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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更好提升门诊慢特病患者用药保障?

国家医保局  · 公众号  ·  · 2025-03-11 12:00

正文


长期以来,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制度不统一,地区间存在准入条件差别,导致各地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参差不齐,影响参保群众的用药保障和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为统一规范定点医药机构的管理,提升医疗保障水平,确保患者能够安全、便捷地使用医保药品,江西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相关文件精神,于2025年1月正式印发实施了《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标志着江西在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将为全省门诊慢特病患者的用药安全提供更有力的保障,也为全国各地规范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提供了江西智慧和路径。


一是严格准入条件,从源头把控用药保障。 《通知》明确了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的申请条件,并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人员配备、药品配备能力、医保结算和进销存系统等条件,优化和改进了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按病种申请的原则,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根据自身条件申请相应病种的定点服务,避免机构超出自身能力范围提供服务,有力保障了参保人员医疗和用药安全。


二是优化服务流程,保障用药过程规范。 《通知》对处方开具、电子处方流转、报销政策等关键环节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如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为患者开具的用药处方需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最长有效期不得超过3天,长期处方需由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保医师开具,且处方量一般在4周内,病情稳定的最长不超过12周,确保了处方的合理性和用药的安全性。此外,《通知》还要求定点医药机构为患者建立门诊慢特病管理档案,提供健康随访管理、用药咨询指导等服务,实现“一人一档”,便于对患者用药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健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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