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以降的西方哲学家多持欧洲中心主义立场,认为中国没有哲学,所言只是常识与伦理教训。中西文化传统不同,语言文字迥异,其因隔膜而有此傲慢与偏见虽不足怪,却需要加以正视和回应。在唐君毅看来,西方哲学家对中国哲学的轻视,或因中西哲学表现形式的不同所致:“中国哲学之义理,皆尚正大而多涵摄。尚正大则销精彩而语归平实;多涵摄,则泯分析而意多浑融”,而西方哲学则擅长分析,随处见精彩。(参见《唐君毅全集》第8卷,第174页)两者对比,“精彩易露,而平实难知,分析之功易见,而浑融之妙,难期人以共喻也”。(同上)中国哲学平实浑融,不追求理论的明晰,以致其“哲学性”不明显。那么,如何揭示中国哲学“平实中所藏之精彩”、分析其“浑融之语”使之明晰可见,诚大不易之事。唐君毅把克服这一难题作为其中国哲学史研究的重要目标。他在1940年即明确提出治中国哲学史应当重视“中国哲学之特质”:此后之中哲史,当进着眼于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之所异,借以标示先哲之所独造,而显示吾民族之特殊文化精神,以增吾民族之自信。”(《唐君毅全集》第2卷,第317页)
那么,如何说明中国古代确有哲学?唐君毅认为中国历史上虽然没有哲学之名,却有哲学之实,“中国所谓道术、玄学、理学、道学、义理之学即哲学”(《唐君毅全集》第23卷,自序,第1页)。他立足中国哲学,在世界哲学的视域下提出一种“多元统摄”的哲学观,进而由此消解所谓“中国哲学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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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中国哲学合法性”是学界通常的用语。李明辉指出,“合法性”(Legality)一词并不恰当,应当代之以“正当性”(Legitimacy)一词。因为这两个概念的涵义不同,不可混淆。(参见李明辉,第16页)]的质疑。他明确提出:
本书(笔者案:指《哲学概论》)对哲学定义之规定,以贯通知行之学为言,此乃直承中国先哲之说。而西哲之言哲学者之或重其与科学之关系,或重其与宗教之关系,或重其与历史及文学艺术之关系者,皆涵摄于下。(同上,第4页)
唐君毅的这一哲学定义有两个方面:一是合知行的,即秉承中国先哲对“学”的独特理解,哲学之“学”乃贯通知行之学,知识还要归诸实践,而不以爱智求真为限;一是涵摄性的,西方哲学史上就哲学与科学的关系、哲学与宗教的关系等规定哲学意义的种种说法,都可涵摄在其哲学定义之下。唐君毅的这一定义基于他对人类学问的理解和划分。在他看来,全部人类学问可以划分为两类六种:一类学问是以“知”为主的,包括历史、文学、科学三种;另一类学问是以“行”为主的,包括“道德的实践之学”“实用的生活技能及生活习惯之养成之学”“艺术及身体之游戏一类之学”(参见同上,第8-12页)。他进而在此基础上提出:“哲学是一种求关联贯通人之各种学问或销除其间可能有之冲突矛盾之一种学问”(《唐君毅全集》第23卷,第16页)。唐君毅直接着眼于人类学问的性质和普遍的哲学问题本身,摆脱了不同历史文化经验添加的层层外附,超越了奉西方哲学为唯一标准的狭隘哲学概念,发展为一种具有普遍包容性的“世界哲学”观念。这一定义界说可谓“多元统摄”的哲学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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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关于唐君毅“多元统摄”的哲学观的内容,可以参考彭国翔以《哲学概论》为中心所作的讨论。(参见彭国翔,第127-146页)]:所谓多元,是将东西方各哲学传统看作人类同一学问的不同的“分殊”,而不以某种“中心主义”为单一标准来评判他者;所谓统摄,即以“理一”统摄“分殊”,以一种广义的普遍哲学观统摄各大哲学传统。中国、西方与印度的同类学术思想,都可以被唐君毅的哲学概念所涵摄。这一具有世界文明意义的哲学观立足于人类学问本身,其广泛的包容性可以在观念上化解亨廷顿所谓“文明的冲突”,促进不同文明的交流互鉴。
基于其哲学观,唐君毅用中国哲学史上的名辞将涵盖中国、西方与印度的人类学术分成四部分:“名理论”“天道论”“人道论”“人文论”。其中,“名理论”指“哲学中之直接涉及言说界、知识界者”,可兼指西方哲学中逻辑、辩证法、知识论、印度哲学中的因明等;“天道论”是直接涉及整个存在界的,兼指西方哲学中形上学、存有论或本体论、宇宙论及印度哲学中法相论、法界论等;“人道论”直接涉及人的生活行为界,兼指西方哲学中伦理学、人生哲学、美学、价值哲学及印度学中梵行论、瑜伽行论等;“人文论”是直接涉及由人生在宇宙间所创造的文化与历史的,兼指西方哲学中的历史哲学、文化哲学以及文化哲学中的各种分支。(参见同上,第40-41页)熊十力曾将哲学分为“本体论”“宇宙论”“人生论”“知识论”四类。(参见熊十力,第3册,第224页)唐君毅的划分与其相近而严密过之。由其多元统摄的哲学观,既使中国哲学的地位得以安立,也令中西印哲学的通约性不再成问题。也就是说,一方面,功夫论(“为学之方”)等中国哲学的优长可以以哲学名之,正见中国哲学之美富;另一方面,强调中国哲学的独立性并不碍其与世界哲学的会通。
唐君毅明言其书“视中国哲学为一自行升进之一独立传统”,即将中国哲学看作与印度、“两希”文明不同,独立发展演变的哲学传统。中国哲学有独特的名辞概念、问题意识和义理系统,对普遍的哲学问题有独特的解答方式,因而自成一体,相对独立。在编订“导论篇”之前,唐君毅就自觉要通过该书诸文来彰明中国哲学独立自足,自有其义理和内在的问题,仅用中国哲学材料足以胜任一般哲学问题的讨论。所谓“今后欲讲授哲学概论或哲学问题者,即全舍弃西方印度哲学之材料,亦未为不可”(《唐君毅全集》第17卷,自序,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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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对于中国哲学的独立自足性,唐君毅有一个逐渐明晰的认识过程。他在给黄振华的书信中自述:“大约昔我在大陆时,仍只是以西方哲学为对照而对中国思想见得一些倘恍迷离的影像。此十余年乃见得中国思想之独立性,自有其名辞概念与一套问题,与义理思想发展之线索,须一一加以分别处理,再合而观之,然后中国哲学史之全体可逐渐明白。其重要意见即在《中国哲学原论》一书”(《唐君毅全集》第31卷,第299页)。]
唐君毅肯定中国哲学的独立性,明确了中国哲学史是“中国哲学”的历史、是中华民族文化精神的结晶。因此,中国哲学史的研究对象不应限于“中国之某种学问或某种学问之某部分之可以西洋所谓哲学名之者”(冯友兰,第18页)。中西哲学殊途,所言有相似而实非者,不可轻相比附,中国哲学传统“有立心之学,而不必同西方唯心之论;有契神明之道,而无西方唯神之论;有通内外主宾之道,而无西方之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之对峙”(《唐君毅全集》第19卷,自序,第8页)。研究中国哲学史不必出主入奴——以西方哲学为标准,着眼于中国历史上“人有我亦不无”的方面,借西方哲学抬高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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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唐君毅严厉斥之曰:“至若如近人之唯以西方之思想为标准,幸中国前哲所言者与之偶合,而论中国前哲之思想,则吾神明华胃,降为奴役之今世学风也。”(《唐君毅全集》第19卷,自序,第8页)];不能以其他哲学的义理“为预定之型模,而宰割昔贤之言,加以炮制,以为填充,使中国透辟哲学徒为他方哲学之附庸”(《唐君毅全集》第17卷,自序,第2页)。所以唐君毅说:“吾在论此中国哲学之传统时,即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奥古斯丁、多玛斯、康德、黑格耳之思想,亦不先放在眼中”(《唐君毅全集》第19卷,自序,第8页)。这并不是对西方哲学的拒斥或轻视,而是强调应当排除其干扰,自作主宰地讲中国哲学史,正是他中国哲学史主体性写作的自觉揭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