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月12日),福建能监办发布了修订版的福建省电力市场交易规则。早在2017年12月27日,福建就发布了规则修改的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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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集中在交易方式、交易价格的结算和考核方面,由于售电侧改革放开,福建准许售电公司进入市场代理电力用户,部分水电风电核电也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消纳,交易规则就需要将其纳入其中,并进行相应的调整与修改。
晶见注意到,
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可以参照电网企业的职责做好配网内的用电费结算
了,这也意味着,这类售电公司在承担结算责任和确保结算安全的同时,也将拥有结算权,这将为售电公司带来现金流和资金池。
这次交易规则最大的修改还是引入输配电价调整系数,市场交易的价格方式是输配电价模式,也就是
交易价格+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福建这次考虑到输配电价模式可能出现市场电价与目录电价倒挂情况的发生,对发电企业的交易价格进行折算,所以电厂的实际售电价格是:
电厂实际售电价格=交易价格-(燃煤标杆电价-参与交易机组政府核定上网电价)
不过,
还没确定输配电价的地区暂时还是使用价差传导的方式进行
。
交易规则经历近三个月的时间才修订完成,尤其在这其中还牵扯到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着实需要耗费相当的精力,不过这也是为了让市场稳定运行提供规则基础。
福建物价部门核定输配电价调整系数相关通知
2018年福建电力市场交易规模600亿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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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电公司也能够参与市场,相关的规则也已为售电公司制定好,整体环境还是不错的,在真枪实战的操作中也需要好好熟读规则哦,相关部门也将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包括市场力滥用等等……原文件就附在下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