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七年多,备受瞩目的北京二环以内“黄金地块”处置纠纷,经过一审、二审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终于落锤宣判。
再审过程中,庄胜公司聘请中国政法大学王涌教授和北京大学刘凯湘教授担任代理人,庭审持续八个小时之久,双方辩论激烈。最高人民法院最终撤销了最高院此前作出的二审民事判决,维持了北京市高院一审的判决,同时确认庄胜在项目公司信达置业的股权比例由约定的20%增加至35%。
据微信公众号地产风云界报道,周建和对于判决结果不服,他说:“20%也好,35%也好,对我来说都是一张白纸,这也不是我的诉讼请求。”在周建和看来,背负巨额债务的信达置业,其股权并不值多少钱。
目前庄胜方面在准备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依据该地块295951平米体量和目前附近12.5万元/平米的房价计算,项目价值接近400亿元。
上世纪90年代初,香港庄胜投资有限公司参与北京市宣武门旧城改造项目,北京庄胜及其关联公司从中国银行湖南分行借得8806.10万美元,用于庄胜广场的开发建设。2001年年底,庄胜广场二期项目开始拆迁建设,不过后来陷入资金困境,欠下银行大量贷款和利息。2004年,中国银行将北京庄胜的13.26亿元不良资产包剥离给信达投资。
2009年,债务缠身的庄胜地产与中国信达、信达北京分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书》,信达投资拟受让北京庄胜位于宣武门附近的A-G七个地块(国安府所在地块)的开发项目并进行投资建设,北京庄胜完成相关手续后将其过户或更名至信达投资指定的项目公司名下。信达北分作为北京庄胜的债权人对北京庄胜的债务进行重组,北京信达置业作为项目开发公司。
重组方案中,信达投资出资4亿元设立信达置业,信达北分豁免北京庄胜近9亿的债务,之后北京庄胜将A-G地块作价约27.3亿元抵偿给信达置业,由信达置业代北京庄胜向信达北分偿还豁免债务之外的全部债务近12.8亿元。同意北京庄胜以人民币1亿元入股信达置业,获得20%股权。
由于信达并没有丰富的房地产开发经验,这个命运多舛的黄金地块急需有操盘经验的企业接手,随后信达将将信达置业两度挂牌,最终,中信国安以13.6亿元摘牌取得了信达置业的全部股权,而且同意继续履行信达之前与北京庄胜签订的协议,包括认可北京庄胜拥有20%的股权。
但庄胜并不认可此次股权转让,2013年,北京庄胜将信达投资、信达北分、信达置业告上法庭,要求解除与之签订的相关协议,返还A-G地块的权益,并支付违约金10亿元。
2015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北京庄胜的诉讼请求。
之后,庄胜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认为,信达投资出售股权予中信国安为恶意违约行为,北京庄胜有权解除相关协议。A-G地块的权益将以当初的协议价价格归还给北京庄胜,信达还需向庄胜支付10亿元违约金。
中信不服,申请最高院再审。
据地产风云界报道,根据当初的二审判决,双方协议解除,庄胜还钱拿地,信达还地拿钱。2017年3月最高院判决生效,4月申请强制执行,8月北京市三中院发出禁售令;2019年3月最高院再次督办,北京市三中院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涉案地块,查封期限直到2022年3月12日。
“中信国安并不按法院要求执行,一直在施工,目前未开发的部分还有37%,我只要这部分。”周建和表示。
信达置业股权的35%和涉案地块的37%,究竟差别在哪里?
周建和说:“中信国安完整的说法是:整个项目全部盈利约30亿元,35%股权可以换成10亿元,10亿元又可以折合成1万平米房子,庄胜可以拿10亿元或者1万平方米房子退出。但如果按照与信达投的合同约定,庄胜公司拥有信达置业20%权益来推算,庄胜二期地块整个地上可销售建筑面积30万平米,庄胜可以占地面可销售面积约6万平方米。按照2.5万元/平米的成本计算,庄胜需承担15亿元成本,再按照现在销售限价12.5万元/平米计算(该项目二手房市场价16-18万),价值75亿元,有60亿的资产溢价。”
60亿对标10亿,周建和认为,自己提出37%的地块权益已是极大让步。
据《中国经营报》“等深线”报道,中信国安以国安府所在的A-G地块做抵押并担保,获得了三家公司160亿元的信托贷款融资。其中,上海爱建信托60亿元,平安信托70亿元,太平资产管理公司30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信达置业股权冻结信息多达10条,执行法院为北京高院、辽宁高院、郑州中院、北京三中院、北京二中院等,冻结期限最晚至2023年6月1日。
2020年8月20日,在最高院审理该案件过程中,信达投资方面代理人在庭审中表示,本案的交易实质上是转让抵债交易。在这个交易发生前,庄胜公司面对三重困境。
一是面临三四十亿元巨额债务逾期。
二是诉讼缠身,包括庄胜一期所有房产、庄胜二期所有地块(含案涉地块)被抵押或司法查封。
三是案涉项目烂尾风险,案涉土地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受让资格面临被收回的风险。
在此背景下,庄胜公司为摆脱债务危机,信达北分为实现不良债权清收,信达投资为盘活不良资产,2009年10月,三方共同达成了以项目转让实现债务重组的以物抵债协议。
信达投资方面表示,这个协议核心就是庄胜公司将案涉地块转让给项目公司,信达投资支付32.58亿元现金,其中1亿元以增资项目公司取得20%股权。上述交易结构是清楚明晰的。
合同签订后,信达投资履行了22余亿元的债务清偿,为庄胜清偿了巨额债务,并按约定为庄胜支付了1亿元的20%的股权增资款,仅仅因为庄胜前期的外资身份及后期的恶意拒绝登记,导致外部股东登记手续未能完成。
在信达接收项目后,积极推动项目介绍,支付了4亿余元的土地出让金,取得危改立项。但因拆迁问题受阻,项目再次陷入困境。信达与庄胜各自寻找新的受让方以避免项目二次烂尾。最终,通过面向全社会的公开挂牌转让,由中信国安摘牌。中信国安接手项目后,充分发挥房地产优势,投入百亿资金,完成拆迁,取得土地使用权,项目得以顺利推进,使得项目公司的股权价值大幅提升,庄胜的20%股权,获得巨额增值。
信达北分代理人认为,当时庄胜公司对外负债40余亿元,项目已经停工,成为北京市著名的烂尾工程,信达公司从化解区域金融风险,协助政府解决难题的角度,与庄胜公司达成了以物抵债的债务重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