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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4种!“药食同源”目录扩展至106种(附最新目录)

农参  · 公众号  ·  · 2024-09-03 10:30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将地黄、麦冬、天冬、化橘红等4种物质正式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文中还介绍了药食同源目录的主管部门、动态调整原则,以及不同地区根据当地情况提出修订或增补食药物质目录的建议。最后列出了迄今为止药食同源物质名单共计的106种物质。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地黄、麦冬、天冬、化橘红等4种物质被纳入食药物质目录

这四种物质已经传统上作为食品食用,并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经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未发现食品安全问题。

关键观点2: 药食同源目录的主管部门和动态调整原则

药食同源目录由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市场监管总局共同管理,并根据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地方有权根据当地情况提出修订或增补食药物质目录的建议。

关键观点3: 药食同源物质名单共计106种

目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共发布了4批次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名单,包括丁香、当归等在内的106种物质。


正文



2024年8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决定将地黄、麦冬、天冬、化橘红等4种物质正式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

✦ 以下为附件内容

所谓食药物质是指传统作为食品,且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物质。

根据通知,国家卫健委将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公布食药物质目录,并对目录实施动态管理。

纳入食药物质目录的物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传统上作为食品食用的习惯;

(二)已经列入《中国药典》;

(三)安全性评估未发现食品安全问题;

(四)符合中药材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与此同时,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结合当地情况,可以向国家卫健委提出修订或增补食药物质目录的建议,不过需要提供下面几项材料:

(一)物质的基本信息(中文名、拉丁学名、所属科名、食用部位等);

(二)传统作为食品的证明材料(证明已有30年以上作为食品食用的历史);

(三)加工和食用方法等资料;

(四)安全性评估资料;

(五)执行的质量规格和食品安全指标。

之后,国家卫健委会对技术机构报送的综合评估意见进行审核,将符本规定要求的物质纳入食药物质目录,会同市场监管总局予以公布。公布的食药物质目录应包括中文名、拉丁学名、所属科名、可食用部位等信息。

以上内容,基本明确了药食同源目录的主管部门和动态调整原则,而且由于我国不同地区药食两用的历史和习惯不同,各地有权根据当地情况提出修订或增补食药物质目录的建议,目录的调整预计将以自下而上为主,可以预见,药食两用政策和中药材趁鲜切制等政策一样,将具有很强的地域特色。

地黄、麦冬、天冬、化橘红等4种新增食药物质,主要采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原则和方法进行安全性评估,并综合考虑其在我国传统作为食品食用的情况,以及地方相关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等,经综合论证确定。具体说明如下:

地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收载,为玄参科植物地黄(Rehmannia glutinosa Libosch.)的新鲜或干燥块根。地黄在河南、甘肃、山东等地区有作为食品原料食用历史,主要方法为腌制咸菜、泡茶、泡酒、入菜、煲汤、炖肉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食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熟地黄作为生地黄的炮制加工品收录于地黄项目下,经传统的加工方式制成,可作为食药物质使用。

麦冬。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收载,为百合科植物麦冬(Ophiopogon japonicus(L.f)Ker-Gawl.)的干燥块根。麦冬在我国四川、广东等地区有作为食品原料食用历史,主要方法为泡茶、煮粥、煲汤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食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天冬。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收载,为百合科植物天冬(Asparagus cochinchinensis (Lour.)Merr.)的干燥块根。天冬在四川等地区有作为食品原料食用历史,主要方法为蒸食(鲜品)、煲汤、酿酒、茶饮、煮粥、制作蜜饯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食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化橘红。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收载,为芸香科植物化州柚(Citrus grandis ‘Tomentosa’)或柚(Citrus grandis(L.)Osbeck)的未成熟或近成熟的干燥外层果皮。化橘红在广东、广西等地区有作为食品原料食用历史,主要方法为泡茶、煲汤、炖肉、入菜、传统方式制作饮料、糖果、蜜饯果脯和糕点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食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上述物质作为食药物质,建议按照传统方式适量食用,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等特殊人群不推荐食用。

上述物质作为保健食品原料使用时,应当按保健食品有关规定管理;作为中药材使用时,应当按中药材有关规定管理。

2024最新版,药食同源物质名单共计106种

截至目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共发布了4批次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名单。共计106种物质。分别是:

1.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

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蛎、芡实、花椒、赤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椇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椹、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

2.关于当归等6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2019年第8号)

当归、山柰、西红花(在香辛料和调味品中又称“藏红花”)、草果、姜黄、荜茇

3.关于党参等9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2023年第9号)

党参、肉苁蓉(荒漠)、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

4.关于地黄等4种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公告

地黄、麦冬、天冬、化橘红






来源:食品伙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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