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各省局对企业开展289目录内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摸底调研。根据企业的报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调研结果进行了统计汇总(截至2017年5月23日)并予以发布。
一、开展情况
在289目录(须在2018年底前完成评价的品种)中:
(1)已有274个品种开展了一致性评价,占比94.8%。
(2)有12个品种企业暂时选择不放弃,但尚未开展评价,占比4.2%。具体品种有甲硝唑胶囊、硫酸亚铁缓释片、盐酸布桂嗪片、苯唑西林钠片、硫酸吗啡缓释片、对乙酰氨基酚颗粒、环孢素胶囊、乳糖酸克拉霉素片、双氯芬酸钠缓释片(Ⅴ)、盐酸氯雷他定胶囊、盐酸氯雷他定片、左氧氟沙星片。
(3)有3个品种企业暂时全部选择放弃,占比1%。具体品种有醋酸甲羟孕酮胶囊、双氯芬酸钠缓释胶囊(Ⅲ)、盐酸克林霉素片。
二、26个可争取“前3家”名额的品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有关鼓励政策: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在药品集中采购等方面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目前下列26个品种持有文号企业数大于3家但开展一致性评价尚不足3家,已经对这些品种开展评价的企业如能顺利完成评价,则在招标采购中必然占据先机。同时,拥有这些品种的其他企业还有机会争取“前3家”剩余的名额,如能及时评价则可最终实现逆袭。
值得关注的是,甲硝唑胶囊不放弃评价的企业数大于3家,但均未开展一致性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