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车贷”、“套路贷”作幌子实施诈骗及非法讨债,通过与借款人签订有“霸王条款”的借款合同,以借款人未按时还款等理由为借口,非法限制借款人人身自由或强制扣留借款人车辆,要求借款人支付巨额违约金。
小编在四川法制报了解到,近日,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通报了王某等涉恶团伙非法拘禁、抢劫、诈骗一案。
今年3月1日,受害人魏某某报案称:自己在2017年11月,帮朋友李某在绵阳“趣贷网”公司负责人处担保借款了1.5万元。
后因李某未按期还款,王某于2018年2月23日指使嫌疑人赵某某等人非法限制他的人身自由,并采取殴打以及语言威胁等方式逼他写下了欠条。
据办案民警介绍,李某在绵阳“趣贷网”公司借款1.5万元,实际到手只有1.2万元。但借款后不久再也联系不上了。贷款公司就找到作为担保人的魏某某,要求他连同李某朋友的欠款一同偿还,共计3万余元。
今年2月23日下午,
“趣贷网”公司负责人指使公司人员赵某某等人以邀约喝茶商谈为由将魏某某骗到茶楼,限制其人身自由。
还将他带到了一处偏僻地带,实施殴打以及言语威胁,并逼其写下欠条。直到26日晚,魏某某才脱身。
民警发现,“趣贷网”公司并无贷款相关证照和资质,但长期在绵阳从事贷款业务,并存在疑似
“套路贷”
的运作行为。
该公司在与借贷人签订合同时约定霸王条款,存在暴力催收非法拘禁等行为。随后“趣贷网”被列入扫黑除恶专案进行侦办。
警方还发现“趣贷网”还涉及多起车辆抵押贷款案件。
今年1月,吴先生因资金困难向“趣贷网”抵押轿车,借款2.2万元,并与“趣贷网”签订了借贷合同。但吴先生到手却只有1.7万元。
“缩水的5千元包括10%左右的利息,GPS的安装费、各种手续费、人工费、外访费等杂费。”办案民警周恒说。
吴先生在签订合同时,合同中约定不能将车二次抵押给他人贷款。但签订时,吴先生并没有注意到该条款,对方也没有向其说明。在合同签订完以后,对方还把合同拿走了。
质押借款协议和车钥匙
没过多久,吴先生将车又进行了二次抵押,他向另外一家公司进行了贷款。这就违背了合同中“不能将车二次抵押给他人贷款”的约定。
这家公司很快就向“趣贷网”公司进行了通报。“趣贷网”公司便以吴先生违约为由,通过车辆安装的GPS找到了他的车,并当面强行拖走。
如果要想拿回车,就必须支付高额的违约金。最终,吴先生拿出了5万元才将车取回。
专案组很快掌握了以犯罪嫌疑人王某为首的涉恶犯罪团伙,以“趣贷网”公司为幌子,长期在绵阳城区非法从事“套路贷”并进行诈骗、非法讨贷的犯罪事实。随后将8名犯罪嫌疑人悉数抓获。
经查明,2017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经营“趣贷网”车辆抵押贷款公司,招募嫌疑人李某某、邓某某及邓某某等人为公司员。
该公司涉嫌以“车贷”、“套路贷”作幌子实施诈骗及非法讨债,通过与借款人签订有“霸王条款”的借款合同,以借款人未按时还款等理由为借口,非法限制借款人人身自由或强制扣留借款人车辆,要求借款人支付巨额违约金。
警方已先后核查7起该犯罪团伙涉及“套路贷”的案件,涉案车辆共计7辆,涉案金额30余万元。
警方查获涉案车辆
目前,相关案件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续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