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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无国法!广东一老头3000元买入“智障妻”,生子后又以7000元转卖给精神病人!

新浪广东  · 公众号  · 广东  · 2017-05-31 18:00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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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假期刚结束,

粽子的香味还没飘远

小编却看到这样一条气愤的新闻


梅州一老头

购买一精神病女人做妻,

生育一子后却将其转卖!

还是转卖给另一精神病患者!


当女人是什么了?

精神病人就不是人吗?

好想问问他

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事件详情

据梅州日报30日报道,家住五华的老头吴某曾与一女子成婚,双方未生育子女,抱养了2个女儿,后经法院判决离婚。婚姻破裂的吴某心心念念的一直都是延续香火,老有所依。


图来自网络


于是,在2010年的一天,吴某以3000元的价格,从魏某、叶某(另案处理)等人手中购买到智障女孙某做老婆。


当时,孙某的父亲曾闻讯,前去吴某家想要带回孙某,但由于孙某从小缺乏父爱,父女关系恶劣,导致孙某惧怕父亲,不愿随他回去。


2011年10月吴某与孙某生下一个男孩,两人生活了3年后,吴某开始嫌弃疯疯癫癫的孙某。后偶然得知外村的谢某正在为自己的儿子何某(精神分裂症患者,另案处理)找儿媳妇,就通过媒人介绍后见面,何某对孙某甚是满意,狠心的吴某以7000元人民币,将“智障妻”孙某当做商品一样,转卖给何某为妻。


处罚

近日,五华法院审结了该起案件。五华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目无国法,违背妇女意志,与患有精神分裂症的无性自卫能力的妇女发生性关系,且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贩卖精神病妇女,究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强奸罪拐卖妇女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鉴于吴某犯罪时年纪较大酌情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000元。


网友说

截图来自@新浪广东


像网友说的,生子续香火的封建观念容易让某些人跌破了道德的底线,把女性当成生殖工具来对待,甚至不顾法律,把自己的妻子当成一件商品来交易,简直是可耻!


留言说出你的想法吧~


来源:梅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