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末,各地已发布10月份代理购电价格表,我们一起来看看有哪些较大的变化。
(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
其中,执行用户范围没有变化,依然是除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的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不适宜错峰用电的主体可自行选择是否执行分时电价。
该类型主体在《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吉发改价格〔2021〕878号)中明确规定:
不适宜错峰用户
可见商场、酒店、写字楼类的一般工商业用电并不在分时电价政策豁免的范围内。
分时时段及浮动系数均有所变化,午间12:30~13:30由平段更换为谷段。
2月份不再执行尖峰电价,而且执行尖峰电价的7-8月和11-1月中,尖峰时段由16~18点扩充至16~19点。
电价浮动系数方面由±50%提升至±55%,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的上浮系数由20%提升至25%。
电价组成部分中,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和上网线损费折价参与分时电价的浮动计算,这一点没有变化。
吉林省电网的代理购电价格中的平均购电价格在24年之前一直为0.44772元/度,即燃煤标杆电价0.3731元/度的1.2倍。
24年煤电容量电价执行以后,该价格降低为0.42142元/度,且每月保持不变。
同时吉林有全网最高的上网环节综合线损率,为7.03%,所以每个月公布的上网线损费折价均较高,8~10三个月平均0.025元/度。
且吉林同电压等级输配电价在非直辖市省级单位中也处于较高水平,10kV两部制输配电价接近0.15元/度。
综合这三部分参与分时浮动计算的电价组成部分,平段浮动基数约为0.6元/度,叠加±55%的浮动系数,峰谷价差约为0.66元/度。
考虑到全年有近一半的3小时晚尖峰月份和中午的1小时谷电,放眼整个东北电网,只考虑电价因素的话,工商业储能首选之地就是吉林。
9月末,黑龙江省也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计划将于明年1月份开始执行。
该文件暂拟取消尖峰电价,且将每日的费率时段拆分更为稀碎,而且只保留上网电价部分参与分时电价浮动计算。
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后,我们再另行撰文分析。
若该政策明年顺利执行,则包含
辽宁、吉林、黑龙江和蒙东四地的东北电网将成为全部省份包含午间谷电的区域电网。
至于是否是第一个达成这个条件的区域电网,
取决于陕西省之前发布的分时电价拯救意见稿是否能够在年内落地。
西北电网区域内,
新疆、甘肃、青海和宁夏
均有白天长时段谷电,陕西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也有4小时的白天谷段设定。
国庆假期的10月1日~10月7日,
部分省份将执行重大节假日深谷电价。
在上一期9月份代理购电价格解析文章中,黄师傅分析并预测
工商业用户的最大峰谷价差将在明年元旦诞生于上海市的不满1kV供电的单一制用户
。
而此番国庆深谷电价,我们不妨再来进行一场关于全年“最低电价”的比拼。
备选省份有执行重大节假日深谷电价的
上海、江苏、浙江、江西
以及
全年都有深谷电价的
山东省
,五个省份的深谷浮动系数分别为
0.2,0.3348,0.2,0.4和0.1
。
江苏两部制和单一制用户分时电价浮动系数不同,
因为要比对最低电价,故选取谷段下浮更多的两部制用户(-58.15%),深谷在谷段基础上继续下浮20%,故:
(1-58.15)*(1-0.2)=33.48%。
各地参与分时电价浮动部分不同,如图所示,考虑到同省份电价最低的用户应该是供电电压等级最高的两部制用户。
所以罗列各备选省份该类型用户的综合代理购电价格分别为:
此项比拼胜出省份为
浙江省
。
但浙江省的市场化交易用户电费单中,交易电费一栏所体现的分时电价并非是到户的分时电价,而是
真正的到户电价减掉输配、线损、系统运行和基金后的价格
。
所以在有深谷电价发生的月份(春节、五一和十一假期所在月份),浙江市场化用户电费账单上会出现交易部分深谷电价为负的现象。
这并非是市场意义上的“负电价”,只是浙江省特有的用户侧电费账单显示规则所致。
2024年起发布的代理购电价格表中,除了发布当月电网预测的代理购电规模,还会发布上上月的实际电网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的用电量。
电网公司因为具有全部用户的历史用电量和用电性质,所以也会有相对专业的预测方法。
我理解电网公司每个月出具这个具体的代理购电电量是基于全社会整体用电量的预测再刨出去市场化用户的合同电量。
而并非是对于每个电网代理购电用户的预测电量之和,那样无异于对单个用户做预测,这种方法并不现实,况且这些用户也并不聚集在某个供电范围内,而是散落在全省的电网中。
那么预测电量的偏差就不仅来自于电网对于整体社会用电量的预测,还在于市场化用户在当月的远期合约电量。
而这些代理购电量的偏差在不同的电力市场下,也会产生不同的偏差费用。
在现货市场开启后,预测电量和实际电量之间的差额往往决定一个批发用户在电力市场上是否可以获利。
而电网公司作为一个另类的“批发用户”,在义务代理一些工商业用户的市场化购电同时并不会对偏差电量所引起的不平衡资金进行处理。
因此部分省份在公布的系统运行费中有一项与代理购电有关的损益项。
如果当地电网尚未开启现货市场,那么代理购电的电量偏差将会按照市场规进行考核,而电网这个特殊的“售电公司”因为履行的是义务且并未匹配相应的权利,故该部分考核费用将会向用户传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