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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清友  · 微博  ·  · 2021-04-27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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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7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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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援罗永浩:被逼签“对赌协议”不合情不合理

管清友

最近“罗永浩被逼签流氓协议”的话题登上热搜,他发长文痛斥锤子科技的一个“不良投资者”。与以往的热度不同,罗永浩这一次引发的争议更值得好好的思考创业这件事。
总归来说,罗永浩和那位投资人的事情,并不难厘清,一些结论是很明显的。这或大部分网友都站在罗永浩这一边,同时那位投资人及其机构至今也不站出来“认领”当事人的原因。创投的圈子并不大,投资机构如此对待创业者,也很是令人大跌眼镜。
创业界流传着一个笑话:你在市场上看到的10家创业公司,有11家会失败。因为其中还会有接着失败的连续创业者。环顾中国现在的互联网大佬,有几个是一次性就创业成功的?而我们最终看见的成功案例只是被放大,那些更大部分的失败者都不为人知罢了,这就是幸存者偏差。
投资机构自己心里面也清楚,投出去100家,有几家成功的就能抹平那些失败的投资。所以风险投资,盈和亏都是常事,而不是完全将风险转嫁给创始人。如果是这样,这门生意基本上就是稳赚不赔,甚至比放贷更可怕一件事,公司上市了可以赚很多倍,公司经营不下去了还能拿回本金和利息。
我们常说,资本是逐利的,但天底下确实很少见这样的“好事”?而锤子科技的这个投资人也是锤子科技本身也是股东之一,和罗永浩都应该为公司的“生死”和盈亏负责。资本本身是偏中性的,背后终归逃不过人心。
一般来说,第一轮投资前,有的投资机构会跟创始人签署回购协议,有的不会。这样看双方的力量对比。投资方团队也许会觉得很冤,因为这是他们的规定程序、规定动作,但这种所谓的套路实在是该改一改了。对赌协议叫什么股权投资?不就是变现债权吗?
在新一轮资金进来时,以签署回购协议作为条件,才签字让新资金进来,这是鲜有的。显然这是逼迫创始人签下“城下之盟”。事件最关键的点在于,作为股东的投资人只求自保,这在道义上显然非常打击创业者或创始人,也对公司之后的发展极为不利。从这个角度上说,“资本是无情的”,还掐住了一个公司的生死穴位。
而创始人显然陷入了两难境地,要么公司很快完蛋,要么自己以后可能会偿还这些钱。罗永浩显然会选择先保住公司,这也是几年后老罗有些悲壮英雄主义色彩,在全网监督下还债的由来。在罗永浩那一轮融资期间,我曾和其他几位朋友一起和他吃过饭,也听他讲过他的设想以及对于资本的无奈。
到底是否存在“逼迫”行为?从法律角度上讲投资人并没有采用非法手段或者人身胁迫,它是合法的,也是被法院认可和判定的。但从道德上,确实是“乘人之危”,不合理也不合情。这是明显的一个结论。
近年来,国家也在鼓励年轻人创业,曾几何时创业风潮涌起,北京中关村大街还升级为了“创新创业街”。但是,缺乏经验的初创者会踩坑,比如罗永浩和投资人这起事件中的签署回购协议和无限连带责任。
坦白的讲,我们中的很多人并没有偿还上亿资金的魄力和实际的能力,甚至也没有负债这么多的机会,一些创业失败并且踩坑的年轻人,很可能再也爬不起来。资本愿意投你,如果成功了,它就是“乐善好施”的。但别忘了它背后始终有着逐利的本性在,我们一般称之为“在商言商”。而当失败时,相互之间扯皮和暴露出其爪牙的情况不在少数。罗永浩和投资人的事件,的确对将步入创业的后来者是一种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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