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民用“三表”专项整治会议,旨在加强民生计量监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会议明确了整治时间、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并涉及多种整治重点包括制造企业、水电气供应企业、计量检定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要求各方确保计量准确性、收费规范性,并强调了对违规行为的整治。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会议背景
为加强民生计量监管,推进市场监管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民用“三表”专项整治会议。
关键观点2: 会议要点
会议专题部署了全市民用“三表”计量准确性和收费规范性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涉及整治时间、整治重点及各方责任主体的行为规范。
关键观点3: 整治重点
整治重点包括依法整治生产企业制造未经型式批准或型式不一致的民用“三表”,居民水电气供应企业的使用不规范行为,收费公示不规范、计价规则不透明等价格违法行为,以及计量检定机构和人员的违规行为。
关键观点4: 各方责任
民用“三表”生产企业、水电气供应企业、计量检定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都有明确的责任要求,包括确保计量准确性、遵守检定规程、合理收费等。
正文
为纵深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民生计量监管,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今天上午,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民用“三表”专项整治专题部署会暨行政指导会。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汪建标参加会议并讲话,各区县局分管领导、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以及全市民用“三表”计量检定机构、水电气供应企业相关负责人等参会。
会议专题部署了全市民用“三表”计量准确性和收费规范性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水电气供应企业代表和计量检定机构代表分别签订了诚信经营承诺书、检定工作承诺书,并作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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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整治生产企业制造未经型式批准或型式不一致的民用“三表”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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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法整治居民水电气供应企业使用未取得出厂产品合格证书、未经型式批准、未经检定、到期未轮换或经检定不合格的民用“三表”,以及对发现计量失准的在用民用“三表”不及时更换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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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法整治居民水电气供应企业收费公示不规范、计价规则不透明、不执行政府定价、不落实优惠政策等价格违法行为,以及抄表管理混乱、违规估抄错抄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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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依法整治居民水电气供应企业未制定计量管理制度、未将民用“三表”登记造册、未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做好强制检定工作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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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依法整治计量检定机构和计量检定人员违反计量检定要求进行检定,违规收取费用,伪造或出具错误检定数据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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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依法整治有关工作人员漠视群众投诉举报、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
要在取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后,严格按照批准的型式生产计量器具,持续保持与所制造的计量器具相适应的设施、人员和检定仪器设备等生产条件,建立计量器具生产台账及出厂检定记录等,确保民用“三表”产品计量性能准确可靠。
建立民用“三表”计量管理制度,对在用民用“三表”登记造册,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要求并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首次强制检定合格的民用“三表”,不使用未取得出厂产品合格证、未经型式批准、未经强制检定或经检定不合格的民用“三表”,不人为篡改计量数据或利用技术手段损害用户利益,及时对到期、失准的民用“三表”按时进行轮(更)换等。
严格按照水电气暖收费目录清单内项目提供服务并收费,对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项目必须执行核定标准,市场调节价项目应合理定价,严禁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不得继续收取明令取消的费用。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以显著方式明码标价,确保价格标示清晰对应服务内容。建立规范的抄表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抄表,不违规估抄错抄多收费等。
要在经过市场监管部门授权后、在授权的范围内开展强制检定,计量检定人员要在取得相应资格后从事计量检定,检定时要使用经过考核合格并符合考核要求的计量标准、严格按照计量检定规程要求进行检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