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新咨询业务涵盖国家、上海市及16个区各类科技项目申报服务【申报前专业规划+超高获批率】,如欲提高项目获批率,欢迎联系我们。
关于开展松江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示范楼宇和示范空间认定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文化创意产业载体的发展能级,根据《松江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示范楼宇和示范空间管理办法》(沪松经〔2024〕102号)文件精神,现启动松江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示范楼宇和示范空间认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申报单位应当是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
2.申报单位应为文创园区、示范楼宇和示范空间的实际运营和管理单位;
3.申报单位自申报之日起前三年内未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重大环保、安全事故,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不良信用记录。
1.松江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示范楼宇和示范空间认定申报表(申报平台生成后打印);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报单位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附注及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4.若申报单位是业主,应提供园区房地产权证(复印件);若申报单位是运营管理者,应提供与园区业主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和业主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5.载体运营报告(附件1);
6.入驻企业清单(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
7.申报单位在“信用中国”上查询的信用报告和《合规性说明》(附件3)
8.松江区产业专项扶持项目街镇初审意见表(由街镇(经开区)打印并盖章确认)。
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并编码,热胶装订并加盖骑缝章,逐级上报。
(一)申报单位用法人一证通登录“松江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监管平台(https://zwdt.sh.gov.cn/qykj/shell_oc_sj/developmentFunds),按指标解释(附件4)如实填报企业基本信息、申报项目信息及其他材料,并按要求将纸质申报材料报所在街镇(经开区)。平台技术咨询电话:37612585。
(二)所在街镇(经开区)对企业的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
(三)申报单位向区文创办递交具有推荐意见的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老师 37737137 徐老师 37737131
1、
近期申报汇总|2024年上海市及各区级正在申报项目(第25期-6月24日)
2、
项目公示|1188家!工信部公示财政继续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3、
项目公示|关于2023年新认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拟资助名单的公示
4、
项目公示|2023年上海市品牌引领标杆企业及2023年上海市品牌培育标杆企业名单
—
—
联系我们
——
199 4617 6046(同微信)
项 目 申 报 微 信:lykay74
项目讨论QQ群: 435298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