保存复制件。做好公文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确保组件齐全、内容完整,切实维护历史真实面貌。
“快”公开。
在拟制公文时,要明确公开属性;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对政策性文件送审稿、解读方案要明确提出处理意见;文件印发后,主动公开的文件由承办科室提交审批表经由分管领导审批后,办公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