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每个人的法定义务。但有的失信被执行人明明有钱,但却通过假离婚、关联交易等方式提前转移财产,导致“无钱”可执行。
对此,最高法相关负责人在19日最高法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失信被执行人以各种方式规避、逃避、抗拒执行,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重点打击的对象。
“打击规避执行的最有效手段就是执行工作能力的提升。其中,首要的就是提升
执行查控能力,进一步拓宽网络查控系统功能和覆盖范围。”据介绍,目前,已
经建成了以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为主、以地方法院“点对点”为辅的网络查控系统,该系统已经与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等16家单位和39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
联网,可以查询存款、车辆、证券、网络资金、理财产品、不动产等16类25项信息,基本实现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形式和相关信息的
有效覆盖,
极大提升了执行效率,实现了执行查控方式的根本变革,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深入开展联合信用惩戒,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自2013年最
高人民法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以来,与国家发改委等60家单位签署文件,
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采取11类37大项150项惩戒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限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彰显了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真正实现了让失信被执行人
'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
的效果,有力助推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富博说,截至2023年4月初,有1144万余人次迫于信用惩戒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
广州互联网法院开发“E链云镜”智能分析系统,搭建“静态数据+动态行为”分析模型,整合被执行人移动支付、网络购物、大额消费、网络活动轨迹、信用等级评估等动态数据,构建被执行人履行能力5级评价体系,一键生成被执行人履行能力报告,让失信被执行人原形毕露。
例如,在冯某欠付某公司5416元贷款案中,冯某自称失业在家、无力偿还,但系统分析发现其同期网络消费支出近4万元,其中“直播打赏”超1万元,系统自动评定其完全具备履行能力。
在广州某小额贷款公司与余某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中,余某以无偿还能力为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但系统分析显示,余某近一年内通过互联网金融理财等支出超20万元,该院立即向相应的互联网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精准切断移动支付路径,倒逼被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
现实生活中,一些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利用漏洞,找“黄牛”买票,乘坐飞机、高铁的行为,属于典型的规避执行行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逃避执行、规避执行、妨害执行等拒不执行行为,严重侵害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和社会诚信,是切实解决执行难道路上的‘拦路虎’,必须依法严厉打击。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毛立华介绍,近期,最高人民法院计划将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规定乘坐飞机高铁的名单进行全面调查核实,结合调查结果和案件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开展打击行动,包括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直至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责任。
同时,对“黄牛”顺藤摸瓜、露头就打,依法依规开展打击。
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构成一个层层递进的惩戒体系,对不同情节的拒执行为施以相应惩戒,体现强制执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特点。
毛立华说,“特别提醒有钱不还的被执行人,切莫自作聪明、切莫以身试法。
”
责任编辑:闫伊乔 姜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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