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城市还在减少土地供应、多方位支持去库存的时候,另一边的楼市,又上演了一波限购加码的连环剧。从环北京区域城市涿州&涞水,到作为上海1小时经济圈城市的嘉善,然后青岛、南京……
啊,又有10多个城市调控升级了,限购范围进一步扩大。
当前,天津市场两个价格“倒挂”现象——
地价贵过房价、二手房贵过新房
,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并似有愈演愈烈之势。上半年新房的“被限价”非长久之计,种种负面效应已经显现,眼看各地纷纷调控升级,
这股调控大风吹到天津,似乎是早晚的事儿。
天津会加入调控行列,继续加码新政吗?
届时又将出台哪方面的严厉政策?进一步区域差别化?提高贷款利率?还是拿本地人开刀?
这些政策能抑制楼市过热,促进房地产平稳发展吗?
下半年如果放开限价但政策从严,你还会入市吗?(还有资格入市吗……)
以上问题,欢迎在文末留言讨论。
最后,让我们来看一看其他各城市/区域都嘛情况了,采取了哪类调控措施,感受下“山雨欲来风满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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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区范围(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包括高新区)内,能够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六区四市)
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
个人所得税
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
非本市户籍
居民家庭(家庭成员均不拥有本市户籍),
限购1套
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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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和二次
申请住房
公积金贷款
购买新建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
30%
;购买
二手住房
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
40%
。经利率自律机制研究通过,在市区范围内购买
首套
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
30%
,购买
二套
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
40%
。
暂停发放
居民家庭购买第
三套及以上
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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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范围进一步扩大
,湾里区、新建区、南昌县全部纳入限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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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向在市区已拥有
1套及以上
住宅的,或无住宅但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的
非本市户籍居民
(非本市户籍居民
不得通过补缴
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出售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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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
不得在市区购买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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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已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的缴存职工,
停止发放
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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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区户籍
居民家庭已有本区2套及以上普通住房的
不允许购买第三套
普通住房(含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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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区户籍
成年
单身人士(含离异)
,无本区普通住房的
限购1套
普通住房(含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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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区户籍
居民家庭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区累计缴纳一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限购1套
普通住房(含二手房),
不得通过补缴
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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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区户籍
居民家庭购买
首套
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30%
,购买第
二套
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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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区户籍
居民家庭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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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本区户籍居民家庭和非本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
首套非普通住房首付
款比例均不低于
40%
;购买第二套及第二套以上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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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限购实施范围
,自2017年3月3日起,富阳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纳入限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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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
非本地户籍
居民家庭购房须提供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年限要求,由原有“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起
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不得通过补缴
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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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对已拥有
2套及以上
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
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