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思勉说过:
“研究历史,有一件最紧要的事情,便是根据着现代的事情,去推想古代事实的真相(根据着历史上较为明白,近情的事情,去推想糊涂、荒诞的事情的真相)。这么一来,自然见得社会上古今的现象,其中都有一个共通之点。得了这种原则公例,就好拿来应用,拿来应付现在的事情了。
所谓“臧往以知来”。历史的用处,就在这里。傥使承认了历史上有一种异乎寻常的人物,譬如后世只有操、莽,在古代,却有禅让的尧、舜;现在满眼是骄横的军阀,从前偏有公忠体国的韩、岳、张、刘。那就人的性质,无从捉摸;历史上的事实,再无公例可求;历史可以不必研究了。”(《和议的成就和军阀的剪除》)
吕师所言的“原则公例”,即是一种常识。这种常识,或基于对人性的体察,或基于对现实的认知。这种常识,既可以应用于“南宋复国之初各‘家军’该如何定性”这样的大问题,也可以用于一些细节问题的考据。
举几个例子:
(1)、《“政府的房子比学校好,县长就地正法”是伪历史》(因链接限制,阅读标蓝字段文章还请关注微信公号“短史记”)
1、军阀因其所处地位的不确定性(非但子嗣不能继承其地位,即便其本人亦未必能长期维持割据),重视眼前利益往往甚于长远利益。
2、刘文辉这种小军阀,地位的不确定性尤其严重(比之晋之阎、桂之李白),且刘的政治品格素来不佳(如阻碍中印公路通过西康)。
3、教育是一种收益期限特别长、且收益多少难以预期的投资,很难成为军阀施政的重点。
这三点常识,足以让人对“政府的房子比学校好,县长就地正法”之说起疑。
例(2)、《三一八惨案中,“段祺瑞向遇难学生下跪忏悔终身吃素”是伪历史》
按常理,段祺瑞身为国家元首,如果当时有“向遇难学生下跪忏悔”的举动,必然是媒体报道的重点。
没有这样的报道,足以使人对“段祺瑞向遇难学生下跪忏悔终身吃素”这样的说法起疑。
例(3)、《守柏林墙的士兵被判决“枪口应抬高一厘米”?这是碗有毒的假鸡汤》
1、“当法律和良知冲突之时,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而不是法律”——这种突破法律框架,欲在法律之外寻求正义的观点,若出自媒体和文人之口,尚可理解。
2、若出自法律人之口,尤其是90 年代东西德寻求历史和解的背景下的法律人之口,即是在挑战现代法治理念,必不会在法学界形成共识,必有争议。
如此,亦足以对“枪口应抬高一厘米”这碗鸡汤起疑。
(4)《“梁思成拯救京都、奈良”,一个疑点重重的神话》
对此事产生怀疑的三点原因:
1、高估梁思成对美军决策层的影响力。(没有材料显示梁的影响力能及于美军决策层)
2、低估美国政府在文物保护方面的认知和努力。(事实上,中国在1944年向盟军提供沦陷区文物地图,非属主动,而是美国政府提出来的要求。
3、此说的核心“证人”罗哲文,风评不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