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通知,决定设立河北雄安新区。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的历史性战略选择,是继深圳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之后又一具有全国意义的新区。
深圳特区与上海浦东新区,作为河北雄安新区的成功的“前辈”,始建于我国改革开放的不同阶段,都曾担负着时代赋予的重要使命。
深圳特区的开发始于中国改革开放之初。
当时的中国,总体上还是一个不开放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
面对开放的、市场化的世界经济,中国要想加快发展,迫切需要开辟改革开放的“窗口”。
邓小平分析了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国际局势,以中国经济发展远远落后于世界发达国家的严峻现实为前提,论证了对外开放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提出以创办经济特区为突破口,发挥其改革试验田和对外开放的窗口作用,通过试点和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到沿海港口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区以及沿江、沿边和内陆地区的省会城市,从而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的对外开放的战略格局。
同时,深圳的开发、开放,也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和短缺经济的背景下展开的。
当时除了几大经济特区外,全国各地仍是一片计划经济的汪洋。由于深圳毗邻香港,又有经济特区的优惠政策,其率先改革开放的示范效应和吸引力是无与伦比的。
推进体制改革、助推能与国际经济对话的国际大都市和经济圈的形成
浦东的开发、开放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
一方面一系列改革措施成效显著,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另一方面,“有计划商品经济”的有限改革目标,又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产生了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带来的生产、流通领域的秩序混乱,土地、房屋、资金、外汇、产权等要素领域仍是高度集中的计划主导,其供给仍然处于瓶颈状态,经济很容易出现过热和通胀等一系列新问题。
浦东新区的开发、开放,正是按照小平同志“大胆地试,大胆地闯”的思路继续深入,在我国由“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改革跨越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时刻,承担了率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试点和示范的重任,拉开了我国上世纪90年代更高层次、更大范围的改革开放序幕。
从国际背景看,经济全球化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大趋势。
迫切要求中国构建具有世界级经济、金融、贸易中心地位的大都市,代表国家与世界经济对话。当时,我国除了还在英国治理下的香港外,最具这种潜力的城市首推上海。因此,浦东开发一开始就以建设能与国际经济对话的中心城市为战略目标。
地理、地缘优势关系到一个开发区发展空间、发展环境、发展依托以及发展前景等方面的情况,是对经济特区进行比较研究时必须首先考虑的问题。
深圳最大的地理、地缘优势是
毗邻香港
,地处正在发育中的港深穗都会带上,是重要的支点和通道,加上邻近港、澳、台,可以方便地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金和两种制度,1997年香港回归以后,深圳是两种制度的结合部和缓冲区。
此外,深圳是以规划中的
珠三角经济区
为依托,是我国华南地区的重要门户。
浦东新区是位于黄浦江以东、长江口西南、紧靠上海市区的一块三角形地区,濒临东海,面对太平洋,扼长江而贯通大陆中部,处于中国“黄金海岸”与“黄金水道”的交汇处,与上海市中心外滩隔江相望。
从依托和支撑区域看,浦东有
上海市
作为依托,从更大的范围看,浦东有整个
长江三角洲
及长江流域作为依托,在我国沿海地带
位置居中
,南北联系方便,这些对浦东的经济腾飞均是有利条件。
雄安新区规划范围涉及河北省雄县、容城、安新3县及周边部分区域,
地处北京、天津、保定腹地
,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捷通畅、生态环境优良、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现有开发程度较低,发展空间充裕,具备高起点高标准开发建设的基本条件。
作为区域经济增长极,实现自身快速增长仅是前提,最重要的是带动整个区域的快速发展。衡量该功能主要看其为所依托的中心城市乃至整个区域的快速发展做出的贡献。
珠三角的工业现代化程度和城市化程度均雄踞全国前列,区域一体化正从“小珠三角”,向“大珠三角”乃至“泛珠三角”扩展。
浦东新区是上海建设国际经济、贸易、金融、航运中心的核心功能区,极大地提升了上海在长三角乃至全国的经济龙头地位,并在长三角乃至整个长江流域的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经济枢纽、服务功能、金融中心、科技高地和要素配置中心等五大效应。
在浦东-上海龙头的带头作用下,长江三角洲成为全国经济、科技和文化最发达的地区。全国经济实力最强的35个城市,有10个位于长三角;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50%集中在该地区。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必将带动整个长江流域10个省(区、市)即长江经济带的开发、开放。
深圳特区、浦东新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现行试验示范区,其改革的方向、着力点,与整个中国改革的进程吻合。在探索特色发展模式的同时,也为全国积累了宝贵经验。
深圳特区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区域,体制灵活,直接面向国际市场,一直居于中国改革开放的最前列,创造了许多“第一”和“现代奇迹”。
2006年7月开始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创新促进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再次以其首创性和在多项条款方面的突破意义引起国内外高度关注。
目前,深圳特区面对新形势和新挑战,又将改革的重点放在了改革机构和工作机制上,在机构建设、制度建设、法律建设等方面进行着一系列大胆的改革创新和体制探索。
2005年6月21日,国务院批准上海浦东新区为国家级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点,使浦东再次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当前,浦东已经进入到“制度逐步定型”阶段,以“五个基本形成”为基本目标,为推动全国改革起到示范作用。
从深圳特区和浦东新区的发展,可以看出国家级新区承担着怎样的角色:
国家级新区不仅具有一般城市新区完整的城市功能,还关注特色经济与发展领域,成为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前沿阵地。
如自贸区是应对全球经济格局及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重要窗口,我国首个自贸区就落户于我国首个国家级新区浦东新区国家级新区通过发展高端、战略性功能,来发挥区域辐射带动作用,通过创新、示范、来发挥区域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