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底,有150多年历史的《韦氏词典》把2019年度词汇给了这个词——they。去年的这个词是Justice(正义),前年是
feminism
(女权主义)。你可以看到,与往年相比,像they这样的虚词成为热门词是非常罕见的。
评选年度词汇的重要指标来自搜索量,而这又和时事热点密切相关。据称,2019年在韦氏词典上搜索「they」的次数相比2018年飙升了313%。那么,这样一个连中国小学生都知道的功能虚词,使用频率本就很高了,究竟是发生了什么,让搜索量突然飙升?
在汉语里,常常有这样的问题,当不知道某个人的性别时,我们常用「他」来指代。而在年轻人群体里,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用「TA」。尤其当不想暴露所指人性别时,这种用法极其常见。
英语面临同样的问题。90年代时,有些写作指导书鼓励用「he」指代性别不明的人。随着时间推移,许多前卫人士认为这有「性别歧视」的嫌疑,于是倾向用「he or she」。更有甚者,某些丧心病狂的人甚至建议在一篇文章的每句话里交替使用「he」和「she」。
所以为了避免麻烦,有人就干脆用they来指代性别不明确的某个人,这样大家皆大欢喜。譬如「An employee with a grievance can file a complaint if they needto.」(任何一个不满的雇员都可以投诉,如果TA需要的话)。
由于「任何一个雇员」可男可女,那索性就直接用they指代。但要注意,虽然指的是某一个雇员,但这里的they依然被当成复数使用,为了保证主谓一致,谓语动词用的是need,而非needs。
这依然属于they的传统用法。据韦氏词典的说法,这种用法已经持续了600多年。
而真正让They的搜索量飙升的,是近来,they被赋予的新涵义。
随着英美国家性别认同的多样化,they被越来越多地用于指那些自我性别认同非二元化的个体。说白了,就是那些自我认同既不是男性,也不是女性的人。譬如有些跨性别人士会选择they来代表自己。
说的简单点,以前我们用he或者she指代某个人,现在多了一个they。
于是在今年9月,韦氏词典专门为they加入了这个释义:
我在讲语法时,常常说语法是为表达服务的。而they的这个例子,也印证了相类似的观点—— 语言是为人而服务的。
有意思的是,我们有机会亲眼目睹了一次语言受社会文化影响所发生的真实变化。你可能觉得这个变化离自己很遥远,但也许下一次你在网上买机票时会发现,性别栏已经从两个选项,多了一个they的选择。
或者当你看美剧,一对跨性别夫妻会用they来指代对方They
love me(TA爱我)。(确定这不会有任何歧义???)
也许在国内并不明显,而在英美,无论是日常生活,还是政坛、学术圈,用实际行动拥抱多元性别已经并不少见了 。在今年9月,格莱美获奖歌手,在国内常被称为「猴姆」、「骚姆」的Sam Smith在社交媒体上公开宣称自己的代词为they和them。
媒体同样顺应潮流,《时代周刊》在报道这件事时,直接就用they/them/their指代猴姆:
Smith has been open about
their
gender identity and sexuality in the past.
They
came out publicly as gay in May 2014, telling
Fader
magazine that
they
felt comfortable with
their
self, but didn’t want to make a big deal out of
their
personal life, saying, “ I want to make it a normality because this is a non-issue.”
(注意文中红色部分都是在指猴姆本人)
史密斯从不隐瞒自己的性别认同和取向。
TA在2014年5月公开出柜,并告诉《Fader杂志》TA已经接受了自我,但并不想对自己的私人生活引起过度关注。TA
说:
“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因为根本就不是一个问题。
”
如果你不明真相,一眼读上去是不是觉得在写一群人?
在美国缅因州,就已经有立法在驾照上以“X”表示非二元性别认同者的性别。
即便是强调严谨科学的学术界,趋势也在所难免。据《纽约时报》报道,美国心理学会建议在学术写作中使用单数形式的they来指代性别非二元者。
对于很多年龄稍长的人,尚不说能否理解这种转变,他们首先感到的是语言上的困惑。比如,当用they指个人时,到底应该还是保持用they are(就像you are既是单数也是复数),还是应该说they is。
在猴姆公开发表以they/them为自己的代词后,马上就有人表示困惑:
我是你多年的粉丝。
有没有人能帮我解释下?我有点迷糊。对于句子「he昨天晚上棒极了」,我是不是该说成「they昨晚棒极了」还是「them昨晚棒极了」?
在我这个例子里,我该说「they was amazing」还是「they were amazing?
」我可能有点跟不上节奏,但是第一句话完全没道理(语法错误,译者注),第二句话是复数啊(但是我明明指的是某一个人,译者注)。
许多非二元性别者的父母也表示需要时间适应这种语言上的别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