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博援引知情人士称,中国证监会已经制定完成对区域性股权市场的监管规则,并上交国务院等待批复,将考虑允许部分新四板公司到新三板挂牌。
知情人士称,新规则施行前省级行政区划内已经设立运营机构的,不再设立;尚未设立的,可以设立1家新规则下,省级政府将负责当地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日常监管,证监会将考虑允许部分新四板公司到新三板挂牌。其中一位知情人士称,新规则要求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允许金融资产5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投资者参与,但尚不确定国务院是否将批准该规则。知情人士称,截至9月底,中国已设立约40家区域性股权交易场所,挂牌企业约1.35万家,累计为企业实现各类融资超过6000亿元,中国证监会未立即回复彭博寻求置评的传真。
区域性股权市场又称“新四板”,是为其运营机构所在地省级行政 区划内中小微企业私募证券的发行、转让及相关活动提供设施与服务的场所,是私募证券市场的一种形式。
2012年,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解决“中小企业多、融资难;社会资金多、投资难”,即“两多两难”问题,中央允许各地重新设立区域性股权市场,研究并推动在沪深交易所之外进行场外资本市场试验。
2012年8月,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从政策层面首次确认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包括四个层次,分别是主板和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全国性股权市场)、新四板(区域性股权市场)。
2014年12月初,证监会表示,区域性股权市场是由地方政府管理的、非公开发行证券的场所,是资本市场服务小微企业的新的组织形式和业态,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组成部分。
2015年,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已陆续成立35家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
来源:凤凰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